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光伏新增12GW以上!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

2021-06-23 15:16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十四五光伏装机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六)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支持储能核心技术攻关

推进“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建设若干“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鼓励开展新技术、新模式示范试点。不断完善储能政策,探索更为合理的储能商业模式,推动储能成本分摊疏导,引导储能为建设能源互联网形态下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优势。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试点,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将电、气、热等能源网络中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互联互通,实现多种能源的协同转化与集成调配,充分发挥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网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开展核心技术科技攻关。针对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关键技术实施重点突破,组织电力、储能等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通过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形成重点引领、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态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时序,有效衔接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利用各环节。强化要素资源供应与保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一批、核准一批、前期准备一批。强化项目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价考核体系,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和成效,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与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协调对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落实

根据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以及对我省设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紧研究和制定可再生能源消纳、能源“双控”等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出台可再生能源与能源“双控”考核、用能空间数据联动政策,明确对各地能源“双控”考核和用能空间核算中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可扣减能耗。做好规划年度监测分析和规划中期总结评估。分解和落实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任务,督促各地区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各地区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缓解电网调峰压力,积极探索制定储能配额制,优先考虑在源荷逆向分布、本地消纳空间不足等就地消纳矛盾突出区域配套储能。

(三)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对相关部门确定的重大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指导地方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滩涂等资源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适应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

(四)完善市场环境

加强落实可再生能源税收、土地、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引导社会投资转向可再生能源领域,充分发挥公共部门投资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投资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项目,以此引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成本下降,减少补贴需求,适应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的形势,同时加强可再生能开发利用市场的规范管理,着力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十四五查看更多>光伏装机查看更多>浙江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