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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河南省“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1-04-16 16:05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发电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河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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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供给与需求互促共进、投资与消费良性互动、内需与外需相互协调,强化中原腹地支撑作用,更加有为服务国内大循环,更加有效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为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探索路径、争做示范。

第十六章 加快消费扩容提质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推动中等收入群体扩围增收,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构建传统和新兴、线上和线下、城镇和乡村融合发展消费格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第一节 推进重点领域消费提档升级

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传统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多措并举促进汽车等商品消费,推动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健全强制报废制度。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汽车后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市场,鼓励特定领域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鼓励地方、生产厂家、经销商制定实施电子电器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健全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扩大文旅体消费,鼓励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演出门票打折等惠民政策,积极发展旅游短租服务和自驾游、旅居游服务。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第二节 培育新型消费

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完善“智能+”消费生态体系,发展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扩大智能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市场化供给。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发展夜经济,培育区域性夜间消费中心城市。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扩大电子商务、快递、品牌商超农村覆盖面,引导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延伸。引导高端消费回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争取增设特色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积极引进国际教育、医疗等服务资源。

第三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完善小微创业者和低收入群体扶持政策。健全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拓宽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鼓励通过创业经营、租赁服务等途径增加收入,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完善再分配机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第四节 优化提升消费环境

增强大中城市集聚优质消费资源和服务高品质消费功能,鼓励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和品牌经济,加强高品质步行街、商业综合体、新型商圈建设,支持郑州、洛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区域消费中心。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培育县城特色消费中心。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加强中华老字号品牌培育和保护。完善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和服务责任追溯体系,广泛开展消费后评价。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12315消费者维权服务,加大重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第十七章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主体投资活力,加大补短板投资力度,保持投资合理稳定增长,更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第一节 优化投资结构和方向

扩大“两新一重”领域投资,围绕以高能级创新平台、5G网络、数据中心、充(换)电站等为重点的新型基础设施,以县城公共设施完善升级、城市更新等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以铁路网、公路骨干网、区域机场、外电外气入豫通道、现代水网、沿黄生态廊道等为重点的重大工程,滚动谋划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化产业链投资,加快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投资稳定增长。持续加大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托幼、物资储备、防灾减灾等领域投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第二节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全面改善投资环境,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各类性质企业一视同仁。完善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和推送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等信息,健全项目推介长效机制,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合理投资回报机制。

第三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统筹编制政府投资计划,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改进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机制,加快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升级,推进交通、水利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整合精简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以投资项目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完善“政银企社”对接机制,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发展企业债转股与投贷联动。完善项目谋划、储备、推进机制,健全“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机制,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向优质高效投资领域集中。

第十八章 建设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点

发挥内需市场、产业基础和区位交通优势,更好服务和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

第一节 提升供应链竞争优势

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分行业精准施策,强化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完善跨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和采购分销网络,推动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建设一批全国性现代制造和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强化在稳定全国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地位。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鼓励生产制造、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农业产业化等龙头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积极发展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融资和保险、保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培育形成20个左右全国供应链领先企业和2—3个现代供应链体系全国领先城市。

第二节 完善现代流通网络

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渠道和平台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优化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完善枢纽场站设施和多式联运集疏功能,加强高铁货运、航空货运和内河水运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和通道枢纽。推进商贸流通体系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全国性、区域性专业市场和配送中心,提升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效率。推动流通企业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等转型,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

第三节 健全流通体制机制

完善促进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推进流通统一标准体系建设,推广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的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推动商贸流通网络与废物回收、再制造再加工、报废处理等逆向物流体系衔接配套。推进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非现金支付服务创新和推广应用,提供更多直达实体经济市场主体的金融产品。

第十九章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统筹推进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突出郑州航空港内陆地区开放门户作用,提升要素、产能、市场、规则等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能力。

第一节 提升郑州航空港支撑服务双循环功能

深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改革创新,增强开放引领、先进制造、物流集疏、联通内外等综合带动效应,打造链接双循环的先导平台。推动新郑综合保税区扩区,争取设立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促进与自贸试验区郑州、开封、洛阳片区协同联动。加快郑州机场三期扩建和郑州南站建设,形成空铁双枢纽优势,加强基地航空公司、大型货代企业和物流集成商引进,培育壮大本土航空公司,建成更具竞争力的国际物流中心。建设集研发、制造、维修、服务等为一体的航空产业园,做大做强以智能终端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提质发展精密机械、生物医药、高端服务等产业。统筹完善空港、产业、居住、生态等片区功能,建成绿色智慧航空都市。

第二节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改造提升传统外贸产业,持续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培育完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出口质量,打造全球重要制造加工基地。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服务外包企业和产业集群,争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性产品、优质消费品、高端服务等进口,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进口商品采购分拨体系,申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现更高水平“买全球、卖全球”。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多渠道搭建出口产品内销平台。积极发展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型贸易和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推进国家内外贸结合市场试点建设。

第三节 提高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

依托多双边合作交流机制平台,扩大与东盟、日韩、中亚、欧盟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双向投资经贸合作,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积极引进汽车、高端制造等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开拓、并购重组和返程投资,扩大第三方市场合作,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稳妥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共建,带动省内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建立与丝路基金、亚投行等平台对接机制,积极争取“一带一路”专项贷款。健全促进保障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全口径外债监管,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和海外风险防范。

第六篇 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扭住市场化改革这个关键,强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二十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第一节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动态发布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有经济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逐步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无法有效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行业领域。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充分竞争领域国有资本收益目标和财务硬约束。稳步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范围,更好发挥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功能和运营公司资本经营功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国有企业按照主责主业、业务板块实施整合重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采取设立基金等方式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渠道。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入开展分类授权放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国资监管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差异化的治理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管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第三节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地方立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民营经济纾困解难。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发挥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作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和直接融资支持政策,支持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长期性、低成本资金。引导民营企业聚精会神办实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培育改革发展标杆民营企业,深化“两个健康”示范县(市、区)创建,建设全国示范省。

第四节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健全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和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健全评估调整程序,必要时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推广首席服务官、企业服务日、企业家恳谈日等制度。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坚持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并重,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第二十一章 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完善落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

第一节 加大产权保护力度

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服务体系,有效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和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评价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

第二节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和统一代码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竞争性业务,大幅放宽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市场准入。持续清理影响市场准入的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进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简化工业产品审批程序。

第三节 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强化部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推行第三方审查和评估。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举报“绿色”通道和及时处理回应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倡导公平竞争精神,弘扬公平竞争文化。

第二十二章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第一节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化土地资产配置政策,增强土地利用管理和调控灵活性,推进土地复合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创新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机制,支持工矿废弃土地恢复利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发展科技成果、专利等资产评估服务,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技术、数据要素有序流动。

第二节 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要素价格行业自律、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

第三节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和覆盖范围,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数据互通共享。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科技成果、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推动要素交易平台完善规范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增值服务。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二级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交易风险防范。

第二十三章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优化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第一节 加强宏观经济运行调节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健全规划引导和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调节机制。增强发展规划对公共预算、国土开发、资源配置等政策的宏观引导和统筹协调功能,完善预期管理,加强经济政策储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标准等手段,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协同力量,维护经济运行稳定。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健全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信息权威发布机制,建设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强化审计职能,实现审计全覆盖,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

第二节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预算法定,加强各类预算统筹衔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财政方针,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推进省与市、县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任务,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加强部门间涉税数据共建共享,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新增5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直接融资比重。支持设立民营银行、法人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城商行回归本源和特色化发展,推动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强化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优化金融环境。

第三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稳步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

第四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全面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地方信用标准规范。推进政务诚信监测治理,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全省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河南”门户网站功能,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基础性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便利化。推广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征信、信用评级等信用服务机构。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创新“信易+”惠民便企产品和服务。提升“信豫融”平台功能,加强涉企政务数据与金融机构共享,助力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支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第七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二十四章 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打好粮食生产王牌,建设全国重要的口粮生产供给中心、粮食储运交易中心、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中心、农业装备制造中心和面向世界的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农业期货价格中心。

第一节 加强耕地保护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耕地激励性保护机制,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推进高标准旱作梯田建设,有效提高农村耕地集中连片程度。稳步推进深松耕地作业和耕地休耕轮作试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等耕作技术。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和产能监测评价制度,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和污染耕地阻控修复。

第二节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编制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类分区域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市)示范,持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确保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到8000万亩,打造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综合保障基地。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建管并重和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5000万亩以上,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创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000万亩左右。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

第三节 推进粮食产业三链同构

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培育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壮大粮油制品产业集群,推动“大粮仓”迈向“大餐桌”。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打造“豫麦”品牌。加快发展粮油期货现货市场和直采直供模式,提升收储调控能力,保障粮、油、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

第二十五章 建设现代农业强省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现“六高六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完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优异基因挖掘平台。实施省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良种繁育和南繁基地建设,优化良种繁育体系。建成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全球生物育种创新引领型新高地、全国种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航母集群。以农作物、经济作物、林果花草和主要畜禽为重点,开展种质资源创新、新品种培育、“卡脖子”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培育大型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加快推进商业化育种、新品种推广和产业化应用。加强种业安全监管,完善种子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化监管等种业体系。

第二节 做大做强高效种养业

推动种养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方式绿色化、产品品牌化,加快优质专用小麦、花生、草畜、林果、蔬菜、花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黄河滩区优质草业带建设,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做强生猪产业,做大牛羊产业,做优家禽产业,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以上。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第三节 完善现代农业装备和服务支撑体系

推动农业全链条科技化改造,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强化农机农艺融合,整省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技推广网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做优农产品质量品牌,扩大认证农产品供给和影响力,完善原产地产品保护扶持、质量标识和可追溯制度,创建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强化现代气象为农服务,健全农业气象灾害防治体系,推进智慧气象建设。

第四节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业,做优面制品,做强肉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大乳制品,做特果蔬制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县域布局,发展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加快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和现代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沟域经济、林下经济和乡土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田园综合体,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打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健全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让农民分享。

第二十六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一体推进乡村环境整治、设施改造、乡风塑造和治理创新,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第一节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统筹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保障乡村用地合理空间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乡村电、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一体化,每个乡(镇)建好1—3所寄宿制小学和1—2所寄宿制初中,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和服务能力全部达标,发展多种形式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乡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第二节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和乡村绿化美化,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静脉产业园等县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管控乱排乱放,污水治理率达到45%左右。推进现代宜居新农房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实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

第三节 建设文明善治乡村

坚持乡镇工作“三结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健全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推动“一约四会”普遍覆盖,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实现8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实用技能,培育造就高素质农民队伍。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持续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第二十七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有效推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50%以上。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盘活利用力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推进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二节 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完善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吸引人才返乡入乡留乡政策,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工程,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县(园区、项目)建设,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健全科技特派员、科技副县长、专家服务基层、博士服务团、博士后科技服务团等制度,加强对农业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推广激励。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普惠金融农村覆盖面,加强对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金融服务,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发展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功能。

第三节 培育城乡融合发展载体

扎实推进许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重点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适时向全省复制推广。开展省级城乡融合发展示范,支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率先落地,打造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建立河南特色小镇清单,做精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精品特色小镇。

第二十八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生活水平。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易致贫人口不入贫。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及水库移民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持续发挥效益。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强扶志扶智,加大职业培训和劳务输出力度,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大以工代赈投入,扩大实施范围和受益对象。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过渡期内保持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在脱贫县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期监测评估,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完善经济强市(县)结对帮扶、校地结对帮扶、省直涉农单位对口帮扶等机制,继续实施“千企帮千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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