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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一批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强化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46﹒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3)实施11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4)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市政府。
(5)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阜阳、安庆市政府。
(6)推进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
(7)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医保局等。
(8)完成2.6万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
(10)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培养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3)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1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建成3000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7﹒提升文化建设水平。
(1)启动实施“十四五”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等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合肥市政府。
(3)制定《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试点示范。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4)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淮北、宿州市政府。
(5)推进凤阳明中都、含山凌家滩、蚌埠双墩、蚌埠禹会村、淮南寿春城等国家遗址公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蚌埠、淮南、滁州、马鞍山市政府。
(6)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举办第五届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第八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第十三届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宣城、黄山市政府。
(7)繁荣发展广播影视事业,推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智慧广电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8)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芜湖市政府、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9)繁荣发展参事文史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参事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10)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社科院。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等。
4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深化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出台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2)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完善“网络化+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社区现代化治理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水平,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力争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5)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0年),深入实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项目,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6)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扶贫办、省红十字会等。
(7)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
(8)发展红十字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10)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委委员单位。
(11)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援藏工作队、省援疆指挥部。
十一、扎实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49﹒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1)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倡导竞争文化。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等。
(4)推广省地方金融“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稳妥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稳妥化解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7)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8)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50﹒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2)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品牌标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实施药品安全对标提升行动,修订《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长三角区域药品检查员合作培养机制,开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地矿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社区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6)建设自然灾害救援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7)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8)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9)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31个县(市、区)的农村应急广播民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全省60%县区应急广播建设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
(10)推进“智慧应急”试点省建设,加快建设“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省地矿局、安徽煤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51﹒加强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
(1)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最多访一次”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武警总队等。
(4)深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5)精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综合办、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
(6)加强双拥优抚工作,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强化人民防空工作,全省新增人防工程面积360万平方米以上,为社会提供地下停车位5万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8)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全力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持续深化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体系,发展壮大一批军民通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十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2)构建“1+5+N”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3)强化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等,各市政府。
(4)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预防接种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各市政府。
(5)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风险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等,各市政府。
(6)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筑牢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阵地,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三、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1)全面实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省级行政权力再精简20%。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4)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5)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6)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7)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8)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9)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推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药监局、省地震局等。
(11)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加强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结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3)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弘扬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三严三实”,主动担当作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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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成世界上第一家煤电厂到首个宣布放弃燃煤发电,英国正在重新审视其能源转型战略,寻求新的绿色机遇。(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文/李春晓宋炳茹)2024年9月30日,英国最后一家燃煤电厂、位于诺丁汉郡索尔河畔的拉特克利夫昂索尔发电站关闭。一众媒体感叹这是“一个时代的落幕”。18世纪的英国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举行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上的6组数据,展现出了2024年我国能源高质量供给的新担当以及能源绿色消费的新趋势。新型储能累计装机7376万千瓦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4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上海市第一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通知。文件明确,奉贤1#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为50万千瓦。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为49.95万千瓦。项目作为上海市保障性并网项目,
独立能源智库Ember23日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24年欧洲联盟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47.4%,接近总发电量的一半,主要缘于太阳能、风能发电量增长迅速。2024年6月20日,一名参观者在德国慕尼黑举行的2024年欧洲国际太阳能展上参观。新华社记者李函林摄报告显示,2024年欧盟国家太阳能发电量比2023年增
一、绿证核发情况2024年12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99亿个,同比增长2.12倍,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8万个,同比增长21.29%,其中可交易绿证1.46亿个,占比73.29%,2024年11月份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59亿个,占比80.04%,绿证核发进入以当期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新阶段。2024年1—12月,国家能源局
随着电池储能系统(BESS)在稳定电网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项目所需的持续时间也在发生变化。系统持续时间是电池在指定水平上释放能量的时间——本质上就是它能为电网供电的时间。这一措施对于解决太阳能和风能等能源发电的变化和向下爬坡时段尤为重要。BESS项目持续时间由为项目选择的电池决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22日,2025年全省能源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安排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中建六局“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张北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实现阶段性并网。此次项目阶段性并网回路为三号地块13、15、16回路,阶段性并网量为72.4MW,累计并网共计222.4MW。“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张北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张家口市张北县二台镇
1月22日,2025年陕西省能源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上提出,2025年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风电光伏、抽水蓄能、氢能、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跨越式发展,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做好化石能源绿色开发和低碳化利用。孙喜民指出,2024年以来,全省能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
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系列解读文章时璟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2025年1月23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国家能源局官网上公布。上一版文件是《分布式光伏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为何出台规划?规划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22日进行了解读。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文件指出,加大面向农村的产品创新和营销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深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信息消费,推进消费升级。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原文如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
“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这是记者从1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数据。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然而,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的背后,分布式光伏发展也面临着“成长的烦恼”。“迫切
北极星储能网讯,1月21日,以“聚新质之力,绘低碳新篇”为主题的广东能源天业冷链分布式光伏项目投产暨光储充示范站开业仪式圆满举办。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王大云同志出席活动并为该项目进行“超充示范项目”授牌。广东能源天业冷链光储充示范站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天庄冷链物流园内,是
近日,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指导思想和修订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一、《管理办法》修订背景2013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指导思想和修订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一、《管理办法》修订背景2013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原文见下: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
2025年1月20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汪振宇在铜陵市主持召开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至信搏远(安徽)新材料公司、安徽汉星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华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灵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沐邦新能源(铜陵)有限公司等能源领域民营企业负责人先后发言,分别介绍了
近年来,安徽亳州市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屋顶、车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截至目前,亳州市建成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51家、规模326MW。其中2024年建成工业
1月8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分布式光伏合作开发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中选结果公示,西部绿色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标。据了解,此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2.62MW,屋顶面积约530000㎡,建设地点位于颍上县经开区梦想科技园、颍上县经开区芯颍产业园厂房、颍上经开区安徽世界村新能源汽车项目厂房、颍
12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公开征求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原文如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等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安徽省2025年度可再
12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2024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告》、《安徽省2024年度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中选结果公告》。根据公告,风光规模共计6.075GW。其中光伏预中选项目37个,规模为3.075GW;风电预中选项目33个,规模为3GW。具体见下:
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按照峰谷分时电价新政,工商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峰平谷时段发生了变化,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工业用户的1月、12月用电将执行尖峰电
日前,有网友咨询,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我省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来信人:韩**来信时间:2024-12-09我省关于光伏备案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以什么为起止日期?到期前如何办理延期?回复部门:能源局回复时间:2024-12-11尊敬的网友
12月12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要求,提出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建设标准和日常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最新有关标准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发布分布式光伏及县域节能项目招商延期公告,项目称,为使各潜在合作人充分地了解该招商项目、编制更为翔实的招商合作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作方案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原文如下: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及县域节能项目招商延期公告宿
12月5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意见的函。文件指出,新能源发电企业方面,平价集中式上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2025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平价工商业、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原则上均应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以下
12月6日,安徽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应建尽建、安全可靠、协调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为抓手,推进建筑光伏规模化应用,做强做大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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