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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一批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强化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46﹒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3)实施11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4)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市政府。
(5)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阜阳、安庆市政府。
(6)推进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
(7)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医保局等。
(8)完成2.6万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
(10)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培养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3)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1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建成3000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7﹒提升文化建设水平。
(1)启动实施“十四五”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等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合肥市政府。
(3)制定《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试点示范。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4)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淮北、宿州市政府。
(5)推进凤阳明中都、含山凌家滩、蚌埠双墩、蚌埠禹会村、淮南寿春城等国家遗址公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蚌埠、淮南、滁州、马鞍山市政府。
(6)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举办第五届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第八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第十三届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宣城、黄山市政府。
(7)繁荣发展广播影视事业,推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智慧广电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8)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芜湖市政府、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9)繁荣发展参事文史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参事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10)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社科院。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等。
4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深化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出台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2)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完善“网络化+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社区现代化治理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水平,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力争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5)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0年),深入实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项目,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6)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扶贫办、省红十字会等。
(7)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
(8)发展红十字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10)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委委员单位。
(11)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援藏工作队、省援疆指挥部。
十一、扎实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49﹒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1)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倡导竞争文化。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等。
(4)推广省地方金融“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稳妥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稳妥化解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7)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8)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50﹒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2)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品牌标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实施药品安全对标提升行动,修订《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长三角区域药品检查员合作培养机制,开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地矿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社区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6)建设自然灾害救援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7)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8)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9)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31个县(市、区)的农村应急广播民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全省60%县区应急广播建设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
(10)推进“智慧应急”试点省建设,加快建设“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省地矿局、安徽煤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51﹒加强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
(1)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最多访一次”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武警总队等。
(4)深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5)精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综合办、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
(6)加强双拥优抚工作,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强化人民防空工作,全省新增人防工程面积360万平方米以上,为社会提供地下停车位5万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8)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全力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持续深化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体系,发展壮大一批军民通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十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2)构建“1+5+N”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3)强化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等,各市政府。
(4)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预防接种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各市政府。
(5)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风险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等,各市政府。
(6)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筑牢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阵地,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三、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1)全面实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省级行政权力再精简20%。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4)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5)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6)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7)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8)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9)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推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药监局、省地震局等。
(11)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加强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结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3)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弘扬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三严三实”,主动担当作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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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8日,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包含风电场和制氢站两个子项目,风电场建设位于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葛根庙镇、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分布在洮儿河东西两侧;制氢站拟安装60台1000标立方米每小时碱性电解槽,配套12个2000立方米高压储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8日下午,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在怒江州府与怒江州委书记洪维智举行会谈。双方就推动怒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进行深入交流。怒江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李义军,怒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永铸参加会谈。江毅对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介绍了中国华电经营情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6日北京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推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梯度培育促进企业全面绿色达标、推动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引导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增长新动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全
2024年1-3月,全省发电量24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其中:水电7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火电45.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2%;太阳能8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7%;风电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2024年1-3月,全社会用电量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3亿千瓦时,同比减
4月23日,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太阳能与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国电投(天津)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场项目、舞钢中加矿业25MW光伏发电项目、华润电力舞钢祥云40MW风电、河南交建尹集分散式风电场、金旭新能源技术有
近日,由中国电建所属华东院总承包的嘉兴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为这座已投运20余年的污水厂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也为“光伏+污水治理”的发展模式提供工程样板。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是浙江省第三大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嘉兴市域(除桐乡、海宁)范围内工业、生活污水的收集、输
4月19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信息通信行业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5G基站新型储能积极参与电网需求侧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具备建设光伏条件的5G基站场地,同步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标杆,为信息通信行业
地球孕育众生,滋养万物承载着我们一切的梦想和希望今天是世界地球日和英利发展一起留住视界绿景,守护蓝色星球矢志不渝,笃行不殆让地球绿意盎然让世界光芒万丈让生活更美好
一直以来,锦浪致力于清洁能源的科技创新让每一束阳光尽其所能与每一个生灵同感共鸣锦浪全新一代大功率地面光伏逆变器G6-GU320K-EHV高功率下,亦见强大为保护地球家园贡献力量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消纳、土地、电价等多重压力下,2024年的光伏电站投资似乎仍是狂飙节奏。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前两个月,光伏电站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6.72GW,同比增长80%。由此,设备招标市场连续创下新高。据北极星统计公开信息,今年第一季度组件招标规模超过150GW。其中,电力央企无疑仍是招标大户,中国电建第一季
据宁波海关统计,一季度宁波口岸进出口5769.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长2.7%。其中,出口4139.1亿元,增长1.4%;进口1630.4亿元,增长6%。一季度进出口、出口、进口规模均创同期历史新高。主要特点一是本地企业进出口增幅较异地企业更优。一季度,本地企业经宁波口岸进出口2115.4亿元,增长5%,
4月19日,宜章公安发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警情通报(第二期)公告。根据公告:近日,网民张某某因心情郁闷,于是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光伏发电有辐射,方圆十公里寸草不生,整个村子都不能住人了,甚至整个镇都要搬迁”的不实信息。该视频信息108人点赞、55条评论,13人收藏,22人转载,视频
在“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光伏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1月26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光伏新增装机为216.88GW,同比大增148%,相当于2019-2022年国内新增装机量的总和,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这一趋势不仅为光伏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也催生了对专业
日前,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全省首个光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指出,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制定“一区一业一样板”的数字化转型总体工作方案,省级对符合条件的样板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典型
4月15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方案提到,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五河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固镇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风光储一体化
4月11日,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支持新能源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在郎溪县纳税的单户新能源制造业企业按统计部门核定的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法人代表50万元、70万元、90万元、120万元、150万
4月10日,安徽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擅自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原文如下: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4年3月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实施《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皖工信电子〔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相关阅读: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
4月1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加强对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生产型企业跟踪服务的通知。文件明确,2023年,我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实现营收2967.4亿元、增长50.9%,营收居全国第三;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营收801亿元。全省光伏及储能产品出口480.2亿元、增长28.3%。目前,我省光伏玻璃产量占全国一半以上、
从泾州产投官微获悉,3月13日,泾县产投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泾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安徽威能电机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正式开工建设。这是泾县首个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据悉,此次项目规划威能电机屋顶光伏装机容量为1.98MW,并网后,每年可以提供188万度的绿色电能。预计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21日,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亳州宏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根据公示,亳州宏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建设年产4.5GW光伏组件生产项目,项目地址位于亳州市涡阳县经开区星园街道乐行路与兴业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占地面
3月11日,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就近消纳。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按照就近消纳原则,在具备接入容量的区域开发建设,暂不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统筹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规模管理。新
日前,有网友咨询,安徽亳州,屋顶安装高度标准是多少,如果超过楼面6米,是不是存在过高,或者安全隐患,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来信时间:2024-03-1211:04我想知道安徽亳州,屋顶安装高度标准是多少,如果超过楼面6米,是不是存在过高,或者安全隐患,谢谢回复部门:能源局回复时间:202
近两年,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展驶入快车道。2023年安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8.469GW,居于全国第四位;其中户用光伏新增装机4.619GW,居于全国第四位;工商业光伏新增装机3.85GW,居于全国第六位。进入2024年后,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再次提速。据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2024年1月1日至3月25日,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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