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工信部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修订版)

2015-03-30 14:55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关键词: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光伏标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一)光伏制造企业和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已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二)光伏制造项目能耗应满足以下要求:

1.现有多晶硅项目还原电耗小于65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120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还原电耗小于55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100千瓦时/千克;

2.现有硅锭项目平均综合能耗小于8.5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小于7千瓦时/千克;如采用多晶铸锭炉生产准单晶或高效多晶产品,项目平均综合能耗的增加幅度不得超过0.5千瓦时/千克;

3.现有硅棒项目平均综合能耗小于45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小于40千瓦时/千克;

4.现有多晶硅片项目平均综合能耗小于45万千瓦时/百万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小于40万千瓦时/百万片;现有单晶硅片项目平均综合能耗小于40万千瓦时/百万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小于35万千瓦时/百万片;

5.电池项目平均综合能耗小于10万千瓦时/MWp;

6.晶硅电池组件项目平均综合能耗小于6万千瓦时/MWp;薄膜电池组件项目平均能耗小于50万千瓦时/MWp。

(三)光伏制造项目生产水耗应满足以下要求:

1.多晶硅项目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95%;

2.硅片项目水耗低于1400吨/百万片;

3.电池项目水耗低于1700吨/MWp。

(四)其他生产单耗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工信部查看更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查看更多>光伏标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