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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一个月内,国家能源局三次发文治理光伏“路条”倒卖:10月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10月1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监管2013年7月-2014年9月各省光伏发电等项目的备案、核准、开发;10月28日,《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提出,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对于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而是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上述三个文件的下发是今年国家能源局在规范光伏电站发展方面发布的重磅消息。然而,倒卖“路条”真的能制止吗?
乱象丛生
“如今‘路条’明码标价在业内早已是共识,目前价格大约在0.2-0.5元/瓦。”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光电建筑设计分院院长肖斌对记者说,“‘路条’买卖是行业潜规则,最贵的时候是2011年,每瓦可以卖到1元,最疯狂的时间则是在2012年至2013年”。
“仅2013年就有160多万个光电‘路条’买卖。一般路条费用在0.4元/瓦,约占造价的5%。”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对记者说。
今年“路条”买卖虽然没有前两年那样猖獗,但是倒卖现象仍然存在。记者在一个社交应用的光伏群里注意到,提供“路条”买卖的信息不断:9月19日,重庆大路条33兆瓦出售,可以帮助办理补助,最大可减少投资额度的30%,路条费可以分期付款,在补助到位后全部付清;10月3日,安徽合肥3兆瓦分布式“路条”无偿转让,有兴趣投资的联系;11月4日,网名“之前陌生人”发消息称,有光伏电站和路条出售的可以和我联系;网名“不务正业”说,收购西北区域成熟路条……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明目张胆地发布买卖光伏电站“路条”信息,“路条”买卖的形式已开始变化升级,今年纯粹买卖“路条”的方式已慢慢被隐蔽方式取代,比如通过股权质押等方式转让“路条”等。
“不卖路条,我们只寻找合作单位。”一位从事光伏电站EPC的人士对记者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安徽民营企业相关负责人无奈地对记者说:“合肥的‘路条’一般不卖,我们是民营企业,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等薄弱,加之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时间紧迫,所以计划把单位3兆瓦分布式‘路条’无偿转让,不过,项目需要用我们公司3兆瓦组件。如果我们有资金肯定自己投资建设光伏电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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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通过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发挥好能源行业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畅通能源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五个方面,进一步发挥能源投融资对
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6月3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给出了21个省(自治区)本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不含光伏扶贫与领跑者基地)的容量指标,通知发布至今近2个月,部分省份出台了省内配置方案,其中有的省份给出了明确的评分标准,比如河北、山西,有的省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优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和在我区工商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2015年度增补光伏发电指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5]1570号)提出的2015年度增补光伏发电指标项目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应及时调整,由项目业主单位承诺退返建设指标,并向社会公示后进行调整,调整文件抄报自治区及电网
各市、州、直管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相关光伏投资企业:按照《湖北省能源局关于调整分配2014年及2015年光伏电站剩余规模指标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44号)要求,经随州市、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申请,我局成立了由省能源局新能源处、省能源局监管处、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
皖能源新能〔2016〕34号各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4月28日至5月12日,我们通过省能源局网站对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全省光伏电站项目并网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5〕26号)和《关于完善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电站管
光伏电站市场风景这边独好的时代,正逐渐逝去。继此前下调电价补贴后,又一项有关光伏电站路条的新政,很可能会带动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的继续下行。近日,国家能源局就《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指导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拟通过上网电价竞争的方式分配光伏电站
如今,天龙光电公告关于30MW项目进展的描述,已从暂停推进变为了终止。3月15日,曾经让天龙光电投资者高兴过一阵儿的30MW光伏电站项目,终于还是被一纸公告,宣布了夭折。追溯到2015年5月22日,天龙光电公告称,公司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呼和浩特投资开发集团)签
近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2016年能源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市场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果。《工作要点》提出抓好重点专项监管。其中开展能源建设项目投资秩序监管,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油气管网、煤炭等能源项目和由政府出资的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进行监管。
在美国建光伏电站,成本中有多少是硬成本,如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材料?2010年以来,这些硬成本下降了60%,现在只占光伏总成本的36%。换句话说,美国光伏成本中所谓软成本要占64%!那么,这软成本包括哪些内容呢?-供应链相关成本12%;-劳动力成本为11%;-顾客购买环节成本9%;-间接企业成本9%;-安
日前,一段名为女孩怒斥医院号贩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不仅引起千万人的关注,而且获得潮水般的共鸣与同情。视频中,身穿白色羽绒服女孩带着哭腔指责北京一家医院保安不作为,不管号贩子的猖獗,而自己凭本事大早上在那等一天,排那么长时间的队却挂不到号:一个300块钱的号他们(票贩子)朝我要4500,
光伏电站项目“路条”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分析一、光伏电站的行政管理方式是什么?【备案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14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由此可见,包括光伏电站项目在内的电力建设项目应当在国家电力产业政策、电力发展规划框架下实施。关于光伏
光伏电站市场风景这边独好的时代,正逐渐逝去。继此前下调电价补贴后,又一项有关光伏电站路条的新政,很可能会带动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的继续下行。近日,国家能源局就《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指导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拟通过上网电价竞争的方式分配光伏电站
在美国建光伏电站,成本中有多少是硬成本,如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材料?2010年以来,这些硬成本下降了60%,现在只占光伏总成本的36%。换句话说,美国光伏成本中所谓软成本要占64%!那么,这软成本包括哪些内容呢?-供应链相关成本12%;-劳动力成本为11%;-顾客购买环节成本9%;-间接企业成本9%;-安
日前,一段名为女孩怒斥医院号贩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不仅引起千万人的关注,而且获得潮水般的共鸣与同情。视频中,身穿白色羽绒服女孩带着哭腔指责北京一家医院保安不作为,不管号贩子的猖獗,而自己凭本事大早上在那等一天,排那么长时间的队却挂不到号:一个300块钱的号他们(票贩子)朝我要4500,
不直接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而是转让持有这个项目公司股权的上级公司。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仍属路条买卖,显然并非政策环境所允许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相关部门严禁路条买卖措施的后续影响正在显现。海润光伏最近发布公告称,国家能源局2014年下半年出台的对电站项目转让的政策,已经影响了公司电站项目
记者从某市发改委领导处获悉,国家对于路条方面的政策可能会放开。近日,很多企业向记者表示上网电价补贴不到位或者有延迟,对于此问题,该领导表示补贴延迟发放的情况短时期内不会改变,至少近期还会延续。一是因为整体资金短缺,二是因为国家一级级下放补贴肯定会延迟。另外,国家补贴可能还有2年马
近年来,由于国家原则上对光伏电站项目施行政府补贴以及其他利好政策,各类社会资本对光伏电站项目趋之若鹜,并由此导致了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以及倒卖光伏“路条”等各种问题。其中,倒卖“路条”行为给光伏电站市场良性竞争造成的冲击尤甚(所谓“路条”,是指有关行政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目前,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自国家能源局在2013年发布的《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作为公共电源的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备案管
记者近期在江苏、天津、河北、福建等地采访了解到,在近期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背景下,相关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前景看好,进军该行业意愿强烈,一些企业已经加大相关投资。然而,多地企业负责人和专家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长期存在的“路条”倒卖、融资难、标杆上网电价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难等问题仍然困扰着企业,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亟待通过完善、落实政策规定予以扶持。政策红利显现前景看好接受记者采访的江苏、天津、上海等地多名光伏企业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得益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正在开启,光
新年伊始,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会上传出的消息给光伏行业带来新气息——今年不再对新装机量设定具体发展目标和额度,这也意味着发展光伏电站项目将没有配额限制。许多业内人士希望光伏项目“路条”从此成为历史。然而,“路条”的实质是对资源开发权的分配,如果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条块分割的地方利益不理顺,资源市场化分配机制无法确立,“路条”仍将成为光伏行业发展的拦路虎。长期以来光伏项目建设要过两道坎——获得省级有关部门同意可以拿到“小
三令连发:光伏电站市场掀“严打”风10月29日,为整顿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的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加强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本月以来,继《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两次发文整顿光伏投机行为之后,国家能源局为打击光伏电站权力寻租、投机倒把行为打出的第三记重拳。《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
国家能源局新近出台的有关严禁倒卖“路条”的措施,对于中国光伏行业而言,可能是一把“双刃剑”。这一措施要想真正达到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权力寻租的效果,直接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备案政策和流程的透明、取消项目备案中的前置和附加条件等。反之,如果此次出台的措施的最终落实存在偏差,对于一些专业投资电站项目且年度装机规划较大的企业而言,则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其投资计划的完成,并进而会对中国大规模发展光伏应用的雄心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国家能源局新出台的政策,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投产之前,未经备案
记者近期在江苏、天津、河北、福建等地采访了解到,在近期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背景下,相关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前景看好,进军该行业意愿强烈,一些企业已经加大相关投资。然而,多地企业负责人和专家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长期存在的“路条”倒卖、融资难、标杆上网电价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难等问题仍然困扰着企业,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亟待通过完善、落实政策规定予以扶持。政策红利显现前景看好接受记者采访的江苏、天津、上海等地多名光伏企业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得益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正在开启,光
三令连发:光伏电站市场掀“严打”风10月29日,为整顿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的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加强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本月以来,继《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两次发文整顿光伏投机行为之后,国家能源局为打击光伏电站权力寻租、投机倒把行为打出的第三记重拳。《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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