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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人士激辩光伏“国六条”

2013-08-12 08:50来源:中国传动网关键词:光伏国六条金太阳光伏国八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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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广生:“电网公司是企业,不可能无条件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而‘国六条’中‘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指的是西部地面电站,因为目前分布式电站还不影响现在大规模改造的电网设施。至于‘全额收购所发电量’除非有立法,要么很难实现。”

红炜:“为避免电网成为光伏发展的阻碍,除了用政策细则制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要尊重经济的客观规律;在法律基础上尊重各自经济独立体的不同利益,产业必须按照产业环境按照经济规律来设置。”

刘建新(电力一线工作的能源专家):“发电上网有很多种制约因素,这种制约因素不完全是人为的,也不完全是管理因素,还有技术因素在里头。吸纳不稳定,电网就无法运行,实际上就是鼓励自发自用了。如果上网难这个问题都改变不了,更不用说实现全额收购。”

激辩2:“金太阳”落下以后,该怎么补贴?

否定“金太阳”项目补贴派

代表:班广生

“实践证明‘金太阳’项目有问题。有的企业为了拿补贴而对既有建筑改造,甚至违反国家政策,由于缺乏监管措施,违犯政策的行为并未受到惩罚,补贴是件‘一头热’的事情。”

肯定“金太阳”项目补贴派

代表:梁岳峰、吴选之

梁岳峰(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光电建筑应用委员会主任):“补贴肯定需要,作为一个战略性新型产业,它的发展需要国家来扶持,补贴政策则是推动这个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要调整当前补贴的方法和形式,目前的这种补贴方式并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吴选之:“‘金太阳’问题出现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些企业自身的不良行为,另一方面是国家的监管不力。此外‘金太阳’没有做好细节上的规划,让很多企业钻了空子。我们今天在讨论国六条的时候就要重视细节,在随后将要出台的细则上,也要吸取‘金太阳’的经验和教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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