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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利“大吐苦水”:民企投资光伏电站现最大“拦路虎”

2013-03-19 09:35来源:《能源》关键词:苏维利天华阳光光伏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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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这一波光伏产业低谷中,很多制造企业把开展电站业务,作为寻找出路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您看来,目前民营光伏企业投资电站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苏维利:作为民营企业,现在做投资方参与所有大型项目,最大的困难就是不能独立的进行项目融资。也就是说,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根据要求,我们除了准备资本金外,还需对贷款额提供额外等额担保,这是非常让人难以理解的一个现实。这意味着这种投资必须百分之百用其他资产来覆盖。也就是说,投资1亿的项目,准备2000—3000万的资本金同时还要准备7000—8000万的额外资产进行全覆盖担保。

客观上来讲,这个对任何一个企业是不公平的。不仅是民营企业,即便是央企,它的资产负债表也不能支持这样的要求。所以,如果国家在新能源这个投资领域对民营企业开放,我希望也能够在金融方面给予平等的条件。目前,我们也跟一些香港的分行在沟通,他们的理念相对较好。我们最近也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未来会有很大的成果出来。

记者:您认为国内企业应该如何避免类似的融资障碍,现在关键问题是什么?

苏维利: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是整个光伏行业里最活跃的金融机构。就我跟他们接触的情况来看,总行并没有硬性的规定说必须额外担保、抵押。因为光伏电力的投资,它跟高速公路、房地产,还有火电、核电是一样的,它是固定资产投资的概念。从国家与省级发改委项目最终批准的核准文件来看,它也是固定资产类的。

而作为能源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就必须配制银行资本,在各个项目的可研性报告还有批复文件当中,关于资本金的数量、总投资以及明确哪家银行提供配备融资,这些都应该写清楚。也就是说,民营企业完全可以跟其他国企、央企一样,只需要20%-30%的资本金,银行配套只要把电站的收益权或者电站资产本身做抵押就可以了。

实际上,在项目前期开发过程中,一些银行也出具融资意向书,甚至作为申请项目的一个必要支持性文件。但是,这种意向书银行也很清楚,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在落实过程当中,从地方上的银行掌握的标准来看,基本上现在这条路是堵死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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