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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观察】南大光电业绩变脸遭抛售 保荐人太平洋证券难卸责

2012-10-16 09:34来源:中国网关键词:南大光电光伏双反光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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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制裁加码 南大摆脱全年业绩降超50%难度大

交易所资料显示,身处光伏行业的南大光电主要从事光电新材料MO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于业绩下滑,南大光电的解释是,当时预测的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趋势产生了一定的偏差,且2012年MO源市场需求增长较缓,市场供给增加,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超出预期,从而导致净利润下降。

然而,其业绩下滑早有预兆。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就决定对相关产品征收2.9%-4.73%的反补贴税,征税由光伏电池扩至光伏组件。美国时间10月10日,针对中国光伏产品长达近一年的双反调查“靴子”落地,美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决定,裁定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18.32%至249.96%,反补贴税率为14.78%至15.97%。对绝大多数中小光伏企业而言,裁决意味着美国市场大门的关闭。同时,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或再度引发欧盟的连锁反应,给“弱不禁风”的中国光伏产业压上最后一根稻草。

目前从南大光电的中报、三季报预告及其修正公告数据来看,其业绩已呈现加速下滑趋势。因此,在美国对华做出光伏双反终裁后,南大光电全年业绩下降几乎成为定局,并且要摆脱上市头一年利润下滑超过50%的困境难度也较大。

太平洋证券“只荐不保”难推卸责任

根据规定,上市后第一年若业绩下滑50%,将对保荐人启动惩罚机制。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保荐人资格。

10月10日,证监会下达文件,对另一家创业板“变脸王”珈伟股份采取了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其保荐人国泰君安也被出具警示函,对其保代也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措施。

此前太平洋证券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认为,南大光电合理价值区间为86.48-98.94元/股。而目前其股价已大大低于该区间。对于南大光电上市后的业绩变脸和股价表现,业内人士指出,其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只荐不保”的行为,难脱失职之嫌。

公开资料还显示,太平洋证券今年以来总共只进行了两宗IPO承销,除了南大光电外,另外一宗则是今年4月26日上市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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