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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针对美韩进口多晶硅“双反”公告2012年第41号

2012-07-23 09:12来源:商务部关键词:多晶硅双反商务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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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补贴调查项目

在提交的申请书中,申请人主张美国政府向涉案产业和企业提供的补贴项目共计20个。经过审查,本次调查中包括如下申请人指控的补贴项目:

联邦政府项目

1、先进能源制造业税金抵免

地方政府项目

2、密执安州光伏制造业税金抵免

3、密执安经济发展局-高技术企业税金抵免

4、密执安州"经济萧条地区"企业的动产税免除

5、密执安州"工厂复兴区"和"工业发展区"内企业的财产税免除

6、密执安州高技术"锚企业"因吸引其他企业投资而获得的税收抵免

7、密执安州可替代能源企业的密执安州营业税抵免

8、密执安州"可再生能源复兴区"内企业的税收免除

9、密执安州可替代能源动产税免除

10、密执安州运输部-运输经济发展基金A 类拨款

11、田纳西州-为Hemlock 的多晶硅生产厂区修建基础设施

12、田纳西州-为Hemlock的员工培训提供拨款

13、田纳西州-蒙特高梅县低于对价向Hemlock 提供土地

14、华盛顿州太阳能制造企业适用较低的商业和职业税税率

15、华盛顿州高科技企业基于研发费用的商业和职业税抵免

16、爱达荷州-波卡特洛市向Hoku公司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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