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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初裁对广东光伏企业影响甚微

2012-03-23 13:35来源:PV-Tech关键词:光伏光伏企业双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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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结果。其中初步裁定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存在出口补帖,并且将会对这些产品征收2.9%至4.73%不等的反补贴关税,这一幅度低于预期的100%关税,消息公布后立即引发光伏板块股价上涨。

对于此次“双反”初裁结果,赛迪顾问认为这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影响较弱。原因有三方面:1、国内龙头光伏企业目前在美销售太阳能电池(板)的成本约为0.75美元,而美国目前平均销售价格为0.97美元,税收增加2.9%至4.73%,仅影响了企业部分利润;2、目前中国光伏电池(板)价格比别国产品低了10%以上,征收反补贴关税后,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仍然具备价格优势;3、国内产品出口美国的比例约为10%,绝大多数产品出口地位欧洲,比起欧洲补贴下降的影响,美国反补贴关税的影响更低,况且目前美国售价远高于欧洲售价,扣除关税后国内产品仍有优势。

但同时,国内企业也应警惕相关的影响。本次初裁并不是“双反”案的全部结果,反倾销税率初裁结果将于5月16日公布,一旦反倾销税率达到28%,中国产品出口美国将无利可图。但也有人认为反倾销的初裁结果将不会差于反补贴。因为中国光伏产品的生产成本确实低于美国企业,中国光伏产品并没有低于成本销售。

另外,特别针对广东企业,赛迪顾问广州分公司朱薇桦分析师分析表示“双反”初裁结果对广东光伏企业的影响比较微弱。广东光伏企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南玻玻璃、儒兴科技为代表的光伏配套产品生产企业,这类企业产品主要供应给国内企业,不直接对美出口;另一类是以创益太阳能、广东爱康、南玻光伏为代表的电池组件生产企业,这些光伏企业产品基本销往欧洲和国内市场,对美出口占比1%至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双反”通过影响广东光伏企业的国内客户间接形成影响。同时,由于反补贴税率本身也比较低,这些国内客户自身能消化这次的影响,因而基本不会对广东光伏企业造成影响。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欧洲大规模削减补贴的情况下,美国无疑是广东光伏企业值得考虑的潜在市场。对于计划直接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企业,应该考虑相关风险。

事件回顾:去年10月19日,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美国商务部于去年11月8日正式立案。此后,美国商务部以案件复杂为由多次推迟初裁结果的公布时间。按照最后的决定,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于3月20日公布,而反倾销的初裁时间定为5月1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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