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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存量项目审核 两部门下发《光伏扶贫百问百答(试行本)》

2020-02-20 07:12来源:国务院扶贫办关键词:光伏扶贫光伏扶贫电站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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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概念

1.什么是光伏扶贫

光伏扶贫是资产收益扶贫的有效方式,是产业扶贫的有效途径。通过在具备光伏扶贫实施条件的地区,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政府性资金的资产收益全部用于扶贫。

2.光伏扶贫与其他产业扶贫相比有什么优势?

我国太阳能资源很丰富,适合发展光伏发电的地区约占全国总面积的九成以上。光伏发电清洁高效、技术可靠、建设期短、收益稳定,可保证贫困户 20-25 年持续稳定获得发电收益,相对一般性的产业扶贫手段优势明显。一是对政府投资有放大效应。以容量 300 千瓦的村级电站为例,若由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200 万元(按 2016-2017 年投资水平估算)建设,考虑运维和税费等,20 年内可获得约 560 万元收入,政府投资相当于放大了近 3 倍。二是能够产生附加经济和社会效益。结合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推动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有利于农村能源安全;采用农光互补,可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增加农业和相关产业收益。三是可提升贫困村的治理水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可调动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

3.光伏扶贫工程和其他精准扶贫工程的关系?

光伏扶贫是国务院扶贫办提出的十项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其他精准扶贫工程分别为: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其中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等属于传统扶贫项目,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等属于新手段、新方法。

4.为什么要杜绝地方通过光伏扶贫解决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一光了之”)?

光伏扶贫定位是产业扶贫的众多方式之一,不是唯一方式。光伏扶贫见效快、收益稳定,但有的地方将扶贫对象扩大化,提出将所有或大多数贫困户的脱贫问题都通过光伏扶贫解决,存在一哄而上、“一光了之”的现象,这既不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也会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快速增大等问题。为此,我们多次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的扶贫方式,各地需统筹考虑本地区的光照、接网和资金条件,合理定位光伏扶贫实施目标,不允许地方将所有贫困户的脱贫问题都通过光伏扶贫解决。

5.光伏扶贫的管理体制是什么?

光伏扶贫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其组织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

6.光伏扶贫的部门职责分工是什么?

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建立、管理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审核甄别帮扶对象、明确建设资金来源、指导收益分配等。国家能源局主

要做好电站计划管理、明确实施要求、提供政策保障。财政部负责财政补贴资金优先发放。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价格政策支持。电网公司负责保障扶贫电站的并网和消纳。

7.当前的光伏扶贫工作要求和早期相比主要有哪些不同?

一是电站建设模式。早期光伏扶贫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户用光伏、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等多种建设模式。按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总结前期光伏扶贫工作实施的基础上,当前明确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

二是政府出资要求。早期光伏扶贫工作可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按资产收益型扶贫模式管理,政府出资对应收益用于村集体或者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当前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并明确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

三是收益分配方式。早期光伏扶贫原则上按照每位扶贫对象每年获得 3000 元以上收益分配。当前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与使用管理,按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发〔2017〕61 号)执行,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8.国家就光伏扶贫工作出台过哪些重要政策文件?

(1)《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95 号)。2014 年 11 月 15 日,由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

(2)《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 号)。2016 年 3 月 23 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

(3)《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39 号)。2017 年 8 月 1 日,由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

(4)《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 号)。2017 年 9 月 25 日,由原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印发。

(5)《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发〔2017〕61 号)。2017 年 12 月 11 日,由国务院扶贫办印发。

(6)《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 号)。2018 年 3 月 26 日,由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

(7)《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负责同志就〈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答记者问》。2018 年 7 月31 日,由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对外发布。

(8)《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198 号)。2018 年 12 月 19 日,由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

9.国家下达过哪些光伏扶贫规模计划?

(1)2015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 2015 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 号),安排 150 万千瓦规模专门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项目,下达的光伏扶贫电站分布在河北、山西、安徽、甘肃、宁夏、青海 6 个省(区)。

(2)2016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 号),提出重点在条件较好的 16 个省的 471 个县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其他光照条件号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3)2016 年 10 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 号),下达 516 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分布在河北、河南等 14 个省,其中村级电站(含户用)共计 218 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 万千瓦。

(4)2016 年 12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调整 2016 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 号),提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成并网或者已经备案在建的 300 千瓦及以下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 2016 年光伏年度建设规模。

(5)2017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17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7〕46 号),提出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进一步优化光伏扶贫工程布局,优先支持村级扶贫电站建设。

(6)2017 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同意将 2015 年调增甘肃省 8 万千瓦光伏电站指标明确为光伏扶贫规模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7〕245 号),以及《关于同意将深能福塔喀什塔什库尔干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明确为光伏扶贫项目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17〕284 号),明确了共计 10 万千瓦的光伏规模为光伏扶贫规模。

(7)2017 年 7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 号)中明确各省(区、市)2017 年度新增建设规模优先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河北、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广东等提前使用 2017年建设规模超过 50万千瓦的省份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 450 万千瓦。

(8)2017 年 12 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91 号),下达 14 个省(区)、236 个县的 8689 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 419 万千瓦。

(9)2019 年 4 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37 号),下达 15 个省(区)、165 个县的 3961 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 167 万千瓦。

10.光伏扶贫补贴目录发放了几批?

截至目前发放了两批:一是《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8〕25 号)。2018 年 3 月 7 日,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二是《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9〕48 号)。2019年 3 月 20 日,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

11.光伏扶贫的技术标准主要有哪些?

( 1) 《 精 准 扶贫 村 级 光伏 电 站 技术 导 则 》 GB/T36115-2018

(2)《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控制系统功能要求》 GB/T36116-2018

(3)《村镇光伏发电站集群接入电网规划设计导则》GB/T36117-2018

(4)《精准扶贫 村级光伏电站管理与评价导则》 GB/T36119-2018

第二章 总体性政策

12.光伏扶贫帮扶对象如何确定?

光伏扶贫的帮扶对象为列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扶持深度贫困地区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在确定光伏扶贫帮扶对象时,可通过调查摸清当地扶贫对象、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按照贫困户自愿、民主评议、村内初审公示、乡镇审核的程序选定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

13.光伏扶贫的重点实施范围是什么?

结合国家脱贫攻坚和光伏扶贫工作的逐步深入,光伏扶贫的重点实施范围逐步完善。在 2016 年国家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 号)文件时,明确光伏扶贫的重点实施范围为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 16 个省的 471 个国家级贫困县。此后,为助力深度贫困户地区脱贫攻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纳入了光伏扶贫重点实施范围。

14.光伏扶贫的建设模式有哪些?

在光伏扶贫项目试点阶段,光伏扶贫建设模式主要包括地面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系统和村级光伏电站三类。按照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2018 年进一步明确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并经充分论证可以联建方式建设村级电站。

15.为什么当前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

一是村级扶贫电站建设规模及对应资金需求量适中,贫困县可根据当地财力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因地制宜的实施项目建设,形成村集体经济。二是村级电站实施可结合农村电网改造等同步实施,提高农村电网用电安全,且全额消纳更有保障。

三是村级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电站收益由村集体按收益管理办法自行研究分配,激发村集体内生动力。

16.如何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新老政策衔接?

《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发布后新建光伏扶贫项目按照办法要求严格管理。办法发布前的项目则按“尊重历史、做好衔接、宽严相济、好事办好”原则妥善处理,已建成或在建的老项目,有国家政策文件依据且符合当时政策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纳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新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实施,符合规定的,经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纳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

17.地方能否可以放弃建设国家下达规模计划内的项目建设?

自 2014 年光伏扶贫实施以来,我们一直强调各地在光照资源较好的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要量力而行,自愿开展,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按照光伏扶贫的现行政策,地方不管是申请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和还是决定停止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均属于自愿行为。项目放弃建设不违反现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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