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迅猛发展,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光伏项目用地问题的法律风险日益突出。中伦律师事务所郝利律师团队总结了其长期从事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并购和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特推出光伏电站用地疑难法律问题系列解析文章。本篇关于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的文章是系列文章的第二篇。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5号文》”)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8号文》”)又进一步为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提供了更多机会,明确了光伏复合项目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不过实践中,光伏项目用地的问题仍较为复杂,值得关注。本文将从土地的直接发包、租赁、作价入股等方面分析各种方式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承包、租赁用地的前提
首先,根据《5号文》及《8号文》的规定,能够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的部分,仅针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并且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通常情况下,升压站和管理用房涉及的土地不能采用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
其次,从项目角度而言,若涉及农用地承包、租赁的,光伏项目应被认定为光伏复合项目,一般均体现于备案文件之上。不过,部分地区亦明文规定(如宁夏),要求光伏复合项目必须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在项目所在地发改、国土部门报备,故项目方应关注当地对于项目的具体要求。
最后,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保证光伏项目满足复合项目的要求,对农用地进行返租或通过其他方式保证农业生产,避免项目所涉农用地抛荒、撂荒。
二、村集体直接发包方式用地的法律问题
直接发包,即由村集体直接向项目方公司进行发包的一种用地方式。因此,企业需要明确目标土地的所有权人,并且与正确的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与不当的主体(如乡镇政府)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可能会导致土地发包无效,严重影响项目进程。
其次,直接发包过程中还需要关注民主决策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未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即对外发包的,项目用地将存在瑕疵。因此,项目方应认真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取得村民会议成员的同意,并明确表示放弃优先权。
最后,还需要注意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其虽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之一,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由此可见,严格意义而言,农村土地承包人只能将土地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无法直接转让给项目公司。若企业想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则需要承包人自愿将土地经营权交回村集体,再由村集体履行前述的直接发包程序。
三、租赁方式用地的法律问题
当目标土地已经被村集体发包给集体内的村民或单位后,光伏企业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目标土地的经营权。
首先,企业需确定目标土地的承包方。如果得知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流转其承包土地的,企业需要求发包方提供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书,其中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有承包方的签名或盖章。若承包方系将转包、出租方式流转而得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的,项目方应当要求其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其次,在实际缔约过程中,项目方应注意租赁期限不应长于20年,在达成租赁合意后,应督促承包方及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并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放弃优先权的声明。签订合同后,分别提交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并申请登记以对抗第三人。
此外需注意的是,虽然租赁用地时并未明确要求必须取得发包方的书面同意,但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因此,若承包方未依法取得相关承包经营权证书即进行转包、出租的,则可能导致流转无效,村集体等权利人可能据此提出侵权主张,故仍建议项目方提前核查经营权证书,并取得村集体的书面同意文件。
四、转包方式用地的法律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该条第五款规定:“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因此,我们认为,转包与租赁的最大区别在于针对的主体及期限不同,即转包仅针对“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而租赁可以针对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转包期限应在农村土地经营权剩余时限内,而租赁最长时限为《合同法》规定的二十年,且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不过,实践中的确会遇到项目公司与村民签署转包协议的情况,但严格意义而言,项目方不应直接通过转包村民土地的方式获取项目用地,即便名为转包协议,实质上仍应按照租赁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作价入股方式用地的法律问题
光伏企业还可以通过吸收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使用农村土地,但此方法获得的土地不能改变性质和用途。《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可入股龙头企业和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国发〔2016〕64号)亦规定:“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
虽然如此,但实践中鲜见作价入股方式取得用地,其原因可能在于:首先,入股需要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操作较为繁琐;其次,很多光伏阵列用地的价值较小,入股后再项目公司所占股权比例较小;此外,光伏项目在进行对外转让过程中,存在多个股东,不便于股权转让。
实习生毛星月对本文也有贡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1日,国投桥西区100MW光伏复合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结果公布,中标人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99797513.40元,单价0.877元/W。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招标人为国投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计划采购113.79368MWp光伏组件。单块58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N型TOPCon;每个组件含正
3月10日-11日,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光伏电站建设区,随着合闸声的响起,由上海成套院总承包的国家电投集团青铜峡铝业降碳减排绿电替代光伏复合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首批50兆瓦光伏系统、配套锂电池储能系统先后完成并网,为后续项目全系统并网投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项目占地约200万平方米,总装机光伏
近日,由中核集团临沧核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360MW光伏复合项目在镇康县忙丙乡一次并网成功发电。该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占地约7300亩,规划装机容量36万千瓦,概算投资21.94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发电约5.85亿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9.7万吨,可减少多种大气污
1月22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公示显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9729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英利智慧(保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原文如下:关于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18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发布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3196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中广核丰宁满族自治县20万千瓦光伏复合示范项目建设用地。
近日,四川雅安市首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石棉竹马10万千瓦林光互补复合光伏电站项目全面完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石棉竹马10万千瓦林光互补复合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石棉县回隆镇竹马村,是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建设内容之一,项目总投资9.8亿元,场址面积3000亩,采用集中式发电。据了解,该项
2023年12月30日,浙能宁东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标志着宁夏圆满完成了国家第一批300万千瓦沙漠、戈壁、荒漠光伏基地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是国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重大战略举措。“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23年12月29日,宁夏电投沙坡头区10万千瓦复合光伏项目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总投资3.8亿元,采用了效率更高的N型光伏组件。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可新增“绿电”2亿千瓦时,满足约5万用户居民用电需求,年可节约标准煤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万吨,可有力助推自治区高水平建设新能
初冬的临翔区博尚镇,满目的新景如画。在层峦叠翠的沃土上,排列整齐的光伏发电板向远方延伸,与板下修剪整齐的茶树交相辉映,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里,云南单体最大光伏项目——中核集团临沧核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正式并网发电,清洁能源正在为“花开博尚”增添又一靓丽名片。
日前,云南单体最大光伏项目——中核集团临沧核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并网发电后,项目预计在2025年内直接拉动涉及的600余户村民土地租金直接增收近1亿元,为项目涉及的5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近3000万元。提供约2760万兆瓦时电力,年平均发电量超110万兆瓦时,等效节约
12月21日,国能韩城100兆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项目建设现场举行.国能韩城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陕西省韩城市芝阳镇,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产生清洁电能1.47亿度,年均节省标煤4.4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26万吨,烟尘4.71吨,氮氧化物约26.37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将有效
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对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的建议进行了答复,详情见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林函〔2024〕369号蓝胜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河池市列入国家第一批新型电力系统改革试点的建议(第2024437号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报道,湖北省孝感市部分县市乡村存在违规侵占基本农田甚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光伏电站的情况,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同时也将光伏用地合规性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事实上,进入2024年,光伏用地矛盾也愈演愈烈,不仅多个存量项目因为土地合规问题,面临被“叫停”风险;一些新增项
4月10日,安徽省林业局发布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擅自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原文如下:关于征询《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4月2日,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旬邑县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文件指出,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
近期,央视所披露的湖北省安陆市耗资巨大的高标准农田改建为光伏电站的事件,不仅将光伏用地问题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也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注。同时,近期水利部也印发了《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河湖管理范围内
4月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海南州共和县铁盖乡拉才村的0.1348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原文如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塔拉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青政土函〔2024
近日,陕西略阳县略阳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纵深推进河库沟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文件指出,2024年至2025年,利用2年时间对水库“四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其中,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问题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承担防洪任务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近期对云南省已建、拟建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占用林草地较多的楚雄、大理、红河、临沧、文山等州(市)的重点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和合理有序发展。调研组深入一线,查看了现地施工情况、临时用地恢复植被情况和林光互补成效,查
日前,甘肃省总河长令第10号发布。根据文件,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工程安全
近日,陕西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东一行,围绕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草地存在政策障碍以及林草规划调整等事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延安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常晓斌主持会议,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安塞区、黄龙县林业主管部门参加。座谈会上,市林业局汇报了延安市生态云感知系统及光伏发
3月15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新增用海用岛审批的,由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开展专家论证,符合要求的,呈请
4月26日,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4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82个,总装机容量4502.31kWp,年平均发电量3305290kWh。原文如下:关于乐清市2024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国网浙江乐
4月2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根据公告,项目选址区域按实际情况划分1个项目进行竞配,项目需在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连续时长不小于4小时。公告如下: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
4月25日,昭通市鲁甸县梭山镇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成交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中国能建。据悉,该项目为云南昭通市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规模为300MW。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且项目开工至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
4月23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电量达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电量达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电量达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一季度浙江风光发电量增长超40%,由多个因素促成:一方面,浙江风光装机容量大幅增加,2023年
4月25日,以“焕新升帆逐光远航”为主题的升阳光2024全国招商会宁波站在甬城圆满落下帷幕。意向合作商齐聚一堂,会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非凡。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多家合作商与升阳光成功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将深化合作,共同开启新的发展篇章!浙江的光伏产业体系较为完整,在浙江省政府的大
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江苏站)”正式召开,会上,广州佰仲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CEO滕宏旗分享了《数字化管理驱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高效运营》的报告。滕宏旗表示,目前分布式光伏行业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已达万亿级,工商业和户用市
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能源发展业务部副主任刘进2024年4月25日,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
4月24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全县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力争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促成中广核嵊泗小洋山薄刀咀光伏电站绿电交易达到0.3亿千瓦时以上。原文如下: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乡
硅料本周硅料价格再度下探:单晶复投料主流成交价格为45元/KG,单晶致密料的主流成交价格为43元/KG;N型料报价为48元/KG。从交易情况看,本周成交量较前期微幅上调,但整体成交范围较窄,硅料短期大幅调价叠加拉晶端自身排产下调背景,下游采购情绪趋于谨慎,对硅料价格仍抱看空预期,故基本采取随采随
4月23日,河南许昌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表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推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到2025年年底,力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达到27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
4月24日,西藏阿里地区发改委发布《阿里地区2024年清洁能源保供项目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分为6个标段,总计规模260MW。其中,风电项目2个,规模总计100MW;光伏项目2个,规模总计60MW;光热项目2个,规模总计100MW。储能方面,要求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