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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富归来!汉能回A有多大可能?

2019-04-29 11:08来源:中国企业家杂志作者:曹伊涵关键词:汉能李河君汉能移动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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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能的私有化进程,走到了关键节点。

4月25日,汉能薄膜发电集团(下称“汉能”)大股东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能移动能源”)作为要约人,刊发有关“汉能移动能源作为要约人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对汉能薄膜进行计划的通函”。

根据这一方案,每股汉能薄膜独立股东的股份将被兑换为一股特殊目的公司(SPV)股份,最终目标是为汉能薄膜的业务纳入在内地上市的公司铺路。将来公司纳入在A股上市的企业后,独立股东将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股份持有中国A股上市公司股份。

不过,这次计划安排必须得到独立股东于5月18日举行的法院会议批准,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方可进行。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法院会议和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汉能将成为历史上第一家以“股份置换”形式主动从香港退市的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价值迎来解封机会。而一旦通不过,股东们以及汉能都将陷入两难境地。

汉能能不能“峰回路转”,就在此一搏。

汉能私有化回A方案前后

汉能第一次提出私有化退市方案是在2018年10月23日。

当时,汉能移动能源发布通告称,鉴于汉能停牌已经超过三年,出于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决定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投资者发出私有化建议,私有化之后公司拟在A股上市。

2019年2月26日,汉能发布公告,宣布汉能的现有股东将以“股票置换”方式,获得一家新公司股份,之后这家新公司会在A股寻求上市。

汉能是一家高科技能源企业,主要从事薄膜发电设备、产品的研发和制造。

2015年,凭借领先的薄膜太阳能技术,汉能一度是港股最耀眼的新能源明星股。然而在2015年5月20日,汉能股价在半小时内因被辩证资本(Dialectic Capital),伍德资本(Lakewood Capital)等欧美三大对冲基金恶意做空暴跌46.95%,被迫短暂停牌。当年7月15日,香港证监会指令港交所暂停汉能股票交易。

2017年1月23日,香港证监会对汉能提出了两个复牌的必要条件:其一,明确提出汉能五位董事不得再参与公司管理;其二,要求汉能公开刊登一份披露文件,提供关于该公司一切经营活动、资产状况、负债情况、财务表现乃至未来发展前景的详细资料。

面对香港证监会的决定,时至今日,汉能都觉得自己很冤枉。

2018年4月3日,汉能发布复牌进展公告,表示证监会提出的第一个复牌条件已经在2017年9月4日完成。至于第二个复牌必要条件,汉能亦已完成工作,于2018年4月3日将披露文件正式提交到证监会。

虽然满足了证监会的两大条件,汉能目前并没有被允许复牌。

直到2018年8月1日,停牌长达3年之久的汉能触发了港交所退市新规——“上市规则修订除牌架构”条款,即长期停牌的港股上市公司将面临今年7月底的“除牌程序”,这也意味着,如果2019年7月31日汉能还没有复牌,那将面临被强制退市的困境。

“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重新申请上市时间上、难度上存在很大差异:如果此次汉能主动退市成功,可以随时向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如不成功,被强制退市,公司在交易所规定的间隔期届满后、才可向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因此,汉能主动寻求私有化退市,希望回归A股。

“通过”或许是可行的选择

对于汉能的私有化方案,知情人士告诉市界,汉能私有化方案首先是基于汉能薄膜发电停牌已经超过三年,出于保护股东利益作出的决定。

汉能的私有化方案如果不能通过,其实对谁都没有好处。

强制退市的影响对于汉能的影响自然不必言说。对于中小股东而言,虽然可以依据公司法、民法对公司法人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但相关人士分析,获得赔偿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因为香港不允许对金融市场的行为提出集体诉讼,即投资者联合起来控告相关公司,而对于单个投资者来说,往往难以负担诉讼过程产生的昂贵费用和时间成本。

独立财务顾问天财资本也认为,私有化方案为独立股东提供了解封股份的机会,建议独立股东于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批准计划的决议案投赞成票。

无论如何,对于小股东以及机构投资者来说,私有化成为了当前可行的方案。


原标题:前首富归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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