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浙江省磐安县发改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2-24 09:00来源: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键词:光伏应用光伏发电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县政府成立磐安县清洁能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另行下文),负责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应用推广和项目推进,协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其它日常工作。各镇、乡、区块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

3、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鼓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居民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和相关设施,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农村光伏应用推广领域。鼓励光伏发电应用企业采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承包(PMC)、屋顶租赁、企业+农户等模式合作开发利用太阳能。开展公共建筑采用建造-运营-移交(BOT)、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PPP)等模式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试点。

4、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常识、光伏应用、光伏扶贫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光伏发电应用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激发城乡居民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开展家庭屋顶光伏建设。

七、其他

1、2015年以前建成并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同等享受0.2元的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3年。

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工程补助政策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3、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征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应用查看更多>光伏发电查看更多>浙江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