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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国家地方光伏政策榜

2014-09-30 13:12来源:pv-tech作者:肖蓓关键词:光伏政策光伏发电光伏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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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4]410号

要点:国家能源局近日向各省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在开建时间、园区统一协调、区域电力交易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对于9月30日前没有开工或年底建成规模少于20MW的示范区将取消其资格。

这是继15条分布式《通知》后的又一项针对分布式发电的通知,示范区对分布式发展有重要作用,根据现有政策体系以及分布式示范区项目的开工进度,就目前而言,示范区的建设是不成功的。但能源局面对困难,仍然不遗余力的推动示范区建设,意在发挥示范区的试点作用。

4、《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意见函》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要点:根据《考核办法》,国家将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确定可再生能源配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对于未完成配额指标的省份,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暂停或减少当地化石能源发电项目规模,电网企业不能完成指标的,向国务院做出专门报告。

此考核办法意味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方案即将出台,一经出台,国家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电网企业指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通过强制性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这对太阳能风能等来说是利好。

5、《关于分布式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安排,近日国家能源局在河北石家庄召开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启动会,全面部署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

这标志着今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对山东、浙江、江西、河南、广东、江苏开展的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和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及对河北开展的驻点监管正式启动。

监管目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分布式发电文件政策,了解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纠正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政策落实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原标题:9月国家地方光伏政策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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