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原材料及辅料多晶硅政策正文

深圳经信委关于做好深圳市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的通知

2014-04-02 09:32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关键词: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准入标准光伏政策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初审和推荐

(一)资料完整性审核

市经贸信息委接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报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有材料。

(二)审核和推荐

市经贸信息委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予以审核,并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形成专家意见。我委将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监督管理

(一)自查报告

进入公告名单的深圳光伏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公告企业)应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市经贸信息委。

自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产品进出口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二)监督检查

市经贸信息委对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企业自查报告。如有必要,可委托检测机构对公告企业产品进行抽检。每年3月1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经贸信息委对公告企业实行监督检查时,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查看更多>企业准入标准查看更多>光伏政策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