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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2024-05-13

      一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锚定目标,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督导协调,确保基地项目按期高质量投产。...5月9日,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召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浙江桐乡: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 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2024-05-09

      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100亿元以上,积极增发中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全力争取中央技术改造再贷款...(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桐乡监管支局)(四)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

      6月1日起施行!<mark>国家发改委</mark>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5-08

      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4月8日第10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电力交易主体。

      新形势下的“全额保障性收购”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4-04-28

      该办法与2007年版的监管办法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出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相关政策一脉相承,同时也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宏观环境、行业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方式的深刻变化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依据2009年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消纳、政策、模式、风险……共话2024分布式光储机遇与挑战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4-26

      她指出,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展,新版监管办法出台是推动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并且该办法与2007年版的监管办法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出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相关政策一脉相承...他指出,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

      江苏分布式光伏市场潜力约为一亿千瓦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4-25

      同时,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也带来两个显著的两个变化:一是名称的变化,从全额收购变为了保障性收购;二是保障性收购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两部分。...根据国家建设统计数据初步推测:江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潜在容量大约在6500万千瓦,户用光伏潜在容量在2900万千瓦左右。两者相加,总容量接近一亿千瓦。

      涉及光伏!<mark>国家发改委</mark>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4-16

      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其中光伏领域涵盖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绿色低碳新城建设及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等。...原文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272号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4-12

      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4月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详情点击河北规范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备案程序参照屋顶、无可开放容量需配储能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公布《关于支持开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参照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程序到相关市

      来源:润世华新能源微平台2024-04-11

      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都已相继出台了关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扶持政策。

      来源:工信部2024-04-11

      4月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3月27日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

      <mark>国家发改委</mark>: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废弃物循环利用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4-08

      全文见下: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首次!光伏利用率跌破95%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4-02

      事实上,早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中,首次提出把弃电率限制在5%以内,即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相关领导也透露,将研究出台重大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分省明确风光合理利用率,以消纳责任权重为底线,以合理利用率为上限,有序推动风光发展。

      <mark>国家发改委</mark>: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网业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04-02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提出:“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和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义务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4-04-01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陶冶指出,随着可再生能源消纳、消费责任进一步向各类重点用能企业、终端电力用户传导落实,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进一步增强,外向型产业、高技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电消费预计呈快速增长态势

      江苏光储井喷背后!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4-03-27

      2021年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应不低于4:1;其他地区的价差原则上应不低于3...且据江苏省发改委在2024年3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并网顶峰工作的通知》显示,全省41个已纳规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将自愿承诺确保在2024年7月15日前建成并网,项目总容量高达约400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3-22

      详情点击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详情点击山东集中式风、光项目竞配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3月19日,山东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数百亿投资已出清……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4-03-22

      一方面,分时电价蔓延,十余省份已开始在中午光伏大发时段执行谷电、深谷电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收益受损;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刚刚发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也正式宣告了100%全额保障消纳时代的终结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03-20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近期印发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划重点 |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要点解析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4-03-19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15号令,下称15号令),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重磅!<mark>国家发改委</mark>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3-18

      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