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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城市道路与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规划距离,注重采用降噪带等防护性措施。对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充分做好公众调查及噪声污染评估,严格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交通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行建筑施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限制施工时段,规范实施建筑施工环境监理体制,加强环境监察。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有序推动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倡导公民参与噪声管理。持续深化宁静小区建设。
3.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定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建设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三点一线”可视化监控体系,并结合“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等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能级。推进社会源中小企业的危险废物区域集中收集。依托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无氧裂解产线对区内产生的废油漆桶采用无氧裂解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充分挖掘危险废物区内综合利用潜力,降低危险废物出岛处置量。强化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建立区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处置行为。
完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体系,畅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力争医疗危险废物区内处置占比达到100%。组织相关医疗废物产废单位按要求通过本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和年度申报,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纳入本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加强新污染物管控。严格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按照市级部署,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配合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配合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数据库,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配合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动态更新管控措施。推动企业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推动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现代化、信息化,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应用同步发展。加大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力度,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督促涉核与辐射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
切实防范自然灾害风险。结合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敏感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气候风险评估,重点评估“四碰头”复合型灾害强降水的影响。将气候变化风险防控纳入相关区域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重大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基础。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综合观测网络和极端事件监测预警,构建多灾种和灾害链监测预警“空、天、地”一体化网络,推进各涉灾部门专业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测预警融合发展,实现监测预警、风险研判、灾情会商等场景应用。完善气候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预案和行动方案。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响应。健全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专业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推动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完善配备应急事故的监测和执法装备,配备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等应急监测和处置设备。
4.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海岛花园
(1)构建生活污水处理新格局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或归并工程;扩容城桥污水处理厂,实现“六片九厂”污水处理格局,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至24万吨/天。完善城镇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的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区管排水管网等设施的维护。加快推进城桥镇、堡镇雨污分流混接改造,配套建设8.13万立方米雨水调蓄设施,推进强排系统提标工程、自排地区提标工程及8432座雨水口改造等。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行动计划,逐步推进低标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改造工程。新村乡、绿华镇、三星镇、庙镇、建设镇、新河镇、竖新镇、堡镇、港沿镇、向化镇、中兴镇、陈家镇、横沙乡等13个乡镇共计327座设施进行改造,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绿华镇、庙镇、港西镇、建设镇、陈家镇等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计划纳入市政管网。加强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运行管护机制。
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贯彻“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河湖水系生态治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工作联动结合、统筹开展,全域推进海绵型地块、海绵型市政设施、海绵型公园建设,提升城市韧性。将海绵城市理念贯穿于项目立项、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验收、运维管理各个环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区域达标评估工作。
(2)高标准打造全域“无废城市”
优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崇明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点、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建设,稳步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垃圾房、收集站等社区基础设施更新,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化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体系,打造专业管理、服务规范、价格透明、应收尽收的“家门口”再生资源回收品牌,试点开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回收。到203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
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快推进庙镇建筑垃圾分拣资源化项目和陈家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大件垃圾采用定时定点收运模式,就近资源化处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排放、运输、中转、处置环节监管,开展全链条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拓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双措并举,大力发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利用。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标准地膜,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合理应用地布地膜。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以绿色农资供应网络门店作为农膜回收点,构建“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健全绿色农药采购、销配、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为一体的投入品管控体系。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技术指导,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力度。
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强化海上垃圾源头防治,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将海塘范围内(公用岸段)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海塘、水闸日常管理工作。以“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清理”为整治原则,日常巡查中关注垃圾聚集现象,重点巡查海塘、主要集中塑料污染物漂浮点,做到一经发现,及时清理。定期开展崇明三岛海塘大净滩活动,做好垃圾分类、回收清理保障工作。
(3)推动城乡美美与共
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依托“一镇一园”建设,着力提升城乡空间形态和生态环境品质,努力实现公园与城市空间的无界融合。以城桥、陈家、长兴等镇开发边界内区域为重点,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和改造工作,推进500米服务半径绿地扫盲。结合城市更新,因地制宜推进各类生态空间建设和提升,创造更多融入生物保护功能的复合生境。聚焦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市公园、口袋公园等,引导创造生态保育、自然教育、科普宣传等功能复合的绿色空间,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实现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绿道可游憩、郊野可休闲。
打造沪派江南和美乡村。优化村庄布局,以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梯队建设为抓手,对乡村地区进行分类指引,按照保护村、保留村、撤并村分类探索推进。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2024年完成2.8万户。实施全域风貌管控,加强村庄设计,严格实行新建建筑高度分级管控,注重建筑空间的梯度和层次,彰显世界级生态岛“江南水乡”风貌特色。高标准建设“四好农村路”。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建设,严控新增在建违法建筑,精准治理影响村容风貌的存量违法建筑。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片区化发展,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覆盖面。统筹布局城区、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
(二)建设长江绿色发展标杆,打造绿色生产“先行区”
锚定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的主攻方向,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彰显区域特色,海洋装备产业在“全链条”“精细化”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现代农业围绕“品质竞争”“做大品牌”持续努力,生态旅游业向“小而精”“有味道”方向转型,着力实现生态岛上的产业振兴。
1.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新型光伏电站建设,重点依托公共机构、工商业建筑屋顶、产业园区等场址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进实施新河镇、建设镇、堡镇、中兴镇等乡镇整镇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积极探索生物质能、浅层地表地热资源利用,鼓励低碳园区以及设施农业领域优先利用浅层地热能。稳妥发展风力发电,结合候鸟保护要求,优化陆上风电设施布局。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效优化配置。
推进零煤城市建设。持续强化工业、农业、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加快推进长兴岛电厂更新改造,完成现有机组“煤改气”清洁能源升级替代工作,加快开展天然气掺混氢气等低碳技术在燃气发电和供热中的试点。提高新增产业项目准入要求,将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作为项目引入的重要标准,科学评估新增项目对能耗双控和碳中和目标的影响,严格节能审查验收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多层级低(零)碳试点示范,建成一批绿色低碳(含近零碳)园区和绿色低碳(含近零碳)工厂、交通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生态循环示范基地、低碳(含近零碳)排放示范单位等。持续做好全国及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工作。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持续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2.实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严控煤电、有色金属、电镀等“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常态化节能环保监管执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在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基础上,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和功能性项目合理布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引导企业采用相关绿色低碳技术及先进污染防治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模式等,淘汰落后技术和装备。
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提质增效。聚焦“全链条、精细化”,全力打造千亿级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加强高技术船舶、核心配套设备及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制造,拓展延伸产业,全力提升产业链价值。深入研究造船、机械重工等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加强节能低碳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围绕创新策源型和人才引智型两大方面,重点打造以智慧农业智造等绿色智能制造为亮点,特色商务、文化创意、职业教育培训等相互融合的崇明工业园区。聚焦数字经济产业、5G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新兴技术产业,打造智慧岛数据产业园。以“金融服务、体育文化”为产业重点,以富盛绿色基金小镇、富盛开心农场为两翼,打造产业结构优化、功能特色显著的富盛经济开发区。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3.擦亮农业高质量发展底色
打造绿色农业产业集群。以现代畜禽养殖产业片区和现代设施农业产业片区为核心,沿陈海公路、生态大道纵向打造一批创新要素集中、高端人才汇聚、新兴产业密集的高科技农业发展带。集中打造东部、西部二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集群,东部片区以崇明现代农业园区为核心,整合中兴镇、陈家镇、现代农业园区等农业资源,聚焦高端设施蔬菜、工厂化食用菌种植、工厂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完善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产业链条,加快集成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通过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示范引领现代设施农业升级。西部片区以正大崇明300万羽蛋鸡场项目建成运行为基础,通过建设食用菌基料生产基地,整合西部乡镇乡村资源,建立西部区域生态循环、农旅融合、智慧农场等交融发展模式,打造崇明种养循环现代农业产业园。
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高水平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加快探索科技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加速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建设长三角农业硅谷。加快建设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延伸发展食品加工业,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创建“机器换人”生产基地,提高蔬菜行业生产“宜机化”水平,试点布局“数字农场”应用场景。完善崇明农产品产销智能分析系统,融合智能感知、云计算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重点基地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大力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现代农业种质创新与示范工程,加大崇明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遴选引种繁育优质新品种,加快建设崇明种业创新中心,开展长江流域优质种质资源库、资源圃、繁育基地、区域性集约化育苗中心、研发中心和优质种源试验试种基地建设。推进品质提升,推广一批崇明大米、崇明清水蟹、崇明白山羊、崇明特产蔬果等特色农产品,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探索种养循环、病虫害防治等绿色技术集成与典型模式,动态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加强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稳定,确保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面积认证率90%以上。推进农业品牌建设,依托“优农三兄弟”区域公共品牌,鼓励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扩大区域公共品牌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确立崇明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品类与规模发展布局,建立并推行崇明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鼓励引导通过特色农产品行业联盟等形式,重点引导蔬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实施单品类、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种植。
4.创新发展生态文旅新业态
优化旅游目的地布局。深化全域旅游示范区、西沙明珠湖国家5A级景区建设。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分类建设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绿华镇持续扩大“橘黄蟹肥”两大产业品牌效应,结合本地特色文化、亲子研学体验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三星镇发展海棠花果特色产业、形成苦草全产业链,推动文化休闲旅游。新河镇以足球体育运动、金边灵芝为重点,不断做优做强,形成特色优势。建设镇做强做大民宿、花卉产业,打造一批集吃、住、游、学、体、悟、购为一体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竖新镇围绕海上花岛、东禾九谷、惠民村和仙桥村为重点,全面建设生态农旅小镇。全力推进陈家镇·东滩自行车小镇、西沙·明珠湖旅居康养小镇、东平光明花博小镇、新村乡稻米文化小镇4个上海市特色小镇建设。
推动多旅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发展“森林康养、湿地观光、农业采摘、民宿休闲、乡村体验”等5大传统业态,创新培育“花卉观光、高峰会展、生态教育、水上观光、低空飞行、运动赛事、健康疗养、工业科普、亲子研学、房车帐篷露营、夜间旅游、演艺演出”等12大新兴业态。积极发展特色休闲运动,以自行车、铁人三项、马拉松等国际体育品牌赛事为牵引,构建体育产业网络,培育一批特色体育服务产品,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徒步骑行驿站、自驾游营地建设。聚焦全年龄段健康管理,支持促进健康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上实东颐疗养院等项目建成运营。深入挖掘中药材资源优势,培育壮大藏红花等中医药特色品牌。
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化建设。聚焦“生态、花卉、美食、住宿”四大核心优势旅游资源,培育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加强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加快制定相关产业扶持奖励办法,积极培育特色乡土文化,创新乡村文创产品。着力推进明珠湖周边、森林公园周边、G40陈家镇入口、G40向化入口、长兴郊野公园周边、横沙岛等6大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建设,引导民宿集群化发展、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经营、差异化竞争。
5.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全链条建设“无废工业”。推动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推进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持续探索海洋装备制造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途径。开展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行业产生工业垃圾的综合利用方式研究项目,推广工业垃圾精细再分拣模式,推进船舶制造业工业垃圾综合利用。探索炉渣与建筑垃圾协同处置利用途径,不断提升炉渣资源化利用水平。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结合高标准农田、菜田建设,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全区农业用水计量建设,推动农业灌溉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智慧管理,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监控系统。加强企业、园区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小区。加快推动城桥、堡镇污水处理厂等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拓宽中水利用途径。
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坚持土地管理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五量调控”模式,深入开展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逐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土地整理复垦,重点聚焦闲散的养殖水面、未利用地等,鼓励乡镇积极排摸新增耕地潜力空间,鼓励新增耕地集中连片,以城镇集中居住、货币化置换和平移集中居住等方式持续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试点推进竖新镇、建设镇、新河镇等乡镇的平移项目和陈家镇、港西镇的实物置换项目。推进郊野区域各类建设用地“留、改、拆、增”,新增建设用地与集中建设区外减量化规模相挂钩。
(三)打响生态海岛文化品牌,打造绿色生活“示范地”
围绕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充分挖掘生态文化发展潜力,丰富传播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打造拥有“国际风范”、独具“海岛特色”、弘扬“崇明文化”的世界级生态岛。
1.打造海岛生态文化
加大生态文化供给。以“生态文化、长江文化、花卉文化”三大文化品牌为引领,打造一批留得住文脉、记得住乡愁的生态文化村镇,建设一批望得见林、看得见水的文化休闲地。以崇明水仙花为突破口,做好“一朵花”大文章,鼓励开展各类特色花卉主题活动以及花卉艺术、创意设计、家庭园艺等设计大赛,丰富花卉文化产品供给。举办清明踏青赏花节、湿地观鸟节、花朝节、马拉松、自行车赛事等主题节庆活动,以文旅产业发展为载体,宣扬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观。
丰富生态文化传播形式。实施生态文化弘扬工程,创作更多体现生态文明思想、反映时代精神、彰显崇明文化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传统宣传渠道与新媒体网络平台,加大生态文化传播力度。拓宽生态文明参与渠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监督举报通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报道和批评,引导、支持具有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2.厚植生态文明沃土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在中小学普及生态文明相关教育课程,积极争创“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建设崇明区生态教育体验中心。科学谋划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科普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文明理念。
打造生态文化共享新模式。依托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融入文化元素,打造生态文化建设阵地。推动生态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实现“大自然中建设博物馆”向“建设大自然博物馆”的转型,营造“人人都能亲近大自然”的环境氛围。发展国际友好合作城市,与国内外自然保护区建立姊妹保护区,推动亚太生物迁徙通道沿线地区形成保护共识,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3.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市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减塑限塑等专项活动,推广绿色消费产品,引导居民自觉践行绿色消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鼓励网络办公、视频会议等新型办公方式。试点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集中示范。鼓励全岛绿色出行,加大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推广力度,打造不同功能自行车通道和步行道网络,构筑以“公交+慢行”为主导的绿色多元化公共交通系统。开展居民绿色出行调查,倡导高效能、低排放、护生态为核心的绿色出行理念。
(四)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打造环境治理“新格局”
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夯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为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1.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崇明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条块联动。持续推行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结果部门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高标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督察整改,强化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压严管态势,全面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举一反三”、生态环境隐患点位大排查专项检查等,强化“发现—处罚—整改—问责”四个机制运用,持续拍摄生态环境警示片,建立常态化调度工作机制和督办工作机制,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项制度。
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完善企业信息公开监管机制。推动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落实园区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产业园区环境治理能力。
2.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应用,依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四类生态空间分类管控要求,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地实施,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
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以及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形式,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政策、规章等政府信息解读工作,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公众关切。
推进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抢抓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发展机遇,加快建设智慧生态环境系统,打造崇明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用数字技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积极推进崇明生态环境纳入全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逐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生态环境质量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和成果应用。
深化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主动融入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建设大局,持续在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走在前、作表率。持续完善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河口地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共建长江口生态保护战略协同区。
3.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的同时,优化监督执法方式,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帮助解决污染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案件线索“筛选、研判、总结”三步工作方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案例。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诉讼裁判文书、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报告等信息。
优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林地、湿地、基本农田、水源地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横向补偿机制,推动与外埠建立生态产品定向合作关系,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
推动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推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共涉及4大类42项,总投资约60.52亿元,详见附表。项目实施过程鼓励以试点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形式,运用生态环保产业领域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减污降碳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积极拓展绿色低碳技术多元应用场景,力争以高质量环保产业支撑区域高质量生态环境建设。
(二)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实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等9项重点工程,有助于合理优化崇明区产业结构,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社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
社会效益方面,通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园建设等9项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崇明区生态教育体验中心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普及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环境效益方面,31项生态安全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助于解决镇村级河道水质不达标的问题。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能够促进森林、湿地、土地、水等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更高标准将崇明打造成为世界级生态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部门联动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托崇明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生态创建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工程项目,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跟踪监督创建工作,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力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监督考核
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抓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规划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年度自评估机制,每年分析总结建设指标完成情况,避免反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不断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注重抓重点、抓亮点,选树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实行量化问责,对责任不明确、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加大约谈、通报和问责处理力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拓展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鼓励各部门积极申报国家、市级各项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专项资金,统筹用好中央、市级、区级各项投入生态环境领域资金,优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深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逐步形成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的投入格局。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积极引进、鼓励和支持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能力建设
加强信息能力建设,完善区、乡镇、村“三位一体”以及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平台、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等。探索建立污染源动态更新系统、流域水环境监管平台,全面提升污染源基础调查能力、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成因分析能力、生态遥感监测能力,着力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强机关、企业与市内外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探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系统固碳增汇等节能低碳新技术研发,以产业优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宣传推广等为抓手,打造产业技术创新综合体。深化国际生态交流合作,共建生态科研高地。全面加强人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保障人才各项待遇落实。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生态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向全社会通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编写广大民众和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公众监督作用,落实政府生态信息公开、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等制度,完善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座谈和听证制度,完善群众信访接待制度,设立环保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保障民众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将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
附表 《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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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6日,由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的吐鲁番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首批30万千瓦光伏正式投产发电,标志着项目向全容量建成发电的目标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主要由10万千瓦光热电站、90万千瓦光伏电站、1座220kV汇集站组成,其中汇集
10月29日晚间,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林洋能源”或“林洋”或“公司”)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51.66亿元,同比增长约8.76%,归母净利润9.10亿元,同比增长约6.95%。其中三季度单季实现营收约17.03亿元,同比增长约10.63%,归母净利润约3.12亿元,同比增长约15.4
10月29日,在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光伏质检中心”、“CPVT”)银川基地,全球首座HPBC2.0实证电站正式挂牌。#x25A0;朱晓岗和吕远共同为实证基地揭幕国家光伏质检中心副主任朱晓岗、隆基产品与解决方案中心总裁吕远共同为“先进光伏组件分布式应用场景实证研究平台”揭幕
10月28日17时18分,由国家电投黄河公司建设管理的“青豫直流”二期2标段90万千瓦光伏项目顺利接入曲明变330千伏汇集站,按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目标。至此,黄河公司光伏发电装机达1187.16万千瓦,发电总装机容量达3175.46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91.75%,为实现国家电投在青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0月29日,四川甘孜雅江柯拉二期、理塘索绒光伏项目2.46GW光伏EPC中标结果公布。甘孜雅江柯拉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企业分别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甘孜理塘索绒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设计
10月28日,中新绿能2025年度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采购高低压逆变器。具体来看,采购高压逆变器交流测20MW,采购低压逆变器交流测30MW,合计采购量约50MW。按项目需求分期分批供货,供货时间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采购预算价来看,低压逆变器交流测容量30MW,单瓦造价0.18
近日,在中国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的支持下,天源环保首座污水处理厂加盖光伏电站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广西鹿寨第一城市污水处理厂商用光伏发电项目是由天源环保旗下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年发电量达到137万kWh,采用“板上发电、板下净水”的组合增效理念,通过清洁能源驱动
10月25日11时45分,淮南市潘集区户用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首户并网成功!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克服施工场地复杂、户用项目点多面广、设备到货滞后、施工送电协调困难等难题,详细制定施工计划,合理组织施工人员,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建设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近日与印度拉贾斯坦邦签署了一项重大投资备忘录,旨在开发一个总容量为60吉瓦(GW)的大规模可再生能源项目。该项目将主要利用拉贾斯坦邦西部地区的太阳能、风能和混合能源。该协议价值约3万亿卢比(约合360亿美元),是提升拉贾斯坦邦可再生能源能力、助力印度实现更广泛清洁
10月25日,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一至七区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人共计5家,分别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
在当今全球能源转型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光伏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工商业、交通业、办公大楼、产业基地等诸多领域。光伏发电本身具有的经济性、节能性、可持续性等多重属性,又使其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传统光伏屋面受到产品自身特性的影响,存在很大的
10月29日,上海崇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沪崇府发〔2024〕41号),同时发布《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请看文末),共42个项目,投资估算共计60.52亿元。其中指出,推动内河混合动力船舶、纯电动船舶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0月18日,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街道的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据了解,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由随州市龙能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利用现有企业厂房,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及相关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5.99MW,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安排,近期,云南能源监管办赴云南电网公司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督导。督导组一行全面听取电网企业今年以来新能源项目并网接入办理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分布式光伏并网制度流程、费用结算、信息公开及报送等情况。2024年以来,云南省集
日前,由新区投资集团下属肇庆市新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肇庆新区新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恒益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肇庆工业园区(永安)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动工建设,标志着新区投资集团在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对于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增
10月28日,中新绿能2025年度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发布,采购高低压逆变器。具体来看,采购高压逆变器交流测20MW,采购低压逆变器交流测30MW,合计采购量约50MW。按项目需求分期分批供货,供货时间约2025年1月-2025年12月。采购预算价来看,低压逆变器交流测容量30MW,单瓦造价0.18
10月23日,吴江区发改委发布《苏州市吴江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文件指出,发展清洁能源。严格控制新建煤炭机组,加快燃气电厂建设;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原文如下:《苏州市吴江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为严格依法执政,落实国家
10月28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宁夏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区内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公用燃煤发电企业、参与中长期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直流配套电源、自备电厂(含绿电替代新能源场站)、水电、燃气、生物质、分布式新能源企业不参与本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发电曲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多条由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情况,经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统计,共有15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100.28723MW,项目备案单位均为宣城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详情如下:
10月29日,银星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投资人民币38,086万元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11家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的屋顶及闲置空地上建设138.748M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与关联方分别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银星能源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
10月2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自愿入市名单的通知,涉及10家发电企业。值得关注的是,10月18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介绍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相关规定,电价结算方式,并提出9月份新并网的项目
10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4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指出,申报范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
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满足政策规则和本方案要求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集中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符合基本条件并且完成市场注册的分布式(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也可参
10月14日,上海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强化政策供给,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氢能关键材料及装备、太阳能电池、智能电网、新型储能等绿色新能源细分赛道,高分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性能复合材料、
10月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公布2024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目录的通知,共有1607个项目纳入奖励目录,总装机容量374818.24千瓦。其中,光伏电站项目2个(合计33174.36千瓦)、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640个(合计329458.92千瓦)、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965个(合计12184.96千瓦)。原文如下:关
10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当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和碳效评价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减碳改造措施。鼓励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应用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鼓励采用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可再生能源热水技术
9月14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纳入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完成并网验收并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经认定,按并网规模给予每千瓦8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原文如下:关于开展2024年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
9月13日,上海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年度各区拟实施的陆上风电规模24.8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48.896千瓦,经上海市电力公司评估可全额保障性消纳,全部纳入2024年度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各区要加强对开发
9月9日,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奖励总金额82801227.8元,其中风电项目4个,奖励金额46579672.50元;光伏电站项目1375个,奖励金额32214809.05元;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7210户,奖励金额4006746.25元。原文如下: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
8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减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在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主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纳入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配额管理单位除外)的场址上,且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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