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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

2024-08-29 11:45来源:新华网关键词: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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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

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加快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中国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规划引领、法治保障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

深入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强化统一大市场建设,打通能源市场“梗阻”,推动市场高效畅通运行,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电网统购统销局面基本打破,发电和售电环节全面引入市场竞争,配电环节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综合能源服务商、虚拟电厂、新型储能企业等新型主体蓬勃发展。民营企业成为新能源产业的主要力量,中国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中民营企业约占60%,光伏设备制造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油气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组建国家管网公司,逐步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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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省、区域、省间交易高效协同,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组建电力交易中心、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和煤炭交易中心,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能源交易平台。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16年的17%提高到2023年的61.4%,2023年风电光伏市场化交易电量占风电光伏总发电量的47%,有力促进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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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深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推动各类电源参与市场,不断完善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体系,全面放开工商业销售电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推动煤电由基础性电源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变。出台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削峰填谷、错峰用电。构建起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激励约束并重的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体系。健全灵活反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和国内供需形势变化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

(二)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税、投融资等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确保在能源转型中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

强化规划引领。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制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五年规划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等系列专项规划,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进行总体部署,发挥规划对能源转型、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资本投向的导向作用。加强能源与生态环保、国土空间等领域规划衔接,强化绿色低碳转型的要素保障。

加强政策支持。适应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健全清洁能源相关标准体系。制定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根据目录制定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对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支持力度。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加大绿色贷款投放,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优化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简化分布式能源投资项目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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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管效能。健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度,推动电网、油气管网设施向第三方无歧视公平开放。持续对市场交易、价格机制、信息披露等加强监管,及时纠正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确保市场规则有效执行。加强能源重大规划、政策、项目落实情况监管,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方面监管力度。创新能源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广“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电力应急、大坝安全、网络安全风险管控等电力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加强能源转型法治保障

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升能源治理法治化水平。

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中国建立了以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为基础,以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能源转型法律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加快制定能源法,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进一步健全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规制度体系,强化节约用能、提升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促进绿色能源消费等激励约束制度。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贯穿于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在能源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复议受理程序、证据规则、审理模式,依法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能源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社会自觉履行绿色消费义务。

加强能源司法服务。全方位完善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举措,以公正司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全国共有2800个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专门审理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相关的案件。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法院在审理能源转型相关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指引。

六、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维护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面对的共同挑战,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全球共同机遇。中国在持续推进自身能源转型的同时,积极做全球能源转型的推动者、贡献者,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与各国共谋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为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贡献中国力量。

(一)中国为全球绿色发展提供新动能

中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广泛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为全球绿色发展注入“中国动力”。

中国能源绿色发展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引擎。2013年以来,中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年均占全世界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的40%以上,2023年新增装机占全世界新增装机的一半以上。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指出,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跑者,也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快速大规模增长的主要驱动力。2014年至2023年,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13.6%增长至18.5%,其中,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增量的贡献率为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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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能源产业为全球提供绿色动力。中国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充分的市场竞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实现了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为世界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增进人类福祉作出了贡献。中国生产的光伏组件和风电装备为可再生能源在越来越多国家广泛经济利用创造了条件。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报告指出,过去10年间,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了60%和80%,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中国的贡献。

中国扩大开放为深化清洁能源国际合作创造新机遇。中国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促进能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外资企业共享中国能源转型红利提供机遇。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核电站以外的能源领域外商投资准入已全面放开。出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大对清洁能源等领域外商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通用电气、碧辟、西门子等跨国公司在中国能源投资规模稳步增加,法国电力集团海上风电项目、上海特斯拉电动汽车制造项目、南京LG新能源电池项目等外资项目相继在中国落地。

(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

中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秉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同各国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持续深化能源转型合作,将“绿色”打造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底色,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

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中国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积极拓展绿色能源领域合作。2021年,中国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能源已成为中国在共建国家能源合作重点。中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一大批标志性能源项目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有效解决了所在国用电难、用电贵等问题,为所在国提供了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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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打造高水平能源合作平台。中国倡导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已达到33个,覆盖亚洲、非洲等六大洲。推动中国-东盟、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等6大区域能源合作平台落地见效。成立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议机制。聚焦能源安全、能源转型、能源可及和能源可持续发展议题,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贡献中国方案。

(三)共同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际形势趋于复杂,各种形式的绿色壁垒增多,维护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困难增大。面对新情况新变化,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愿同世界各国共同完善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共享知识和经验,携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不懈努力。

——共同深化能源转型务实合作。中国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中国致力于推动完善能源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能源转型政策和经验交流,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以绿色能源点亮美丽世界。中国反对泛化国家安全,以各种名目限制正常的国际发展合作。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面向更广阔的领域,共同探索造福人类的新型能源,共创可持续的能源未来。

——共同维护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中国始终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反对各种形式的“脱钩断链”“小院高墙”,致力于维护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中国愿与各国加强对话沟通,共同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共同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大国更应着眼于地球和人类的未来,以负责任的态度保障全球能源安全、促进绿色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彰显大国责任与担当。

——共同提升全球能源可及性。消除贫困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保障电力等能源供应是欠发达地区消除贫困、减少差距的基础条件。中国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彻底消除了绝对贫困。中国愿与各国一道采取实际行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帮助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支持有关国家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电力,实现“确保人人获得负担得起、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发展目标。

——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气候变化是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宣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用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中国将携手各国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落实《巴黎协定》目标任务,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发达国家应当为发展中国家提供部署可再生能源的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能源供应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双重挑战,共同迈向更加绿色、包容、可持续的未来。

结束语

回首十年,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的能源转型之路,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能源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需要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引下稳中求进、久久为功。

中国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加速向主体能源迈进,新型电力系统为能源转型提供坚强支撑,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成为主体能源,支撑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地球是人类共同家园,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清洁美丽世界是地球村民共同的期盼。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加快全球能源转型步伐,这场绿色革命关乎每个人的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各国应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中国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始终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商能源合作大计,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清洁美丽地球家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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