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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申报2023年3季度至2024年2季度屋顶光伏补贴的通知发布

2024-08-20 09:21来源: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键词:光伏补贴屋顶光伏项目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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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3季度至2024年2季度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补贴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并网的及并网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不再享受此项补贴,各光伏企业务必严格把关。

国网盖章发电清单的度电区间基本要求为:2023.7.1-2024.6.30,如果早于2024年6月30日满五年的,按照满五年的要求区间时间向前顺推(详见附件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此度电区间拉清单。

并网时间5年期满的认定标准为:并网当月算起满60个月(五年期)。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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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3季度至2024年2季度南太湖新区家庭屋顶光伏补贴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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