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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通知还指出,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到2027年,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
原文如下: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永嘉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温政发〔2024〕14 号)部署,更好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有效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利用各项政策,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二)坚持目标清晰、重点突破。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示范带动效应。聚焦“绿色低碳、安全稳定、智能高效、民生改善”,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聚焦“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购置成本高”领域,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升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三)坚持标准牵引、科学利用。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加快参与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高性能、高效率、高质量新产品投用,实施各类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
(四)坚持精准施策、落地见效。加强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大财力支持力度,吃透用好各项政策,综合运用各类金融支持工具。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开展科技攻关。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6.5%以上,全县汽车以旧换新20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7000辆,渗透率达48%,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6%。全县建成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机动车报废回收超1万辆。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培育“品字标”企业3家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5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5家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2家以上。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4%、76%。全县汽车以旧换新50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0000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全县建成2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0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5万辆以上,机动车报废回收超1.2万辆。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浙江制造”标准15项以上,培育“品字标”企业9家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15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5家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5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1.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泵阀、鞋服、教玩具、生命健康、新能源、数字经济等六大产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100项。(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
3.深入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到2027年,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责任单位:县供电局、县发改局)
5.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到2027年建成4个以上省控断面监测水站、2个以上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6.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4年底,更新改造燃气管道5公里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完成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5台以上;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20台以上,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8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生活小区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改造3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7.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有序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年新建续建城市地下管沟5公里,新建改造市政排水管网120公里以上、城镇燃气管网60公里以上、垃圾转运站6座以上,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1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8.推动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按照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五统一”改革要求,有序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着力构建算力、算法一体化布局,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9.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进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和出租车新能源比例达90%,到2027年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90%,出租车新能源化率力争达到80%。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配置国Ⅱ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的主要农业机械,到2027年淘汰5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
11.实施渔船设备报废更新。重点实施船龄20 年以上渔船的报废更新,力争到2027年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17艘。全面推进船龄10—20年渔船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完成渔船北斗3 代安装98 艘,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70艘。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信息科技、科学教育、虚拟实验室建设,更新添置多媒体小平台、实验室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馆设备和图书、教育城域网中心机房软硬件设备和学校网络设备,争取到2027年教学仪器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职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对教育系统进行信创终端替换,争取到2025年综合办公类终端替换50%。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县中小学配备5200套午休装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提升1家重点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旅游景区1家。加大演艺设备更新提升。(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市楠溪江旅发中心)
14.加快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卫生健康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投资规模力争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加快推动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到2027年全面消除4人间及以上病房,以2-3人间为主,适度扩大单人间比例。(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5.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促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16.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4年淘汰更新电动自行车720辆,到2027年全面注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17.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到2027年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18.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各街镇、社区(村)、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持续推进失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试点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9.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形成全覆盖的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供销联社)
20.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加快全县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21.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泵阀、鞋服、教玩具等传统设备再制造,布局发展电动汽车、新医药等新兴领域再制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建设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梯次利用技术研发与平台。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2.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23.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支持企业参与制定泵阀管道、教学仪器、制药装备等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24.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25.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企事业单位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市楠溪江旅发中心)
四、保障措施
26.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化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持续支持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资金。严格落实财政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27.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简化授信流程、提升业务效率,争取贷款增量扩面,促进企业设备改造更新。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4年全县新增制造业贷款超14亿元。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贷款期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嘉监管支局)
28.加强要素保障。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29.强化创新支撑。聚焦泵阀、新能源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5项以上。提升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3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附件:2024年主要任务清单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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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湖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项目选址应符合电网承载能力和并网接入要求,市电力部门会同各区县发改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承载能力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取得电力部门初步接入意见。对位
11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23号提案的答复,文件指出,推动“光伏+”各类应用场景建设。省能源局牵头,加强国家首批风光资源普查成果应用,不断提高光伏渗透率。持续推动“光伏+”各类应用场景建设,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因地制宜利用荒坡、滩涂、茶园、养殖鱼塘等未利用地
据“平安淳安”报道:近日,淳安县公安局汾口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抓获7名嫌疑人。10月下旬,汾口派出所接到汾口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镇政府暂停了光伏安装审批,但是在下乡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仍有多位农户家正在进行光伏设备安装。接到报警后,汾口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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