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值得一提的是,5月29日,岑溪市发改局又印发了《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除了提到光伏项目的建设模式、备案流程、并网流程等,还特别提出项目建设安全问题和运营管理的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承载力评估、光伏建筑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技术安全性问题。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市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促进我市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印发《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近年来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是指在岑溪市辖区内利用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集贸市场、物流中心、各类住宅、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大型公共设施等合法建(构)筑物屋顶、外立面和附属空闲场地建设的项目,以及利用具备建设条件的园地、农业大棚、禽畜棚舍、滩涂、鱼塘、草地、农村闲置土地、废弃矿山等建设的,单点并网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
优先鼓励在项目设计初始阶段,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整体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
光伏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部分,项目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如围蔽建窗)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第三条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运营模式。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同时应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四条居民(自然人)光伏项目一般接入电压等级为低压220(380)伏,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一般接入电压等级为低压220(380)伏、中压10(20)千伏或高压35千伏。
第五条积极推广“集中汇流+租赁储能”光伏项目建设模式。鼓励新建的企业(非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第二章 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
第六条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由属地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备案,跨县(市、区)项目由地级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设区市项目由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属地电网企业负责光伏项目报装登记。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分类开发、分步实施、就近消纳”的原则会同市供电公司及有关部门以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为前提制定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计划。纳入开发建设计划的光伏项目,落实资源、用地、电网接入等条件后方可申请并网。未按要求纳入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计划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予受理并网申请。
第八条光伏发电项目单位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权益等资源,项目在整个申报、建设、全容量并网前,不得违规转让。严禁将集中式光伏拆分为若干分布式光伏接入并网。项目业主在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业主需对提报的光伏备案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备案。违反本项规定的项目单位,将列入岑溪市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建设前须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zxsp.fgw.gxzf.gov.cn)向投资主管部门递交备案申请,在信息齐备的条件下,投资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备案。企业光伏项目备案须提交材料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应明确四至边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五)其他告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1.岑溪市本地注册成立的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房产证,如无房产证的提供镇级出具的房屋归属无争议意见;
3.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权属关系证明,非同一主体的,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容量原则上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需在线向备案部门提交项目备案变更申请。在项目验收前,项目业主应与市供电公司核实确认最终并网容量,并根据最终并网容量提交项目备案变更申请。
第十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自然人)光伏项目,向市供电公司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市供电公司按月集中向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第十一条企业和居民光伏项目在建设前应向市供电公司提交并网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居民(自然人)光伏项目需提供: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
3.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物业管理处出具)或所有相关居民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需提供:
1.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资料及对应开户人身份证明资料;
4.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土地证明等资料;
5.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导致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还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若并网申请所需的材料根据政策有变化的,以申请报装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告知书》材料为准。
第十二条市供电公司在接收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用户报装申请资料,完成审核、组织现场勘查(市供电公司代表及业主参与)后,应与用户签署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告知书,出具电网消纳意见。
第十三条在项目竣工后,应分别履行工程验收和并网验收程序。工程验收由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及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网验收由市供电公司组织开展。
光伏项目完成登记备案后因不可抗力需过户的要重新登记备案,原登记备案自动失效。项目业主应对并网验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欺瞒行为,市供电公司将不予并网,并列入信誉黑名单管理。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住建部门协助能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建筑施工法律法规的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第十五条市供电公司负责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确定评估等级(绿色、黄色、红色),每季度滚动更新发布,并向市发展改革局进行报备,引导光伏项目在具备接入容量的区域开发建设,严禁超容量接入。
第十六条光伏项目施工企业与项目业主须签订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光伏项目设计、安装、监理、检测和运维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协助办理备案登记。光伏项目单位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开工建设。
第十七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不影响其原建筑外立面风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应不影响人员避难逃生和灭火救援。相关的设计、施工和运维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30厘米;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板顶端距离屋顶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2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第十八条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需要同步对建筑外立面和建筑结构进行改造的,应当分别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总高度超过上述规定的,确属需要且无替代方案的,应符合机场、广播电视、电信、微波通道、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的控制要求和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要求。
第十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产品选型应符合国家安全认证、节能、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光伏发电项目的安装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综合管线、维修、排水、防雷接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不得与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相违背,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项目安装过程须实施安全管理,安装服务企业应配备光伏发电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电焊、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新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遵守安全生产作业规范。
第四章 运营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光伏项目投资和建设企业的运营和管理遵循国家、自治区及岑溪市的分布式光伏运营和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职责包括:
(一)建立光伏项目管理体系,对运营过程进行管理,为用户提供运维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二)负责光伏项目的维修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三)定期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在光伏设施的明显位置粘贴直观、简洁的用户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等信息;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光伏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建设施工单位是责任主体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在符合本办法要求建成并网并完成移交后,按照“谁资产、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业主或持有者或运维单位是项目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光伏发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在双方签订并网协议时,明确产权归属。
第二十三条光伏项目投资、施工和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应当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
第二十五条市发展改革局对已备案的光伏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对未取得备案或违反备案相关内容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开展违法查处工作。
第二十七条市自然资源、住建、水利、林业、生态环境、城管、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光伏项目的建设、运行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 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八条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市供电公司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
第二十九条市供电公司负责对光伏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市供电公司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申请核发可交易绿证的光伏项目,项目业主应及时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档立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光伏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发布实施后,如国家、自治区及梧州市出台新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国家、自治区及梧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能源转型与数字化浪潮的双重驱动下,虚拟电厂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创新模式,正逐渐成为能源领域的焦点。两部门近期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对《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文件显示,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前期已编制的2024—2030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发展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资源摸查、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风貌管控、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分
近日,多地密集出台政策,加快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及负荷聚合商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
“感谢你们及时为我们光伏项目进行并网,服务真是太高效了,我们的收益得到了切切实实的保障。”近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海盐县供电公司纪委工作人员走访浙江佳源铝业有限公司时,该企业负责人对屋顶光伏项目的并网服务赞不绝口。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
2025年5月22日,随着华能新能源四川分公司安徽阳隆项目潜山市官庄镇孔士村EB1YL010103995340882号电站(华能唯一编码)成功并网发电,华能新能源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并网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大关,标志着华能新能源公司在户用分布式光伏领域再次迈上新的台阶。2021年以来,华能新能源公司以创建“行
5月23日,南京市发改委公布《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文件显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南京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约为3428.22MW,其中城区375.16MW,江宁1011.44MW,江北723.28MW,溧水512.23MW,高淳806.10MW。南京市10(20、6)千伏公用配电线路共有5686条,因分布式光伏发
从高空俯瞰,海南昌化江畔的戈枕水电站进场公路宛如一条蜿蜒的“蓝色丝带”,6.5公里的光伏廊道上,近3万块高效BC组件整齐排列,在热带阳光下熠熠生辉。近日,华能东方电厂投资建设的戈枕进场公路风雨连廊光伏示范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海南省单体容量最大、建设里程最长的风雨连廊分布式光伏项目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转发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其中明确,请电网企业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重点围绕全省57个县(市)及5个重点老区苏区市辖区,进一步提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合理优化或简化工作流程,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并于2025年7月底将上述县(市、区)
近日,江苏省海安金银工业有限公司1.99MW/4.66MWh储能项目正式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作为南通市用户侧储能领域的示范工程,该项目通过技术创新与精细化设计,为工业园区低碳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方案,助力区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迈入新阶段。项目设计:高标准布局,实现高效并网项目位于海安市经济开发
南网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2025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终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事项的议题》及《审议终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事项的议题》,同意终止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交通集团”)茂名和梅州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耕地布局优化调整和项目建设的通知》,对光伏等新能源占地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文件指出,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鼓励占用25°以上的园林草地,原则上禁止占用25°以下的园地,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确需占用15—25°园地,应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相
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月11日,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屋顶分布式光伏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镇(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城投公司、国网白水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1月3日,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政府印发《罗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文件明确,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
1月9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发改局就《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规范备案管理方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王村镇人民政府官微获悉,为严格分布式光伏项目土地管理,避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等情况出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曾发布《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各光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水务局发布一则公告,姚安瑞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整改,必要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未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不足,怠于整改,未提交整改材料,也未汇报整改情况,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信息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分类做好光伏用地信息备案工作,建立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底数档案,依申请办理光伏发电项目用
9月9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发改委发布《关于遴选陵水黎族自治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抽查服务单位的公告》,根据遴选公告,中标的服务单位将负责对该县抽选的15个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服务,主要工作包括:(1)现场核查投资主体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备案内容建设,建设单位是否具备
8月14日,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三大类禁止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范围:1.高速公路沿线30米内、国道沿线20米内、省道沿线15米内的房屋。2.县城、集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街(村)、景区景点规划区内的房屋。3.存在
8月6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审批)手续,并取得发改部门的备案证(批复文件)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其中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还需通过电网公司组织的接入系统资料审查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建
近日,广西发改委向各大发电集团,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下达《关于填报新能源项目成本调查表的函》。文件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合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方案,请你公司以广西区域范围
日前,有网友咨询,河流淹没区、调水渠和引水渠上是否能架设集中式光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问题:根据政府文件《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第三点第五条: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请问调水渠
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泗顶马田光伏项目在泗顶镇山贝村拉正屯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这一绿色能源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融安县副县长陈远昭参加活动。该项目是融安县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升级的标杆工程。泗顶马田项目建设规模10
4月24日,广西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柳州电网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结果预警(2025年4月)。公示文件显示,4月,广西柳州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合计为207.96MW。88个乡镇之中,仅4个乡镇承载力评估为绿色,红色等级的乡镇为34个,可接入分布式光伏容量均为0。其余50个乡镇为黄色。
4月17日,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百色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加快培育壮大四大主导产业。全力推进2023—2024年获得新能源指标的69个新能源开发项目、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乐业逻西风电场等17个项
4月15日,广西崇左市发改委发布《崇左市各县区、乡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信息(4月)》,经统计,分布式光伏剩余可开放容量为116.06MW。详情如下:崇左市各县区、乡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信息(2025年4月)尊敬的用户: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
日前,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发布玉林市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的通知,评估结果显示,2个县区接网预警等级为红色;2个县区接网预警等级为黄色;2个县区接网预警等级为绿色。原文如下: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发布玉林市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的通知新能源
日前,广西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12个县市2025年第一季度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的通知,评估等级显示,预警等级红色供电区域为15个、预警等级黄色供电区域为6个、预警等级绿色供电区域为4个。详情如下: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的通知新能源相关企业:为
3月12日,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风险隐患提醒函》,从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设备质量、设计选址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提醒,预防分布式光伏“4·30”“5·31”抢装潮期间,可能存在的人员触电伤亡、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详情如下:玉林市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日前,广西东兰纳就7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隘洞镇同乐村开工。据了解,东兰纳就7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东兰县聚焦“双碳”目标、紧扣“低碳”发展助推绿色转型发展的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用地面积约2500亩,装机容量75兆瓦。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1.05亿千瓦时,可替代标煤4.2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2月18日,广西南宁市2025年一季度重大项目开(竣)工活动举行,开工主会场设在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位于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C区,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910亩,整个产业链项目总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