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期,广西岑溪市发改局发布了一条“关于请全面停工整顿的通知”,表示由于目前安全形势问题严峻,从2024年5月22日起,请各光伏企业暂时停止在岑溪市所有的光伏施工,并进行全面安全自查整顿,通知下发后如发现还未停止施工的,后果自负。
值得一提的是,5月29日,岑溪市发改局又印发了《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除了提到光伏项目的建设模式、备案流程、并网流程等,还特别提出项目建设安全问题和运营管理的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承载力评估、光伏建筑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技术安全性问题。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市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促进我市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印发《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岑溪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近年来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是指在岑溪市辖区内利用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集贸市场、物流中心、各类住宅、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大型公共设施等合法建(构)筑物屋顶、外立面和附属空闲场地建设的项目,以及利用具备建设条件的园地、农业大棚、禽畜棚舍、滩涂、鱼塘、草地、农村闲置土地、废弃矿山等建设的,单点并网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
优先鼓励在项目设计初始阶段,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整体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
光伏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部分,项目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如围蔽建窗)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第三条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运营模式。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同时应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四条居民(自然人)光伏项目一般接入电压等级为低压220(380)伏,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一般接入电压等级为低压220(380)伏、中压10(20)千伏或高压35千伏。
第五条积极推广“集中汇流+租赁储能”光伏项目建设模式。鼓励新建的企业(非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额定功率下连续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第二章 项目备案和并网服务
第六条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由属地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备案,跨县(市、区)项目由地级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设区市项目由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属地电网企业负责光伏项目报装登记。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分类开发、分步实施、就近消纳”的原则会同市供电公司及有关部门以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为前提制定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计划。纳入开发建设计划的光伏项目,落实资源、用地、电网接入等条件后方可申请并网。未按要求纳入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计划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予受理并网申请。
第八条光伏发电项目单位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权益等资源,项目在整个申报、建设、全容量并网前,不得违规转让。严禁将集中式光伏拆分为若干分布式光伏接入并网。项目业主在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业主需对提报的光伏备案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备案。违反本项规定的项目单位,将列入岑溪市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建设前须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zxsp.fgw.gxzf.gov.cn)向投资主管部门递交备案申请,在信息齐备的条件下,投资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备案。企业光伏项目备案须提交材料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应明确四至边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五)其他告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1.岑溪市本地注册成立的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房产证,如无房产证的提供镇级出具的房屋归属无争议意见;
3.项目单位与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权属关系证明,非同一主体的,还需提供项目单位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
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容量原则上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需在线向备案部门提交项目备案变更申请。在项目验收前,项目业主应与市供电公司核实确认最终并网容量,并根据最终并网容量提交项目备案变更申请。
第十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自然人)光伏项目,向市供电公司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市供电公司按月集中向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第十一条企业和居民光伏项目在建设前应向市供电公司提交并网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居民(自然人)光伏项目需提供: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
3.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物业管理处出具)或所有相关居民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需提供:
1.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资料及对应开户人身份证明资料;
4.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土地证明等资料;
5.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导致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还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若并网申请所需的材料根据政策有变化的,以申请报装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告知书》材料为准。
第十二条市供电公司在接收企业(非自然人)光伏项目用户报装申请资料,完成审核、组织现场勘查(市供电公司代表及业主参与)后,应与用户签署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告知书,出具电网消纳意见。
第十三条在项目竣工后,应分别履行工程验收和并网验收程序。工程验收由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及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网验收由市供电公司组织开展。
光伏项目完成登记备案后因不可抗力需过户的要重新登记备案,原登记备案自动失效。项目业主应对并网验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欺瞒行为,市供电公司将不予并网,并列入信誉黑名单管理。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住建部门协助能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建筑施工法律法规的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第十五条市供电公司负责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确定评估等级(绿色、黄色、红色),每季度滚动更新发布,并向市发展改革局进行报备,引导光伏项目在具备接入容量的区域开发建设,严禁超容量接入。
第十六条光伏项目施工企业与项目业主须签订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光伏项目设计、安装、监理、检测和运维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协助办理备案登记。光伏项目单位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开工建设。
第十七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不影响其原建筑外立面风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应不影响人员避难逃生和灭火救援。相关的设计、施工和运维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得超过30厘米;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板顶端距离屋顶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2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第十八条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需要同步对建筑外立面和建筑结构进行改造的,应当分别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总高度超过上述规定的,确属需要且无替代方案的,应符合机场、广播电视、电信、微波通道、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的控制要求和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要求。
第十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产品选型应符合国家安全认证、节能、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光伏发电项目的安装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综合管线、维修、排水、防雷接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不得与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相违背,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项目安装过程须实施安全管理,安装服务企业应配备光伏发电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电焊、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新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遵守安全生产作业规范。
第四章 运营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光伏项目投资和建设企业的运营和管理遵循国家、自治区及岑溪市的分布式光伏运营和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职责包括:
(一)建立光伏项目管理体系,对运营过程进行管理,为用户提供运维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二)负责光伏项目的维修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三)定期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在光伏设施的明显位置粘贴直观、简洁的用户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等信息;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光伏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建设施工单位是责任主体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在符合本办法要求建成并网并完成移交后,按照“谁资产、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业主或持有者或运维单位是项目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光伏发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在双方签订并网协议时,明确产权归属。
第二十三条光伏项目投资、施工和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应当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
第二十五条市发展改革局对已备案的光伏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对未取得备案或违反备案相关内容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开展违法查处工作。
第二十七条市自然资源、住建、水利、林业、生态环境、城管、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光伏项目的建设、运行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 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八条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市供电公司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
第二十九条市供电公司负责对光伏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市供电公司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三十条申请核发可交易绿证的光伏项目,项目业主应及时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档立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光伏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发布实施后,如国家、自治区及梧州市出台新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国家、自治区及梧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新能源领域,一场关于电站技术的创新正在上演。就在上周,新能源电站开发领航者——阳光新能源在北京隆重推出了其新能源电站“魔方”技术平台,以这款全新的技术平台来满足当下新能源电站多样化的场景和需求,重塑业内电站开发、技术研发的系统思维,以更高维度的电站技术创造用户价值,驱动产业升级
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13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4.03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1亿千瓦;2024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1.02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49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288万千瓦。从数据不难看出,我国分布式光伏项目占据了存量项目的43.7%,在增量项目中更是超过了半壁江山。虽然
10月2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10月25日,芯能科技发布公告称,对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延长至2025年10月,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据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资总额77,845.9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近日,天合富家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成功完成了户用分布式光伏的绿色电力交易,助力资方提升了户用光伏电站收益,实现绿色权益变现。此举标志着在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聚合)绿电交易、工商业分布式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以及户用分布式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后,天合富家再次实现了户用分布式绿电交易的突破。至此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0月24日,四川省巴中市发改委公布了该市2024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巴中市下辖巴州区、恩阳区2个市辖区,以及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3个县还剩余161.37MW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其中,位于巴州区的经开区是重点开发区域,剩余可开放容量27.26MW。
日前,有用户向南京市政府咨询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需不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验收?。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其他光伏发电,需填报环境影响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的大力推广和光伏产业政策的利好,光伏发电项目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尤其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被视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他们利用农村老年人对光伏知识的匮乏,举着“免费安装”“零成本”“高回报”的幌子,将众多农民诱入精心编织的“阳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路在何方?一、前言2024年10月9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预示着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目前,《办法(征求意见稿)》仍处于征求意见稿阶
从保碧新能源官微获悉,近日,保碧新能源为山东滨州邹平铝园集团打造的70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工。据悉,该项目拟利用在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厂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70MW,接入魏桥集团下属热电厂微网系统,所产生的绿色电力全部自发自用,为邹平铝园集团打造示范性绿色能源园区。项目建成后,邹
10月24日,京秦G0121高速公路(遵秦段)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80元/千瓦。遵秦高速遵化段、迁西段、迁安段、丰南段、卢龙段、抚宁段、海港区段、山海关段,项目总容量为约105.05482MW,总投资约36858.32万元。建设地点为唐山市(遵化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王村镇人民政府官微获悉,为严格分布式光伏项目土地管理,避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等情况出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曾发布《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各光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水务局发布一则公告,姚安瑞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整改,必要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未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不足,怠于整改,未提交整改材料,也未汇报整改情况,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信息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分类做好光伏用地信息备案工作,建立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底数档案,依申请办理光伏发电项目用
日前,广西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体系。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梳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和标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工程质量、并
9月9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发改委发布《关于遴选陵水黎族自治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抽查服务单位的公告》,根据遴选公告,中标的服务单位将负责对该县抽选的15个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服务,主要工作包括:(1)现场核查投资主体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备案内容建设,建设单位是否具备
8月14日,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三大类禁止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范围:1.高速公路沿线30米内、国道沿线20米内、省道沿线15米内的房屋。2.县城、集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街(村)、景区景点规划区内的房屋。3.存在
8月6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审批)手续,并取得发改部门的备案证(批复文件)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其中非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还需通过电网公司组织的接入系统资料审查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建
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7月29日,《内蒙古晶源光伏产业有限公司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自治区专家审查通过,由高新区乡村振兴办公室予以核准批复。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
7月19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梳理山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表示,为落实国家审计署提出“我省新能源项目落地转化率低”的整改要求,加快推动山西省新能源项目建设,请各市能源局在上次报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对2022年及之前取得批复且尚未全容量并网的风
10月16日,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柳州融安供电局发布关于融安县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红色预警的公告,公告显示,融安县及其所辖12个乡镇均属于红色预警区域。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电网承载力等级划分:红色为电网反送潮流超过设备限额的80%,或电网运行安
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优先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上述目录如有修订按最新版执行)认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柳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满足机场净空保护要求,
在广西的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扎根在小村庄的明星产品登上了人民网演播厅,这里风光绮丽、村民文化生活丰富、精神富饶。近日,我们踏上这片土地亲耳聆听村书记讲述这里的幸福“秘诀”。书记的见证:「阳光球场」的诞生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邓广村,刘书记为我们介绍,这里现在已然是他们
2024年9月24日,创维光伏与广西百色市政府在中国—东盟(百色—高平)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创新发展大会上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广西百色市政府领导与创维光伏董事长范瑞武出席签约仪式,共同见证创维(百色)光伏装备制造基地及西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合作意向达成。本次签约,是自2024年8月22日创维光伏与人民网
8月30日,广西来宾市省武宣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企业名单的通知。根据通知文件,本次入选全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企业名单共有29家企业。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原则是一个月(月底)更新一次名单。后续有企业申请,按照《武
8月14日,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关于同意实施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多能互补新能源发电项目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升压站)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此项目需征收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新旺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5.006亩,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57019元/亩。原文见下:广西贵港覃塘区2000MW
7月31日,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时段划分调整方案,文件指出,我市8月1日起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时段划分方案。原文如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时段划分调整方案备案的函》(桂发改价费函〔2024
7月24日,广西能源局印发《关于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列入广西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209个,装机容量2644.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6个,装机容量约312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183个,装机容量
日前,广西电网发布《广西2024-2026年新能源消纳风险预警》。公告指出,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委托,广西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结合新能源开发、负荷发展、电力消纳、电网建设等情况,研究提出2024-2026年广西十四个设区市风电、光伏发电消纳风险预警。表1广西2024年-2026年设区市风电消纳风险预警表2广西2
近日,广西省崇左市发改委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的通知,其中,7个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预警,6地为黄色,1地绿色。在77个市各乡镇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测算结果中,7地为红色,50地为黄色,20地为绿色。原文见下:崇左市各县(区、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评估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