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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市:到2025年风光项目装机达3.5GW!

2024-05-15 15:54来源:辽源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装机量碳达峰吉林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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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生态治理与资源开发工程

一、EOD项目

辽源市东辽河流域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在建):东辽河流域各乡镇裸露山体生态修复171处,采用生物治理和工程治理生态修复面积34.75公顷。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土地利用融合的EOD项目(谋划):通过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恢复区域优质的自然环境、清洁的空气、舒适的休闲体验等,提升生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价值,提高区域发展品质,为环境敏感型产业集聚区开发与经营创造条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二、林业增汇项目

通过实施百万亩造林工程,开展大面积造林,总面积68680公顷。主要实施项目2个: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在建):完成国土绿化任务67000亩;辽源市辽河流域涵养林建设项目(在建):辽河流域造林42366公顷。

三、农村固碳减排项目

农业农村部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建):东丰县成功申报农业农村部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23年已获得中央资金2800万元。

化肥减量项目(在建):利用12582短信平台和测土配方施肥手机APP,实现技术全覆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攻坚行动。

坚持科技引领、完善科技体制机制,深化关键领域技术研究、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引育,推动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绿色低碳革命。

1. 完善科技体制机制。落实“政策+市场”双轮驱动,强化科技体制机制,引导推广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技术,落实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增强对低碳科技创新的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绿色低碳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方式,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关键领域技术研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明确绿色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深化关键领域技术研究,在重点领域尽快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和积极成果转化。紧扣产业需求,加快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加大对相关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多元化的机制,推动基础研究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加大支持,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扩大基础研究资金来源。不断提升企业技术攻关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碳达峰提供科技引领和助力。(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引育。围绕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打造特色孵化链条,建设“1+N”创新研究平台,鼓励企业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建立创新中心,探索“科创飞地”,引导企业发展网络化协同研发制造,支持重点企业与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强化共性技术供给。鼓励龙头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共享,建设纺织袜业产业、医药健康产业、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等示范项目,推进辽源高新区升建国家高新区。强化人才政策支持和专业人才培育开发,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进重点企业与各类科研机构深度对接,积极发挥域外人才工作站作用,推进省级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引进实用型人才、各领域高技能人才,鼓励支持辽源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就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企业联合吉林大学等省内高校建立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打通高校院所低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绿色通道,支持科技成果在辽源落地转化。发挥辽源七大产业科技创新主体资源集聚优势,引入培育一批双碳机构,探索建立成果转让市场,促进碳中和关键技术集成耦合与综合优化,加快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速低碳技术到低碳产业的互联互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 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一、科技能力建设

建设“1+N”创新研究平台(谋划):以辽源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创新研发平台为示范,建立辽源产业创新研发平台+专家咨询智库,下设以博大伟业为依托的医药健康、以东北袜业园为依托的纺织材料、以鸿图锂电隔膜、格致汽车为依托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以启星铝业为依托的高精铝加工、以厚德食品为依托的农产品精深开发等产业创新研发平台。

科技创新提升行动(谋划):到2025年,建立3个以上服务综合体和3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培育20户高新技术企业、50户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50户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开发100个新产品,突破100项共性关键技术。

“双创”升级行动(谋划):持续开展“双创”活动,推动辽源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袜业和齐力众创两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帮助符合条件的平台争取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按省级要求,适时帮助16个市级乡里农创园认定省级乡里农创园。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党员干部、商业企业、普通群众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民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

1. 党员干部低碳发展执政先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绿色低碳发展与执政能力建设关系的认识,系统学习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双碳”实现路径,分阶段、多层次对党员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推进“双碳”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增加考核比例、提高约束指标,推进绿色低碳共同发展,增强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重点企业绿色低碳经营推行。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将绿色低碳理念延伸到企业内部,融入到企业文化,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碳普惠机制下的商业体系,邀请商业资源参与,接棒政府传递绿色品牌的推广。重点用能单位要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统筹对接专业碳管理服务平台,助力企业持续控碳降碳,逐步迈向碳中和。加快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社会群众绿色低碳环保践行。策划以绿色低碳为特色,结合机器人、VR、3D动画等技术手段打造低碳科普及互动体验为一体的“双碳”体验馆,全面提升全民对“双碳”的认识,并在全社会引领低碳发展新潮流。建设符合我市特色的碳普惠机制,对全民的节能减碳行为赋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形成激励公众积极践行低碳生活的长效机制。引导市民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市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全国低碳日、全省节能宣传周等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能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 绿色低碳社会示范创建工程

碳普惠互动平台:鼓励公众自愿践行低碳,对资源占用少或为低碳社会创建做出贡献的公众和企业予以激励,利用市场配置作用达到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通过消费端带动生产端低碳,通过需求侧促进供给侧技术创新。

双碳体验中心:定位为康体健身、销售产品、低碳科普、互动体验的“科技馆”,尝试引用“碳宇宙”概念,利用现代VR、3D动画等技术手段打造低碳科普及互动体验为一体的体验项目,打造健身器材的低碳战场,创建“康体健身,绿色产能”的健身降碳项目,该业务定位于开发并应用新型健身硬件类设施,进行产品市场模式的打造和开发拓展。

四、政策保障

(一)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核算体系。

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低碳地方标准,探索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并设立碳达峰预警与考核机制。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或细则,以指导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该标准。建立能源和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制度。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耕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财税价格体系。

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实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落实好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发电、生物质发电的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加快研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油气管网建设运营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和储能等调峰电源运行开展价格补偿机制。研究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补贴政策,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通过价格机制调动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加强秸秆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光伏、风能、氢能等新能源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积极主动引入低碳专业机构并推进机构服务市场,依托机构专业资源协助企业实现产业数字化。积极引导重点排放企业参与碳市场能力建设,做好碳排放报告,加强相关的碳交易知识培训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适时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衔接。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整体工作部署安排和系统推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定期调度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碳达峰行动总体进展。加强部门联动,深化沟通协作,形成源头预防、过程监督、结果处罚为一体的行动合力,协同落实节能降碳目标。

(二)强化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摆在我市发展的重要位置,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整体谋划,一体推进,形成合力。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重点行业与碳达峰行动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督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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