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二十四条按照“谁审批、谁公开”的原则,省、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省级自然公园设立、范围调整、撤销、变更名称、更正面积和范围边界、自然公园规划等信息,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第二十五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划批准后六个月内进行标桩定界,范围调整获批后应及时更新界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移动界标。
第二十六条省级自然公园应当加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监测设施装备,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实现动态监测和智慧管理。
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和人文景观等资源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配合登记机构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构建本底资源数据库,建立资源动态变化档案,并依法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供资料。
第二十七条严格保护省级自然公园内的森林、湿地、水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等人文景观。在省级自然公园内开展相关活动和设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其自然状态和历史风貌。禁止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擅自采矿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禁止违规侵占省级自然公园,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等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省级自然公园范围内除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一)符合自然公园规划的设施建设。
(二)自然公园内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的生产生活及设施建设。
(三)符合自然公园保护管理要求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
(四)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其他活动和设施建设。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在自然公园内开展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九条在省级自然公园内开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活动和设施建设,应当征求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的意见。其中,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第二十八条(四)、(五)项的设施建设,自然公园规划确定的索道、滑雪场、游乐场等对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以及考古发掘、古生物化石发掘、航道疏浚清淤、矿产资源勘查等活动,还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设施建设必要性、方案合理性、设施建设对自然公园影响等的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确需建设且无法避让省级自然公园,经审查可能与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存在明显冲突的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应当申请调整省级自然公园范围。
第三十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相关活动和设施建设的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并采取必要保护修复措施,减少和降低对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利用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自然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并通过标示牌、宣传单等形式告知公众。
第三十二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巡护制度,设立巡护站点,配备专职巡护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巡护管护,采用电子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人类活动监测,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破坏自然公园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从事科学研究、调查监测和标本采集等活动的,应当征求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意见,并与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共享活动成果。
第三十四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省级自然公园内受损、退化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生境以及废弃地等的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性和多样性。
生态修复应当采取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景观和天然植被的原真性。严格防范外来入侵物种。
第三十五条进入省级自然公园的单位、个人,应当接受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的管理。
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依据规划确定旅游区域、线路和游客容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有序开展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游览、休闲健身等活动。
省级自然公园内的危险地段和不对公众开放的区域、线路,应当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进入相关的区域、线路开展旅游活动,禁止擅自进行探险、攀岩等影响自然资源和人身安全的活动。禁止刻划、涂污、乱扔垃圾等不文明旅游行为,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吸烟。
鼓励省级自然公园通过网上预约、限时分流等方式,科学、有效疏导游客。严禁超过省级自然公园规划确定的游客容量接待游客。
第三十六条鼓励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专业机构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实习,为自然公园的保护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十七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自然教育和科普宣传系统,完善自然教育和科普设施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学校以及社会组织等机构合作,组织策划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自然教育和科普宣传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自然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促进公众了解自然公园。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自然公园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第三十八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省级自然公园范围内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的预防和处置。
第三十九条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组织参与省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督等工作。
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引导、支持自然公园内及周边居民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培育生态品牌。
鼓励在省级自然公园内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绿色建材、交通工具,在餐饮、销售、卫生等环节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严格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产品。
第四十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的上年度自然公园总体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建设管理、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社区共管等。
第四十一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办法》(林保发〔2021〕65号)开展全省省级自然公园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省级自然公园的监督检查工作,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二条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对发现的省级自然公园内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对不具备执法权限的,应当及时将问题线索报告或者移送相关部门。
对省级自然公园内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定期调度、跟踪督导或者现场核查,督促整改。
对保护工作不力、破坏案件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省级自然公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约谈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负责人、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
对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通报。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省级自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的,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可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
第四十四条对保护管理不力造成省级自然公园设立条件丧失的,在依法查处和责任追究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将省级自然公园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安徽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2
《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规范省级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和利用,促进省级自然公园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政策,省林业局起草了《安徽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审批制度。规定了省级自然公园设立、范围调整、撤销以及变更名称、依据勘界结果更正面积和范围边界等数据,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明确其程序、申请材料等。
(二)规范规划管理。规定了省级自然公园规划编制原则、要求、内容、期限、公示制度、编制主体等,明确了规划修编、修改的要求等。
(三)明确功能分区。规定了省级自然公园功能分区及相应管控要求。
(四)严格利用发展。规定了省级自然公园禁止开发活动、允许开展活动,以及开展活动和设施建设征求意见的情形。
(五)健全监督管理。规定了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其在生态保护与修复、巡护、科研、自然教育与科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的技术清单》的公示,光伏建筑一体化用大面积碲化镉发电玻璃、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光储直柔园区/社区微电网技术、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电网关键支撑技术及应用等列入清单。原文见下:关于《拟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截至11月27日,国能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栗子坪光伏项目年累计完成发电量335万千瓦时,提前完成光伏全年发电任务,为区域清洁用能、企业绿色发展持续添助力。图为栗子坪电站厂区光伏稳定运行(杜国峰摄)该电站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充分利用厂区、调节池C级太阳能资源丰富带,开发建设
11月21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容量电价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强容量电价执行监督和管理。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电力公司、燃煤发电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协商和通报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政策有效执行,根
近日,上海钙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中试线项目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环评公示。项目由上海钙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崧复路1568号建设一条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生产线,产能为27万片/年,建设一条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研发线,研发规模能力为3000片/年。本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发电部分)拟环评获批。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本项目装机总容量150MW,共设50个固定支架分区,项目直
11月26日,河北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沧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863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原文见下:沧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
11月27日,中核昌邑570MW光伏发电基地项目光伏支架框采购成交候选人公布,入围企业有北京坤泰友邦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齐翰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山东德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鲁南紧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晨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详情如下: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采购物项清单见下表: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吉林省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侧主体暂为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适时推动其他可再生能源参与绿电交易。绿电交易购电侧主体为具有绿色电力消费及认证需求、愿意承担绿色电力环境价
日前,新疆发改委公布《关于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出,风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电量248.82亿千瓦时。其中:国家示范、试验风电项目优先发电利用小时数(以下简称“优先小时数”)按照批复小时数保障收购,计划电量7.26亿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小时数895小时
1—10月,全省能源生产供应总体平稳有序,能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能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一、电力生产供应平稳有序1—10月,全省全部发电量3939.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全省规模以上发电企业发电量3716.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其中:水电2695.26亿千瓦时,增长6.9%;火电487.7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是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系,其颁布施行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高质量
近日,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公开一起通报土地违法典型案例,案例称2024年3月,关岭自治县普利长田光伏电站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沙营镇前进村集体土地5.49亩(全部为耕地)堆放光伏材料。其间,省、市均现场进行督促整改,但直至2024年7月底被挂牌督办时违法占地状态仍未彻底消除。2024年
近期,山东省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线索,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某村村集体土地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接到线索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驻地执法中队前往现场核实调查。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发现,该处搭建有光伏发电支撑体,多根钢管立柱已经完成安装,支撑太阳能板形成斜面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林草资源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和个人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意识,2024年11月8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对黔西市、兴仁市、三都县、平塘县四起光伏项目毁林毁草典型案件开展挂
11月8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政府公开对临湘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该答复文件针对郭操委员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建设发展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建议》的提案。临湘市发改局表示,2023年11月24日,临湘市政协主席彭海云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就土地流转价格进行商议,
10月24日,河北阳原县披露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涉非法占用草地/草原建设风电、光伏项目。详情见下: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张家口五兴聚福建筑工程公司、阳原西城志恺施工队、张家口持诺电力安装公司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1、对阳原上大柳村科科施工队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经依法查明该单位于202
10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丽水市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1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作为青田舒海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详情如下:丽水市人民政府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自王村镇人民政府官微获悉,为严格分布式光伏项目土地管理,避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备案、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等情况出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曾发布《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光伏用地政策宣讲书各光
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的函指出,进一步完善项目分类管理。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环境敏感区的陆域风电、光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用地保障管理的通知》,提出将包括光伏方阵和配套设施用地在内的项目所有功能分区纳入用地预审范围,并在预审意见中提出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分类管理及用地备案有关要求。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光伏方阵用地实行用地备案管理。用地单位签订
近年来,国家部门及部分地区相继发布了禁止安装光伏设施的相关政策,涵盖了4个国家层面、38地禁止安装光伏类型,详情见下:国家层面:一、国家林草局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情况禁止安装光伏:禁止擅自在国家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风力光伏电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二、国家林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信息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分类做好光伏用地信息备案工作,建立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底数档案,依申请办理光伏发电项目用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三季度全省能源经济运行形势。三季度,全省能源供应保障水平实现新跃升,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电力需求延续强劲增长势头。前三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273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截至9月底,全社会累计发电装机达到1.19亿千瓦。产运联动保障电煤充足供应。前三季度,
10月29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根据竞配方案,本次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5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建设规模300万千瓦。申报光伏项目基本条件:1.普通光伏电站:即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不含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
10月30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4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其他市2025年起执行。到2025年,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支持滁州、芜湖、蚌埠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
10月23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文件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50万千瓦以上。在电源侧储能领域,重点围绕风光资源集中区域,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新
10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鼓励该市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并提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
为深化落实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六项工作机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分期推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系列问答,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热点问题,向全社会普及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传递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理念,共同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本期
9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8月电力数据月度简报:一、装机情况截至2024年8月底,全社会装机容量11819.45万千瓦。其中水电619.82万千瓦、火电6241.23万千瓦、风电787.01万千瓦、太阳能3934.20万千瓦。二、发电情况本月全社会发电量400.30亿千瓦时,增长13.22%。其中:风力发电本月8.68亿千瓦时,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显示,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淮北市杜集经济开发区建设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该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新增1GW高效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智能生产线。据公开信息显示,
9月4日,滁州人大发布《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文件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电力资源,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绿色电力发电比例提升。绿电入市
9月10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函。文件提出,鼓励汽车、光伏储能、家电等重点企业依托自身境外仓储资源为省内企业提供公共仓储、物流、质检、维修等服务,结合境外经贸园区建设统筹优化我省海外仓布局。原文如下: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答复的
日前,有网友咨询,屋顶分布式光伏涉及多处屋顶,屋顶在不同的行政区,项目备案是在申请人注册地发改委备案,还是在项目所在地分别备案?安徽能源局对此做出回应。回应称依据2023年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33号),明确“分布式光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