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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体系,大力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出行,推动运输工具和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逐步扩大清洁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占比,新增或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90%。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和船舶,加快发展电动船舶。推进广安港港作机械、物流枢纽和园区场内车辆装备电动化更新改造,到2030年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老旧车船。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十五五”末进入峰值平台期。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着眼融入重庆、连接成都、融通全国,打通对外战略大通道,加快构建内畅外联、便捷高效的“空铁公水”立体化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建成川东渝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推广智能交通,建设城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协同推进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强港口协作和航道联建,联动提升渠江、嘉陵江航道通行等级,打造长江水运物流网络主要节点。规划建设广安港新东门作业区进港铁路专用线,深化港航物流产业合作,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建立完善绿色物流体系,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乡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功能和布局,积极推进公交信号优先和智能化系统建设,加强重点地区公交保障服务,构建“公交+慢行”出行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实施既有交通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完善港区、客运枢纽、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充(换)电网络布局,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到2025年,全市新建集中式充电站254座,新建分散式充电桩4869个,基本实现快充站(换电站)覆盖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
(六)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充分发挥节约资源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总结推广广安经开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经验,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和碳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优化空间布局,全面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工业余热余压、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能源建设。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差异化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25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上升。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以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为重点,围绕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物,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和运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替代技术,加快推广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应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支持各地开展一批省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工程。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在政府采购、绿色生活创建、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大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和推广。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超过150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50%。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两网融合”。发展和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线上线下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和数字化信息平台。促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行“互联网+资源循环”回收模式,到2025年,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玻璃、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83万吨,到2030年达到100万吨。
4.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围绕“31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实施低碳循环农业试点建设,推动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拓展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离田利用方式。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管理水平。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健全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力争实现全量回收。加大生物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和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
5.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规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整治过度包装,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污泥资源化利用,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5%。
(七)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聚焦工业、农业、民生等相关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省相关文件精神,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多种机制,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盟,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优化科技奖励和补助项目,健全奖补结合的资金支持机制。鼓励创业投资等各类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实施创新平台量质提升工程,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统筹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到2025年,力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30个以上。积极对接国省创新资源,积极支持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在技术开发、产业合作、平台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打造“研发—工程化—产业化”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院士工作站开展玄武岩连续纤维产品质量稳定和性能提升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协作攻关,支持高层次科研团队实施产业技术攻关和融合协同创新。在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化工、先进材料、轻工服装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打造广安科技创新重点品牌。深入实施“小平故里培优计划”,实施高端人才(团队)集聚行动、领军人才(团队)培育行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行动。鼓励高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3.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零碳电力技术创新,重点突破火电机组提效降碳关键技术,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示范应用。推进碳减排关键技术突破与创新,持续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推进高碳行业零碳流程重塑,着力强化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过程智能调控、余热余能高效利用等研究,水泥行业重点突破水泥悬浮沸腾煅烧等关键技术、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动应用场景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的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广化工和建材行业余热高效利用、建材行业富氧燃烧、加热炉低氮燃烧、医药和化工行业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回用、高效膜分离和MVR蒸发,建材行业低碳原料替代,低温电除尘,合成氨工艺收集利用副产二氧化碳生产化工产品等工艺装备技术。
(八)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育,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以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生态涵养带和嘉陵江、渠江生态廊道为重点的“三带两廊”生态保护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岩溶等固碳作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管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强化森林火灾、有害生物等生态灾害防治,降低灾害对生态固碳能力的损害。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实施前锋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嘉陵江和渠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强重点河湖生态保护和治理,深化小流域和坡耕地、疏林地、荒草地水土流失治理,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湿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入贯彻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科学开展宜林荒山荒坡植树造林。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2%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0.08亿立方米。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以“三调”成果及法定年度调查变更为“底版”,利用好国家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生态碳汇本底与更新调查、碳储量评估和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模式,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下降。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农用地分类管理,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实施保护性耕作,有效减轻土壤风蚀水蚀,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强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加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染资源化利用。
(九)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围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建设生态环境研学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保科普基地,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推动污染治理设施、河道治理示范点等更多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发挥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智慧广电等平台作用,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创作反映绿色低碳理念的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依托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节水行动,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典型,引导市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推动快递、外卖包装“减塑”,鼓励引导节能、环保、低碳绿色产品消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粮食节约、抵制餐饮浪费。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做好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根据自身碳排放情况,制定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倡导零碳活动,鼓励各类企业在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各类活动中注重节能降耗、绿色消费并实现碳中和。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实施县(市、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各县(市、区)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各地梯次碳达峰。
1.上下联动强化落实。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把节能降碳目标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要求,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2.开展示范创建。推动广安经开区产业结构向低碳新业态发展,加快探索规划引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重大产业项目准入、绿色金融引导、区域协同达峰等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能源替代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工艺降碳技术、低碳管理技术在园区率先开展示范应用。以能源、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为重点,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鼓励广安发电公司、利万步森水泥等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
三、对外合作
(一)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加强区域低碳转型战略的政策衔接,全面融入重庆都市圈,聚力建设川渝高竹新区,深化与重庆毗邻地区合作,提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区域创新、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水平。支持广安(深圳)产业园加强与西部(重庆)科学城等合作,构建川渝粤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川渝高竹新区与两江新区、璧山区、大足区协同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参与两江新区的智能终端软件协同攻关和体验推广中心建设,推动川渝高竹新区(硬件、硬科技)与两江新区(软件、软科技)分工协作,加快与成渝大数据中心对接,提升川渝高竹新区的数据处理能力。
(二)开展绿色贸易、技术与金融合作。加快绿色贸易支撑体系、市场结构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贸易结构,以龙头企业、产业集群、重点园区为牵引,扩大高质量、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大绿色技术国际合作力度,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推动川渝两地科研布局互补、创新资源共享、新兴产业互动、创新平台共建,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创新人才柔性流动、科技干部交流互访、科技政策同覆盖、科技项目同申报、科技服务同融通,形成复制可推广的跨省域科技创新合作模式。深化绿色金融合作,与各方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三)积极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引导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输变电、汽摩、建筑、特色农业等行业优势企业“走出去”,积极对接国内外资本,开展多边合作,拓展国际市场。
四、政策保障
(一)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做好本市各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核算工作。着力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建立健全电力、能源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
(二)健全制度标准体系。全面清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完善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规章制度体系。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支持本市相关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动节能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制定节能低碳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标准体系,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体系。
(三)完善落实经济政策。建立健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清洁能源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资源节约利用、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提升等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机制。落实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全面落实好企业从事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国家促进节能环保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用好深入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落地落实,探索开展法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强对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加大绿色金融评价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推动发展绿色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和林木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全面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要求,加强数据质量监管、配额管理和清缴履约,推动林草碳汇开发和交易,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核查,创新推广碳披露和碳标签落实中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用能权交易市场与节能降碳工作的衔接,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电力交易。支持通过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对全市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要政策、组织重点工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选优配强队伍力量,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级各部门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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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作为国家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的宿迁运河港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完成虚拟电厂注册,开启增量配电网转型发展新纪元。通过数智化技术聚合分布式能源、储能及可控负荷,成功构建起“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虚拟电厂运营体系,实现传统配电业务与新兴能源服务的深度融合,为新型电力系统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江苏能监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强化并网接入过程管控。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应组织开展并网验收工作,确保一、二次设备及各类系统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年来,重庆会同四川深化川渝特高压交流环网论证,与新疆共同推动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纳入国家规划并启动前期工作,会同西藏、贵州、陕西提前谋划“藏电入渝”输电通道及渝黔、渝陕直流背靠背工程,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相关规划。重庆将力争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新能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深入推进,新能源占比持续攀高。截至3月底,浙江光伏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同比增长41%,占电源总装机近三分之一。这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基础,也让电网调度运行面临新压力。国网浙江电力调控中心值长詹文达介绍,海量新能源接入主要带来三大难题:一是“用不完”,尤其是节假日期
4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阿坝县“光热#x2B;”200万千瓦项目竞争优选评审评分结果公示。此次,共有5家企业入围,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排名第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
4月27日,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保障新型储能项目用地需求。对列入年度计划、独立占地的新型储能电站,优先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无法保障的,可利用产业园区规定
4月11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784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文件指出,《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要求,按照“成熟一个、开发一个”的原则推进风光项目建设,地方对具备开发条件的风光资源编制拟开发项目的初步实施
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电网2025年第二季度各区(市)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我区电网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13.84万千瓦,承载能力评估等级为“绿色”。相关阅读:四川成都青羊区2025Q1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177.4MW
4月18日,四川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7年,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融合态势基本形成,新能源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链主链核企业规模实力不断壮大,产
4月15日,四川凉山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布凉山州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2025年3月31日,凉山州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323.05兆瓦。县市方面,数据显示只有冕宁县为红区,其余均为绿区。原文如下: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凉山州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
近日,甘孜州康定新都桥至炉霍高速公路开工动员暨重大项目春季推进活动在康定新都桥镇举行。据悉,本次活动集中开工的66个项目、总投资705亿元,涵盖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治理等多个领域。此次现场推进的项目还包含总投资338亿元的9个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其中7个为光伏项目,包
日前,四川遂宁、凉山州、广元市各县(市/区)公布第二季度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及可开放容量。根据目前已公开信息,凉山州冕宁县安宁电力供区、国网供区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分别为红色、黄色;美姑县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分别为红色;其余全部为绿色。
4月14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公布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及可开放容量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能源函〔2024〕133号)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单位对供电区域内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进行了评估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面向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的四川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供需平衡分析及发展路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研究单位参加。一、项目名称及简介(一)项目名称面向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的四川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供需平衡分析及发展路径研究。(二)项目简介按照《四川省发
4月2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服务特定电源抽水蓄能电站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科学确定抽水蓄能电站配套新能源规模。常规抽水蓄能电站按其装机容量的3倍配套光伏资源,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按其装机容量的2.5倍配套光伏资源;若抽水蓄能电站周边分布有风电资源,可在配套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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