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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以生态型产业为引领,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聚焦碳排放重点行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1.推动工业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机遇,进一步调优产业结构,聚焦钢铁、电力等行业,鼓励企业通过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指导企业进行绿色低碳改造,组织企业申报绿色制造示范类项目。加快补齐新能源装备产业链条,着力构建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鼓励吉林梅花、富达棒材等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节能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品能效水平。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短流程炼钢。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加强能效标准对标,推动富达棒材等钢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强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材行业节能增效。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特定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和管理规定,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控新增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加强原料、燃料替代,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推动衍生燃料、有热值固废垃圾替代燃煤,提升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城市污泥、生活垃圾能力。加大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减少生产过程碳排放。(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依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依法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标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制定城乡建设领域和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逐步提升城乡生态化水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能源消费清洁化、节约化。
1.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形成与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空间格局。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城市。全面实施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创建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绿色建材规模应用与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倡导绿色低碳理念,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推进供水管网、供热管网、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运行质量效率。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现行节能降碳标准,推动城镇新、改、扩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广星级绿色建筑,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生态城区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逐步实施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和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试,提升设备能效。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积极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探索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建筑群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实现建筑用能与电力供给的智慧响应。(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生物质回收利用、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建成一批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推进低碳农业建设,发展节能环保农业大棚,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智能型农机装备,促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系统,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确保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发展。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等新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进城市交通运载工具低碳转型,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辆。加大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占比达到72%左右,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35%左右,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4.5%左右。(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运输结构,统筹推进铁路、公路和航空网络建设,打造立体互联,多种运输方式有序衔接的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扩大铁路专用线覆盖范围,满足更多企业及物流园区铁路运输需求。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强化城际铁路、地面公交有机衔接,加快推动乡村交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推进县乡村(户)道路连通、城乡客运一体化,提升公共交通品质与吸引力。完善城市步道和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深化绿色低碳公路建设,鼓励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着力推进铁路客运站、公路客运站、公交站场统一规划,打造各种运输方式零换乘的综合客运枢纽。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加气(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和停车场内建设充电桩,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快机场设施“油改电”建设和改造,全面规范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成充(换)电站6座。到2030年白城长安机场内可电动化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紧抓资源利用源头,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效率,健全资源利用机制,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
1.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节约资源能源和减少废物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围绕园区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专业化、供热设施集中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到2030年,省级及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研发推广以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固体废弃物为原材料的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加强粉煤灰在工程建设、盐碱地生态修复等领域应用。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工作,并指导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五化”利用年度目标,确保秸秆得到有效处置。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物高效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化的再生利用模式,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城市”。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支持乡镇集中开展回收设施建设,健全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灌溉器材、农机具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体系。(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分类体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管控。依托洮北区、洮南市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统筹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通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谋划洮北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逐步建立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水厂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的统筹协同处置机制。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关键领域技术研究,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我市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强化政府的战略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研发人才资源,形成技术创新智库。鼓励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参与、制定绿色低碳地方标准,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依托全市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园等产业发展载体,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深化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院所高校战略合作,建设一批能源科技装备领域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组建集研究、推广、试点实施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智库。鼓励高校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绿色低碳人才培养能力。(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现技术创新攻关和推广应用。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碳减排、碳零排和碳负排关键技术攻关。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攻关关键技术,实施高新技术攻关,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新能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攻关关键技术,重点开展黑土地保护技术、秸秆还田关键技术、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关键技术,重点开展大气水体污染治理、农田污染治理、新型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统筹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形成以向海、莫莫格等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湿地、耕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固碳作用,构建以水资源节约利用为基础,森林资源保护、草原利用保护、湿地生态功能恢复、退化土地综合治理为重点的“两核三屏、三廊一网”生态安全布局。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开展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探索建立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完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着力推进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设。突出抓好“三年再造百万林”行动,大力实施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筑牢林网成格、草地连片、湿地镶嵌、河湖连通的生态屏障。加大“三北”防护林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水土保护林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实施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开展森林生态保育工程。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9.6%,森林蓄积量达到1305.9万立方米。(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稳步提升草原湿地碳汇。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大美草原保护、河湖连通和鹤乡湿地修复工程建设。开展草原资源调查和监测,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大草原灾害防控力度,健全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加强东部松嫩平原湿地修复保护、洮南北部山区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建设。落实湿地管护责任,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河湖连通工程带来的生态环境效益,深度挖掘河湖湿地碳汇潜力。开展“智慧湿地”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湿地信息化监管手段。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力争达到70%。到2030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2%。(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黑土地固碳能力。以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为抓手,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思路,分区分类推进区域黑土地保护,构建“四元驱动、区划协同、多点示范”系统化保护格局。推广以 “梨树模式”为主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大力推广农膜回收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合理控制地膜、农药、化肥使用量,实施减量替代。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600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00万亩。到2030年,耕地质量比“十三五”初期提高1个等级。(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白城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构建以学校教育为基础、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低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把绿色低碳纳入文明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要求,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大力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厉行节俭,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无效照明,鼓励步行、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出行,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塑料制品使用。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宣传指导,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管局、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制订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结合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订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积极鼓励企业和公众通过捐资造林增汇、保林固碳,展现企业社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协会、公益组织作用,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业。(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认识,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围绕深入实施“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充分发挥优势与潜力,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碳达峰目标。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依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充分发挥白城风光资源禀赋,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坚持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同步推进、“绿电”与“绿氢”同步发力,加快建成“陆上风光三峡”和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提高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比例,力争尽早实现碳达峰。(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结合本地区资源优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发展阶段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和路径,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工作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并报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开展碳达峰新路径、新模式探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按照省、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争创国家级碳达峰试点,打造碳达峰“白城模式”,及时总结试点先进建设经验,为全国、全省碳达峰提供白城经验。(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加强绿色低碳区域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技术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绿色产品贸易,逐步优化贸易结构。鼓励建设碳中和计算认证中心,依托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的计算认证标准及专家团队,聚合绿电供给端和消纳端资源,打造面向欧盟市场的绿色低碳产品出口供应链。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稳步扩大开放型区域合作,着力打造吉林西部开放的重要门户。深化与长春、嘉兴的战略对接,密切与吉大、东电的产学联动,加快与兴安盟、齐齐哈尔周边城市的融合发展,努力在“飞地经济”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市商务局、市政府办、白城海关、市能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融入国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立足区位优势,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努力构建以白城为中心的“北上、南下、东接、西联”全方位开放格局,向北融入哈大齐工业走廊及黑龙江和内蒙东北部沿边开放带,向南对接长春经济圈,向东连接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和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融入日本海经济圈,向西连接蒙东进入蒙古国及欧洲经济体,构建中蒙俄大通道重要物流集散中心,在现代农业、新能源开发、氢能走廊建设、生态旅游,以及煤炭、电力等领域深化合作,发挥白城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与沿边开发开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推进统计核算和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碳排放统计、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碳排放核查等工作,逐步建设集能源生产与消费、温室气体排放和经济生产数据于一体的统计、采集、监测系统,加强分析研究和监测预警。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要求,做好用能数据统计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核算能力和水平。(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各级财政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研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重点项目提供长期限优惠利率融资,加大绿色低碳产业、项目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精准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发行绿色债券。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市场化交易。推动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做好交易对象核查复核、碳排放权配额发放等工作,指导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进行碳市场上线交易、配额清缴履约等。积极引导重点排放企业参与碳市场能力建设,做好碳排放报告,加强相关的碳交易知识培训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推进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推进重要事项。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能源安全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直及中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采取“五化”闭环工作法抓好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请示沟通,加快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各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要对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市直及中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部门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市直及中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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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北京市财政局12月30日于印发《北京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资环〔2024〕1779号),制定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等措施,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
12月24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全省共有108项技术、装备、产品入选。关于公布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24〕481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为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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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联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入选。关于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推动工业领域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发挥绿色低碳标杆的引领带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7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碳达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推进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试点创建,重点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到2025年,新增装机容量达
四川省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12月1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阆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聚焦达峰目标,提出了能源清洁高效转型、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交通运输绿色革新、城乡建设集约低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全民参
国际能源署发布《2024煤炭》报告,探讨了全球煤炭市场的现状和未来趋势,重点分析了煤炭需求、供应、贸易、价格和成本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核心观点如下:•全球煤炭需求在2024年达到历史新高,但预计在2027年前趋于平稳。•煤炭生产在2024年也创下新高,但未来几年增长将放缓。•煤炭贸易量在2024年达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乘风而起,全球光伏装机规模持续增长,TrendForce集邦咨询预测,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596GW,同比#x2B;6.0%,增速大幅放缓,中欧美三大主流增量市场占比下降,东南亚、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表现亮眼,为全球光伏装机增长注入新动力。2025年全球新增装机达596GW
12月30日,会泽县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光伏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公告发布,公告显示,会泽县铃铛山光伏发电项目装机11.3万千瓦,计划投资约3.39亿人民币。招标范围:负责该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投资回报:项目建成运营后的运维收益,中标投资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计划周期:计划
德国联邦网络局(Bundesnetzagentur)近日公布,2024年11月德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1.013GW,成为今年第二低的单月新增量,仅高于8月份的972MW。11月的装机数据包括548.8MW的EEG支持屋顶光伏项目和348.6MW的EEG地面光伏招标项目。尽管数据可能在后续更新中有所调整,但当前统计仍远低于2023年11月的1.42
随着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在当日建成并网,内蒙古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2亿千瓦,超越1.17亿千瓦的火电装机规模,加之相关水电等发电项目,内蒙古以2.4亿千瓦的电力总装机规模位居全国首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王慜表示,今年以来,内蒙古不断优化新能源项目布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11月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5GW,1-11月光伏累计新增装机206.3GW。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2.3亿千瓦,同比增长14.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2亿千瓦,同比增长46.7%;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19.2%。1-11月份,
英国政府最新的《2030年清洁电力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大幅增长,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该计划明确,2030年光伏装机容量目标为45-47GW,同时强调有望突破47GW的上限。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英国累计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为16.6GW,另有23.8GW在建或已签约项目。英国太
11月15日,启东市人民政府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聚焦全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海上光伏、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光伏方面,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探索在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加大屋顶分
12月3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每年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拉动项目建设投资超过20亿元,保持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到2025年,全市各类场景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
12月9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指出,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加快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推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增至384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3亿立方米左右。原文如下:《舟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持续打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2月4日,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和WoodMackenzie发布了《2024年第四季度美国太阳能市场洞察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美国光伏市场新增光伏装机规模8.6GW,环比下降13%,但较2023年第三季度同比增长21%。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太阳能发电量已经占美国电网新增发
日前,南非光伏产业协会(SAPVIA)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南非光伏新增装机达到961MW,相比之下,2023年同期新装机容量为2430MW。SAPVIA表示,今年新增的太阳能产能完全由私营项目组成,并指出自2019年以来,没有任何公共采购的太阳能发电厂投入运营。然而,495MW的公用事业规模国营太阳能发电厂正在
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吉林省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侧主体暂为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适时推动其他可再生能源参与绿电交易。绿电交易购电侧主体为具有绿色电力消费及认证需求、愿意承担绿色电力环境价
8月2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运行费用不参与浮动。本通知自20
6月13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军事设施、矿产资源开发以及其他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
日前,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实施“光伏+农业”“光伏+旅游”“光伏+直流+智能充电桩”等一批复合型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辽源矿业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大力开发全市风能资
从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微获悉,2023年12月29日,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大安单元成功并网发电。据悉,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40万千瓦,其中大安单元装机容量70万千瓦,包括风力发电400MW,光伏发电200MW,光热发电100MW。集团下属的白城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承揽代建了大
1月2日,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松原市新能源产业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力发电装机规模11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500万千瓦,建设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强化电网网架及储能电站建设,增强新
1月2日,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印发《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立足能源禀赋,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升能源安全底线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风电建设,加快集中式风电项目布局。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化
2023年12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干线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规划》提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等全过程、各环节,降低全寿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公路,具备条件的项目要力
1月3日,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印发《通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我市水力资源丰富优势,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促进绿色能源转型。鼓励电网、发电企业
1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十八条措施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通知表示,多策并施培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多措并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绿能产业园区创建,完善项目建设政策支持,加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强化“绿电+消纳”项目电网支撑,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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