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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吴兴区:分类探索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商业贷款、合同管理、政府统筹等建设模式

2023-09-25 10:34来源:吴兴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屋顶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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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兴区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推动用能清洁转型。加快电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坚持以市场推动为主体,分类探索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商业贷款、合同管理、政府统筹等建设模式,探索建立地方性碳汇交易机制,推动屋顶光伏碳减排量交易。推动建筑能效提升。

原文见下:

关于印发《吴兴区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吴兴区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吴兴区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综合考虑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稳步推动居民生活领域实现碳达峰,特编制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按照“省级统筹、三级联动、条块结合、协同高效”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立足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以示范试点创建工作为载体,以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强化对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加强区政府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工作系统推进。

明确目标,分步实施。紧盯试点创建工作时间节点,倒排时序进度,分年度、清单化排定创建目标和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步骤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确保目标明确、路径清晰。

政府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领作用,发挥政府部门在组织动员上的体制机制优势,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绿色低碳生活共建共享。

低碳发展,创新驱动。以数字化场景应用为牵引,将数字化手段贯穿到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行中,灵活运用数字化应用平台,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强化激励力度,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二、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年度人均碳排放量完成市下达目标,建成数字化应用平台,纳入各类绿色生活应用场景,扩大绿色产品服务供给,广泛宣传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初步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时尚氛围。

到“十五五”末,年度人均碳排放量完成市下达目标,绿色产品服务供给体系已趋完善,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已深入人心,全民积极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餐饮、绿色居住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低碳生活“吴兴样本”。

三、行动任务

在保障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基础上,围绕减少高碳能源消耗、减少高碳产品消费、减少高碳生活排放等目标,重点实施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扩大绿色产品服务新供给、建设绿色低碳新城乡、创建绿色生活示范试点等四大行动。

(一)营造绿色生活新时尚

1.普及绿色生活理念。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绿色低碳主题教育,结合课堂教学、课外实践等方式,切实将绿色低碳生活理念融入学校教育,让学校成为引领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重要阵地。到2025年,学校低碳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广泛开展绿色生活理念宣传。制作绿色低碳公益广告,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多种途径的联动优势,向全社会传播绿色理念,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到2025年,绿色低碳公益广告投放数量不少于20个,社会低碳理念普及程度达到80%。到2030年,绿色低碳公益广告投放数量不少于30个,社会低碳理念普及程度达到90%。(区委宣传部、区委生态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融媒体中心)

2.推广绿色出行方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市域(郊)铁路、中运量公交、微公交、公共自行车等线路、场站、网点布局。实施公交提速专项行动,实施公交专用道增量工程。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广泛推广“湖州掌上通”APP“湖州公交”功能,为市民公交出行提供“互联网+”信息化服务,努力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绿色、智慧”的绿色公交体系。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开展低碳骑行宣传活动,力争解决“最后一公里”公共出行难题。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城乡公交一体化比例保持在100%,中心城区居民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到2030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3%,中心城区居民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8%以上。(区交通局、区住建局)

3.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强化塑料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倡导居民使用布袋子、环保购物袋、菜篮子等可循环使用产品。推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优先使用绿色认证的电子运单、胶带、包装箱(袋)等产品,探索简易包装和无包装配送模式。到2025年,城乡集贸市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7%以上,易腐垃圾收集清运量有效占比达30%以上。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制定再生资源化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推进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智能回收。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68%以上。(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邮政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扩大绿色产品服务新供给

4.加强绿色认证供给与监管。促进绿色认证扩面。积极培育绿色认证企业,开展绿色认证“领跑者”遴选活动。到2025年,绿色认证获证企业达到40家,绿色认证获证产品达到60个;到2030年,绿色认证获证企业达到50家,绿色认证获证产品达到72个。加强产品质量与服务监管。加强绿色、低碳、节能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与缺陷召回,开展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比对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区市场监管局)

5.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全面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及机关单位示范作用,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提高绿色产品采购比例。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推动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商场、超市设置绿色产品销售专柜,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到2025年、2030年,分别建成绿色商场1个、2个。引导绿色消费。鼓励居民采用节能灯具和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加大对居民绿色消费的支持力度,促进绿色消费方式养成。到2025年,市场销售空调、冰箱、热水器能效二级以下产品占比减至25%。到2030年,市场销售空调、冰箱、热水器能效二级以下产品占比减至10%。(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经信局)

(三)建设绿色低碳新城乡

6.推动用能清洁转型。加快电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区智能高效的城镇燃气管网,提升燃气保障服务能力,促进居民生活用能低碳化转型,逐步降低燃煤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费量。推动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到2025年,城镇居民液化石油气消费占比减至4%以下,城镇居民煤炭消费基本为零,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40%以上;到2030年城镇居民液化石油气消费基本为零。大力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坚持以市场推动为主体,分类探索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商业贷款、合同管理、政府统筹等建设模式,探索建立地方性碳汇交易机制,推动屋顶光伏碳减排量交易。推动建筑能效提升。严格落实建筑能耗定额制度,完善既有建筑绿色、多元的建筑供能体系,大力推进清洁能源进建筑活动。到2025年、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分别达到8%和12%。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75%以上,“十五五”进一步提高。(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电分公司、区财政局)

7.推动用车绿色转型。推进车辆新能源化。以绿色低碳交通为目标,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更新和应用,完善公务车辆采购制度,推进公务车新能源化先行先试,实现公交车和出租车新能源化全覆盖,开展氢燃料公交示范线路试点,从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带动居民用车新能源化。到2025年,在适合标准和车型下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应急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2030年新能源车注册登记数量占全市汽车注册登记数量比例力争分别达到20%、40%。推进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小区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推进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结合老小区改造推进老小区公共充电桩配套建设,加快自用、专用、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给予分类补助。加强充电桩强制检定能力建设,保障充电桩计量准确。到2025年,全区累计建设公共充电桩0.2万个、自用充电桩1.5万个。到2030年,建设公共充电桩0.3万个、自用充电桩2.5万个。(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交通局、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供电分公司)

(四)创建绿色生活示范试点行动

8.建设绿色生活示范试点。积极创建绿色家庭、美丽庭院、绿色学校、绿色商场、“零碳”公共机构、多能协同低碳能源社区等生活示范点,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建筑节能、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等方法,创建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案例。到2025年,建成省级绿色家庭18户。推动绿色生活标准化示范试点。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建筑、建立低碳出行体系、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宣传低碳理念、建立排放管理体系等方法,推进实施一系列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成果。推动绿色生活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在纺织等特色产业领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和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创建活动。到2025年,与居民生活消费相关的“品字标”企业累计达到15家。到2030年,与居民生活消费相关的“品字标”企业累计达到21家。(区发改经信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区级政府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确保全区碳达峰工作方向一致、步调一致。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工作对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工作闭环机制。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将本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合力做好全区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工作。

(二)强化目标责任

建立可落实、可考核、可量化的碳达峰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碳达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任务目标年度评估,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区碳达峰领导小组汇报。

(三)加强能力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通过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政府推动居民生活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

(四)强化支持力度

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将绿色金融服务与居民绿色生活场景紧密结合,促进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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