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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支持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023-08-11 09:04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分布式光伏风光水火一体化甘肃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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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有效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强化上下游产业配套协作,逐步构建以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为主,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为辅,协同风、光、水、质、氢、储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把陇南打造成陇东南地区乃至甘肃省现代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市。积极探索“风光水火一体化”实施路径,打造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在开发区(园区)、产城融合发展新区打造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市,试点近零碳示范工程。积极培育武都区、宕昌县百万级新能源基地,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形成太阳能、生物质能竞相开发的格局,推动清洁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到2025年,建成一批太阳能、生物质能重点项目,新能源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动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

原文如下: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陇政发〔2023〕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规划(2022—2030年)

前言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加快发展生态产业,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深入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效载体,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指导各市州县区启动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以命名地区为模板,总结经验,在全省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能力不断提高。

陇南市地处长江上游秦、蜀、陇咽喉之地,生态优势突出,境内有34个自然保护地(数量全省第一),是国家重点水源涵养区、秦巴生态保护发展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陇南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尤其是2021年陇南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三城五地”的目标定位,擘画了陇南市未来发展蓝图,明确了坚持“生态陇南、绿色崛起”的发展取向,提出了“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重点推进“十大行动”,全方位提升了陇南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比例均居全省前列,地表水、地下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森林覆盖率45.27%,草原植被盖度值93.94%。

突出做好“生态陇南、绿色崛起”文章,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陇南市获评新华网第八届绿色论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优秀城市、乡村振兴绿色实践优秀城市,获评第二届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与国际合作大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十佳城市”称号,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联合国绿色亚太环保“杰出自然保护区奖”,两当县是我省唯一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字号”双生态金牌的县,宕昌官鹅沟景区成功晋升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康县上榜中国最美县域并成功举办“一带一路”美丽乡村国际论坛。金徽矿业等4家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祥宇油橄榄公司等4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康县黑木耳”等7个产品获国家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祥宇橄榄油获“纽约国际橄榄油大赛”金奖。

当前陇南市正处于生态保护红利的释放期和绿色发展崛起的关键期。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陇南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将作为陇南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确保陇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顺利开展。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1.区域特征

(1)地理位置优越,生态安全屏障重要

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东连陕西,南接四川,北靠天水,西连甘南,为甘肃南下东出之要冲;处于兰州、西安、成都、重庆四大城市的中心位置,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通道。古为“秦陇锁钥、巴蜀咽喉”之要地,现为甘肃省域南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铁公机”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完备,是甘陕川综合运输枢纽连接地。因地貌俊秀、山林密布、气候宜人,素有“陇上江南”之美誉。

陇南市作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在汛期消减嘉陵江乃至长江洪峰流量,调节枯水期流量、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依据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编制印发的《陇南市生态服务补偿发展规划》,测算评估了陇南市每年提供的生态产品价值,高达4873.63亿元,其中:水源供给价值298.2亿元、水质净化价值24.31亿元、水土保持价值1849.32亿元、植被固碳释氧价值2701.8亿元,是保护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2)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禀赋优势突出

陇南市水系发达、河网纵横,是甘肃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被誉为“陇上江南”。境内有“三江一水”等9300余条河流溪沟,其中嘉陵江干流1条,一级支流53条,二级支流998条,三级支流2900余条,是长江上游重要水源区和补给区,河流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0.5条。水资源富饶,年径流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河流共24条,水资源总量144亿立方米,水能资源可开发量260.42万千瓦,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开发潜力巨大。

陇南市境内“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生态环境本底优越,拥有1个国家大熊猫公园(数量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全市有林地面积2714.35万亩,森林覆盖率45.27%,全市草原面积264万亩,草原植被盖度值93.94%。两当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6.38%,植被覆盖率89%,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康县森林覆盖率达70.45%,获得“中国最美绿色生态旅游名县”荣誉称号。

陇南市境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是甘肃省珍稀濒危动植物分布最集中地区,自然生长高等植物约140科820属2500多种,列入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珍稀植物60多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绿珙桐、光叶珙桐、红豆杉、南方红豆杉、银杏、水杉、独叶草等7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秦岭冷杉、麦吊云杉、连香树、水青树、杜仲、独花兰、白豆杉、金钱松等21种。野生动物种类占甘肃省的一半以上,珍稀陆生兽类约7目28科80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扭角羚)、金钱豹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藏酋猴、猕猴、黑熊、鬣羚、毛冠鹿、豹猫等。珍稀鸟类约16目43科280种,其中有朱鹮、绿尾虹雉、金雕、雉鹑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蓝马鸡、红腹角雉、红腹锦鸡、勺鸡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矿产资源种类繁多,陇南市被我国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誉为“宝贝的复杂地带”,境内已探明金属和非金属矿34种,矿产地450多处。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25种(不包括伴生矿产),矿产地301处,开发利用的22种。铅、锌、金、锑4种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名列全省第一位。重晶石、硅石、方解石、石灰岩、饰面用大理岩等5种非金属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位居全省前列。

(3)人文历史悠远,生态文化底蕴深厚

陇南文化底蕴深厚、特色鲜明,既有华夏民族大文化的同源性,又有地域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独特性。不仅有先秦文化、三国文化等见证了陇南历史文化的厚重,还有乞巧文化、白马人民俗文化等表明了陇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更有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两当起义纪念馆等说明了陇南红色文化的丰富。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孕育了陇南丰富的生态文化。如文县傩舞“池哥昼”、西和乞巧节、武都高山戏、两当号子、西和麻纸等多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刚柔相济的生命张扬意识以及古朴、雄浑的艺术风格,表达了人们对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理念。

2.工作基础

(1)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守护生态本色

基本建立党政实绩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要政绩和干部奖惩任免的主要依据。先后出台《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陇南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实施细则(试行)》《陇南市领导干部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陇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人大政协积极监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自2020年启动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来,制定出台《陇南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等文件,实施陇南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全面开展了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合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逐步构建以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制订出台陇南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形成“河长全覆盖,大小河流都有主”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河长制+”模式,推行“河长+警长”机制,创新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见实效。武都区建成智慧河湖监测中心,对全区“一江十九河”实现了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的在线实时监控,实现治河向“智”河的转变。着力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建成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制定《陇南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陇南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陇南市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陇南市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制度》《陇南市2022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则,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三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设立“生态护林员、草管员”网格监管体系,将管护责任细化到具体人员、落实到山头地块,形成了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的新格局。

(2)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扎实推进,擦亮生态底色

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成效明显。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行动,完成25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制定实施《陇南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行动计划》,组织实施长江大保护行动,重点实施“三江一水”河道生态治理及综合开发、白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等工程。紧紧围绕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先后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四大生态工程,守住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生态安全底线,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级别评价为良。

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巩固改善。围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治理工业、燃煤、机动车和扬尘“四类污染源”,采取调度、通报、约谈、现场督办等形式,强化燃煤锅炉监管、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管控、机动车监管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空气自动微测网点作用,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不断向好。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2.82,排名全省第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6%,排名全省第一。

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制定《陇南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白龙江、康县燕子河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全面开展冶炼、采选、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河流沿岸排污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完成了生态环境部督办的27个涉及交通线穿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水源地问题整改和全市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2022年,全市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嘉陵江、西汉水、燕子河、洛河、青泥河和白龙江6条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十四五”12个国考和5个省考水功能区断面年均值达标率为100%。

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完成了66个地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61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的污染排查及自行整治和工程整治工作。更新了年度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其中疑似污染地块40个,污染地块9个,全市无受污染耕地;向社会公示了全部3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并申报实施了一批农用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项目。2022年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全年未发生污染环境事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重点领域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持续推进尾矿库监管及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完成全市142座尾矿库的排查工作,对其中70座不符合要求的尾矿库完成综合治理后予以闭库处理,9座予以销库;建成尾矿库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重点对23座在用尾矿库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实现对尾矿库隐患精确定位、实时监测、可视监控,确保全市尾矿库排洪排水设施畅通无阻,尾矿库度汛安全可控。建立流域跨境联防机制,编制《陇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陇南市特征污染物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等文件,建成市级和康县、徽县、成县3个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组建了环境应急队伍,新建岷江、永宁河和西汉水三个水质预警站,建立专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队,与广元市、汉中市建立了跨界环境执法、监测、应急联动机制,与天水市、甘南州签订了《跨流域水污染事件处置与应急联动协议》,组织开展“三江一水”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逐步建立了上下游生态环境合作联动处理机制,有效提升了流域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

(3)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持续优化,提升发展成色

优化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印发实施《陇南市城市总体规划》《陇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确定区域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逐步实现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和建设用地理性增长;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合理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制定印发《陇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陇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划分了68个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和9个一般管控单元,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已建成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三线一单”与项目选址核查平台,利用“三线一单”分区结果对比核实建设项目工程选址与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审批项目环评报告,进一步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

开展绿盾行动及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自2017年绿盾行动开展以来,对全市1个国家级大熊猫国家公园、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台账,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28项问题。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调整优化34个自然保护地。协调推进保护区范围调整,完成文县大鲵、成县鸡峰山区划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河湖岸线得到有效管控。科学编制西汉水等12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实现西汉水、岷江、永宁河等重要河流、湖泊和水库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编制《陇南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全市主要河流保护、开发利用提供遵循和依据。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率先在甘肃全省制定河道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政策,逐步实现水域岸线有效管控,岸线生态功能得到充分维护,宜居生态岸线基本建成。

(4)生态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绘就发展特色

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陇南市狠抓节能措施落实,以“产业四提”为抓手,扎实开展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工业节水型企业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0.09%,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万元GDP能耗0.48吨标准煤,是全省的一半;人均能耗量0.8吨标准煤,是全省人均能耗量的四分之一,绿色发展理念得到有效贯彻落实。2022年荣获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奖。

山地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印发《陇南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以绿色有机为方向,着力发展油橄榄、花椒、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形成了“地下有药、树上有果、山上有畜、林中有菌、水中有鱼、空中有蜂、网上有店、村里有客”的立体、循环、生态农业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48个,全市绿色有机地标产品认证登记面积达477.4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4.2%,农业特色产业产值超过24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增速位列甘肃省第一。

传统优势工业提级转型。先后出台《陇南市加快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链(集群)实施方案》《陇南市清洁生产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陇南市先进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积极推进矿山、冶金、新型建材、白酒工业、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工艺,推动工业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4家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4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企业成功上市。

文旅康养产业提档升级。以建设西北知名的文旅康养目的地为目标,主打生态牌、文化牌、康养牌,把旅游大景区、古村古镇、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旅游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培育“康养+农业、康养+医疗、康养+运动”等新兴业态,打造文旅康养产业集群。建成宕昌官鹅沟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文县白马生态河民俗风情旅游景区等4A级旅游景区15个,28个村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论坛会址落户陇南,2022年全市累计接待游客1277.3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4.44亿元。

新兴数字产业提速崛起。紧紧围绕白酒酿造、有色冶金、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科学编制《陇南市十四五信息产业发展规划》《陇南市5G网络规划》《陇南市数字赋能产业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建成了油橄榄数字农业、陇南绿茶质量溯源区块链,陇南电商平台、礼县苹果大数据平台、教育云平台、智慧医疗等,以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

(5)绿色生活体系逐步构建,增添发展气色

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改善明显。全面推进“城市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山水一体化、人居生态化”,重点打造城区绿美相融、城郊森林环抱、城外绿海田园的生态体系。截至2021年,全市城区建成公园38个,新造人工林117万亩,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到95%,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30%,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59平方米。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以来,累计建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32.05万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显著提升,3158个行政村卫生公厕全覆盖,公厕覆盖率达到100%。印发实施《陇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创建清洁村2354个,评选认定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村100个、示范户1000个,康县迷坝乡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两当县杨店镇灵官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日益完善。9县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1%,21个重点镇全面建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武都区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成投运,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建成乡镇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27座、农村垃圾收集池4063座,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车辆2826辆,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建成。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认真实施“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武都区后坝、茶园沟等地级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了交通穿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水源地问题整改,全面提升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2022年,茶园沟—拱坝河水源地、后坝饮用水水源地2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年水质稳定达标,16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

(6)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彰显发展亮色

引导大众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组织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推广“光盘行动”,建立绿色激励机制,通过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发展低碳交通,鼓励绿色出行。通过广泛倡导和政策引导,营造崇尚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氛围,让绿色低碳渐成人们的生活习惯。

不断加大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有效、有序、有目的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工作,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统筹打造政务新媒体与自媒体建设双品牌,精心打造新闻宣传新阵地,开设了书记(市长)谈生态环保、陇南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等专栏,重点宣传我市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所做的努力、取得的成就,“十三五”至今,政务新媒体与自媒体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万余条。

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公众交流。扎实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甘肃省陇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武都区污水处理厂、武都区康盛危废处置中心、武都区垃圾处置场四类环保设施积极向公众开放,近三年共开放54次,参观人数达上万人次。连续多年筹办中国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植树、环保倡议签名、文艺展演、环保知识问答和环保主题书画摄影展等活动,生态文明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存在问题

(1)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陇南市虽然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职责,但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衔接不利,部分任务领域还存在工作合力发挥不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体系仍需完善,受监测手段和监测方式制约,生态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监测尚不能实现,碳排放与生物监测亟待加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对象较为单一,对涵盖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系统评估处于探索阶段;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仍需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单一,主要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力量仍然薄弱,市、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仅挂牌成立,环境保护人员和仪器设备缺口较大,能力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投入和提高。

(2)绿色发展与产业生态化压力尚存

绿色发展经济基础薄弱,陇南市GDP在甘肃排名依然靠后,全市依然面临经济总量较小,人均水平较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绿色发展动能不强等问题,难以为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产业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康县、两当县、武都区、宕昌县、文县属于国家级限制开发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礼县、西和县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市区及各县建设面积指标少,城市化进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工业主导产业结构单一,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中医药制造业尚处于产业链分工中低端阶段,受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影响大,新兴产业发展稍许滞后。

(3)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陇南位于全省“四屏一廊”生态安全屏障的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区域,境内地形复杂、山高坡陡、水系众多,有3500多条泥石流沟,处在龙门山地震带上,属于国家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环境脆弱,地震、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频繁,不可控因素较多,客观上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造成较为严重的阻碍。嘉陵江流域重点工矿企业和尾矿库分布较集中、污染成分复杂,主要干支流均属跨省界河流,突发环境事件诱因复杂多样,发生跨界、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依然存在。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仅在嘉陵江徽县段,青泥河成县段出境断面建成两座水质自动监测站,西汉水等重要河流还缺少导流渠、拦截坝、滞污塘等环境风险防控工程设施及应急防控设施,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4)生态文化弘扬和培育还存在不足

陇南市文旅康养产业挖掘和生态文化内涵提炼不够,目前主要依托良好生态环境的乡村旅游,产业形式单一、康养结合不足,尚未形成集合农业、医疗、运行、旅游等新业态的文旅康养产业集群。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深度不足,“康养陇之南”品牌打造不够。生态文化自主创新能力较低,品牌能力建设和传播能力建设有待提高。生态文化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公众监督与参与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机会和程度仍显不足,企业、公众等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的机制尚未形成。

2.机遇与挑战

(1)重大机遇

生态文明国家战略为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提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为陇南市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为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为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重要战略方向。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碳达峰碳中和是反映和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牛鼻子”、试金石,“十四五”期间,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将迈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减排降耗,倒逼传统产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与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进入生态环境提质增优的新阶段。

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确立为全省必须抓好的两大底线性任务之一,高度重视、高位部署并推动落实,为陇南市全面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陇南市委市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市情实际,确定了坚持生态陇南、绿色崛起的发展取向不动摇,努力建设甘肃绿色发展的典范城市、甘陕川结合部的魅力城市、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节点城市的发展目标,为新时期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向往为新时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陇南的宏伟目标,坚定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美好生态需要。“十四五”时期,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面临挑战

统筹发展与保护任重道远。康县、两当县、武都区、宕昌县、文县属于国家级限制开发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礼县、西和县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十分有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挤占其他生物原本的生存空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全市传统产业占比大,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工业以有色冶金及资源型初产品为主,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中医药制造业尚处于产业链分工中低端阶段,受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影响大,加上土地资源紧缺,进一步制约了产业优化升级与转型发展。

对标“生态陇南”仍有差距。当前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土地利用结构、生产技术结构等深度调整难度加大。加之陇南市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薄弱,2022年度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有11.56%,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很大,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建设尚须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治理能力亟须全面加强,距离建成“生态陇南”任重道远。

特殊生态地位需要更高要求。根据甘肃发展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区规划,陇南市处于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是全省唯一的全境属于长江流域的市州,是我国秦巴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区。多样的生态环境和特殊的生态地位,使得陇南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需要更高的要求。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建设“山川秀美新甘肃”的决策部署,聚焦陇南市“三城五地”和“十大行动”任务举措,坚持生态陇南绿色崛起发展取向,依据陇南市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禀赋,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高标准维护生态安全、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高水平建设城市生态、高品质打造人居环境,高要求弘扬生态文化魅力,高效能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陇南向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低污染、生态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将陇南建设成为甘肃绿色发展的典范,实现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文明程度高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全面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发展更绿色、生态更优质、社会更和谐的新格局。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立足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准确把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形势,紧密结合陇南特色进行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陇南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突出地方特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全市生态空间功能,明确目标任务和管控措施。

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坚持创建工作一盘棋,统筹协调市、县区共创,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既立足当前创建要求,打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攻坚战,又要着眼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协调近期与远期、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着力突破,分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党政主导,全民参与。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市、县区内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建立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形成多方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良好局面。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陇南市行政区划范围,现辖1区8县,分别为武都区、宕昌县、文县、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总面积2.79万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21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分为全面建设期(2022~2025年)、巩固提升期(2026~2030年)。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坚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导向,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力争用8年时间,推动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稳固筑牢,生态产业倍增升级取得积极成效,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绿色发展高地”。

近期目标(2022—2023年):印发《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陇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底,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中期目标(2023—2025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和空间开发格局,为西部市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和经验借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增,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率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转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远期目标(2026—2030年):到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达到甘肃领先水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甘肃省“绿色典范城市”总体建成。

(六)建设指标

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为依据,结合陇南市地理区位及其主体功能定位的发展需求,明确陇南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重点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领域,一共设置了37项建设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7项,特色指标1项。并根据陇南市发展现状,提出了陇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近中远期的目标值(详见表1)。

注:△为2022年数据;☆为2020年数据,2021年数据省上未完成审核;*202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0.213亩/元较2020年0.166亩/元不降反升,计算得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为-28.05%;陇南市2021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为23.31%较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37.14%不升反降,计算得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幅度为-13.83%;根据《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十大生态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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