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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加快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建设

2023-06-02 08:42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基地整县推进分布式山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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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力文化自信自强,打造文明交流互鉴高地

36. 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邹城市、金乡县、嘉祥县、微山县争创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文明风尚行动,创建市级文明村镇200个、市级文明单位80个、市级文明校园24所、市级文明家庭100个。(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7. 持续深化文明培育。扎实开展新礼仪建设,培育一批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样板区、示范点。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任城区、曲阜市参与省级美德和信用建设试点,打造仁义任城、端信兖州、诚信金乡、礼孝嘉祥等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道德品牌。深化“齐鲁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典型宣传,推荐重大典型纳入“齐鲁时代楷模”宣传计划。组织市级道德模范表彰,评选市级道德模范30名、济宁好人120名、济宁好人之星24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8. 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强化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五有”标准建设,持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档升级。制定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若干措施,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推进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人群、为社会公共需要“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9. 打造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地。以更高标准办好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健全“主论坛+N场分论坛+系列文化体验”举办体系,打造人文综合论坛和国际文明对话高端平台。深化全国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全国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验基地“三大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学院、市教育局、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

40. 推进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标准推进尼山文化片区规划建设,加快尼山文化片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尼山周边山体绿化工程、尼山圣境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动“八个融入”,加快推进省“十四五”规划实施创新试点工作,深化“两创”示范点建设,全力打造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示范样板。依托尼山书院、儒学讲堂,举办国学传承活动1000场。深化儒家文化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标识性研究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

41. 推进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济宁段)建设。出台《济宁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全省沿黄河、沿大运河文化体验廊道建设。实施鲁西黄河堌堆等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推进大运河十里闸等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实施。推动河道总督府遗址博物馆全面完工,大运河微山湖博物馆主展馆完成运河北岸各展厅内部展陈工程。提升鲁国故城、南旺枢纽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旅游功能,争创国家A级景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42. 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持续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勘定。大力推进曲阜孔庙、嘉祥武氏墓群等国保单位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创新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展演活动,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3. 实施“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程。创新举办第八届“创意济宁”文化产品设计暨第二届“孔子文旅杯”手造大赛,做亮“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品牌。深化非遗工坊建设,推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进入10家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4. 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千场大戏进农村”“百场戏曲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济风儒韵”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彰显孔孟风格、济宁气派的新时代文艺精品。推动文化服务下沉,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万场,送戏下乡4500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5. 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水泊梁山、邹城“两孟”创建5A级景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民宿集聚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各1家。建成鲁源小镇一期、复兴之路文化科技项目。整合推出6大系列20条精品线路,接待游客突破6300万人次。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30家以上,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6. 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立以新媒体生产传播为中心的全媒体指挥调度机制,培养引进一批高水平内容制作团队。实施新媒体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工程,加强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实施媒体融合发展工程,深化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实现与社会综合治理、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民生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六、聚力都市区一体化,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47. 加快都市区协同融合发展。按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要素保障“四个一体化”要求,推动都市区交通、市政、民生、服务、文化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力争济宁都市区上升为省级战略。实施市政道路、园林绿化、防汛排涝、智慧管理等城市建设项目,协调推进都市区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都市区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8. 深入推进黄河国家重大战略。编制实施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推进黄河流域500项重点事项和50个重大项目,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9. 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中,获奖县(市、区)数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实施百亿产业、百亿园区、百亿强企“三百”工程,培育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全力抓牢对上争取,争取一批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强的政策项目和资金在我市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50. 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快融入全省“一群两心三圈”发展格局,制定《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议事规则》,推动重点领域协作发展。支持以邹城市、滕州市为重点打造鲁南一体化发展引领区。积极参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探索建设淮海经济区多式联运集聚区。发挥梁山港公铁水多式联运优势,加强与沿海沿江港口合作,打造黄河流域大宗商品运输骨干通道、陆海联动转换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51. 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出台《济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加快邹城市、金乡县、兖州区等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77个省级城镇化重点项目,打造14个精致城镇和乡村公共服务能力示范镇,争取6个以上小城镇纳入全省创新提升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52.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雨污合流管网43公里,提标改造30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市域建成区合流制管网、黑臭水体“清零”。改造老旧小区313个、开工棚户区6500套,打通中心城区断头路15条,推动第一粮仓、洸河印象等城市更新项目,成片区提升城区活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

53. 实施城市风貌提升行动。新改建口袋公园35处,改造提升老旧公园7处。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启动太白楼—竹竿巷区域保护复兴等项目,推动更多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形象,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公园城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54. 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升行动。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新建100个智慧社区,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建成使用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城市管理局)

七、聚力建设农业强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

55. 强化耕地保护与建设。深入实施“田长制”,评选15个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分别奖励50万元,15—3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万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56. 夯实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大食物观,优化大蒜、辣椒、设施瓜菜、食用菌等高效特色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080万亩,产量稳定在97亿斤以上,蔬菜产量不低于700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7. 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以“1352”农业全产业链产业集群打造为抓手,加快金乡大蒜、兖州粮油、嘉祥豆种、鱼台大米、邹城蘑菇、泗水甘薯、梁山沿黄肉牛等特色产业发展,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0家。强化涉农金融服务,放大挂职金融副镇长作用,新落地按揭农业(畜牧业)项目2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8. 实施农业种业振兴工程。依托嘉祥县、兖州区、汶上县3个国家制种大县,建设良种繁育基地70万亩以上。实施10项左右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创新利用和生物育种平台建设。争取新增“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家、全国前50强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59.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在沿黄、南四湖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工厂化养殖园区。推广绿色高效养殖技术4万亩、优质品种5万亩,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5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0. 实施畜禽业提升工程。开展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基地提升、企业扶优“四大行动”,创建1处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站)和6处市级标准化种畜禽场,全市能繁母猪保持在16.38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场1274个以上。建设10个整县推进项目县,打造种养结合样板基地5个。(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61. 促进农民农村全面发展。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新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100家。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推广“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模式,组织农民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比例达到5%,或未达到5%则全部保障用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

62.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新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50个,年底前完成全部596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动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八、聚力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63.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印发《济宁市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培育3家左右行业省内一流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增混改企业10户。(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64.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依托工商联(总商会)建设商会服务中心,建立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深化优秀企业家宣传表彰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65.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加强碳账户、转型金融、区域性碳金融中心等领域研究,加快建立与低碳转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66. 深化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建设高质量“一网通办”服务体系,建成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开放,证明材料共享率达到60%。优化“爱山东”移动端济宁分厅,全领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年底前实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7.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打造“好客儒乡·宜商济宁”特色品牌,奋力实现“全国一流、全省领先”争创目标。高标准完成企业登记规范国家试点,建成全国首批“电子营业执照+移动入网”城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完善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68. 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聚焦园区提档升级,推动济宁高新区、兖州工业园、邹城开发区冲刺千亿级园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实现位次前移。组织开发区参加重要境外招商经贸活动,拓宽5家国别园区与欧洲、日韩合作渠道。加快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推动济宁高新区与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多领域联动创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9. 推进进出口提质增效。实施“出海抢单”行动,深挖欧美日韩等高端市场潜力,扩大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发挥兖州国际陆港、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济宁内陆港保税作用,优化提升外贸质量结构。全市外贸进出口突破900亿元,新增外贸实绩企业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0. 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核心区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跨境电商企业突破350家、进出口额突破1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1. 优化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协同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对外资企业设立、外汇流入流出、经营状况、要素保障、困难问题解决等进行动态协同监管服务。继续发挥省、市两级“稳外资稳外贸”服务平台作用,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解决外资企业诉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72. 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聚焦机电产品、农产品、医药产品等优势行业,持续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国际展会,全年对“一带一路”市场进出口增长20%以上。深化“一带一路”对外投资合作,推动迪尔、安鼎等承接沿线国家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3. 深化国际经贸合作。重点推动对RCEP协定国的农产品、机电、纺织服装等产品出口,全年对RCEP协定国进出口增长20%以上。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境外并购、资源开发,鼓励工程企业按照“建营一体化”的模式承揽境外铁路、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打造高端外派劳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九、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74. 促进居民就业和增收。深化就业优先战略,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3万人以上。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扬帆计划”,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5.2万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居民收入、中等收入群体十年“双倍增”行动,确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75.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新增公办学位9000个,公办率达到65%,普惠率达到93%。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新改扩建中小学28所、新增学位4万个,优化整合100所学校,建设“双百工程”乡镇中小学60所,中小学“强校扩优行动”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训教师8万人次、交流轮岗3000人,培育“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3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76. 创新高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加快驻济高校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支持曲师大建设“双一流”高校,济宁医学院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济宁学院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推进职业中专改扩建工作。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创建4个特色化专业,选拔培养6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评选60名市级教学能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77.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建成启用市重症医学中心、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新院区、济宁健康护理学院一期工程,谋划建设市儿童医院,争取实现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全省前三。深化与西苑医院合作,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成高层次“名医工作室”80个以上,选派400名业务骨干到全国知名医院脱产进修,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提升县级综合医院整体能力,9家县级中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6家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推进各类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办好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市运会等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78. 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项目。推进公办幼托一体,积极推动学校、医院、银行、国企和大型民企办托,新建11个县级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中心,新增托位1万个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7个。设立托育经济产业园,打响“幼有善育、以爱托举”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79. 推动低保扩围增效。严格落实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发挥“济时救”机制作用,出台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文件。落实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以上(含5%),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城乡低保标准之比与上年度相比进一步缩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80. 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81. 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养老机构居家社区服务能力,新建1000张家庭养老床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00户,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100%,争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82. 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建成启用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一期工程,创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3.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年内新改扩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0个,培训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600名、村医1000名。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全人群和重点人群总体签约率提升1—3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聚力统筹发展安全,切实守牢一排底线

84. 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加强药品试剂储备供应,扩充重症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救治能力,筑牢免疫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5. 着力抓实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86. 着力稳金融防风险。健全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金安工程”,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一、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87.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发挥主体作用,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创新机制、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88. 完善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台帐,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式定期调度机制,确保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细落实。建立问题发现、协调、解决、反馈闭环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89. 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统计评价体系、目标指标体系,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测督办,用好用活督查考核结果,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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