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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嘉兴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氢能、核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以整县(市、区)规模化开发为重点,加快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八大重点领域分布式光伏建设,到2025年,全市光伏装机达到470万千瓦。
原文如下: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浙江省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22-2025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嘉兴市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22-2025年)》
2.嘉兴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嘉兴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嘉兴市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浙江省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22-2025年)》,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推行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改造,综合集成技术、数字、制度、管理等领域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大企业带动、大圈层协同清洁生产推进新模式,积极推动碳排放管理领军企业带动传统企业协同减排新方法,培育壮大清洁生产第三方服务,为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城市金名片提供坚实基础,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高水平全面推行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深层次创新推进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宽领域探索实施清洁生产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全市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
到2025年,工业能效、水效大幅提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指标,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16%,主要资源产出率较2020年提高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2年下降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98万亩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达75%,市本级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100%,全市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80%,全市氢能供应能力达到25万吨/年。
二、重点抓好工业清洁生产
(三)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聚焦传统产业基础再造,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先进生产制造方式为导向、以传统制造企业为主体,全面推动以数字化、绿色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低碳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资源利用高效化、区域经济循环化。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开发工业绿色产品,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培育绿色制造服务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着力推动园区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深化绿色低碳工厂创建。到2025年,累计实施“两化”改造项目4000个以上,节约用能100万吨标煤以上,推动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通过数字化改造,培育省级“未来工厂”10家以上,打造省级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以上、细分行业产业大脑10个以上;通过绿色化改造,建成绿色低碳工业园区8个,绿色低碳工厂24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本项及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落实,不再列出。)
(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以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造纸和纸制品、化学纤维制造、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以下简称“八大高耗能行业”)等行业为重点,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等达不到标准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常态化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示范项目实施,引导工业企业加快生产方式变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深入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嘉兴版,加快推动以八大高耗能行业为主的循环化改造,组织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制造业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结合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着力推动园区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原料/产品耦合,推进园区供电、供热、中水回用等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系统优化。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按照“一园一策、低碳导向、分类推进、数字赋能、创新引领”的原则,推进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循环链接、节能降碳、污染集中治理等。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显著下降,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五)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对地方谋划新上的化工、化纤、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2年下降9%。(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水利局)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标准,将“十四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标准降至0.52吨标准煤/万元,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强化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管理。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予以停批、停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到2025年,推进400家以上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六)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氢能、核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比例。以整县(市、区)规模化开发为重点,加快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八大重点领域分布式光伏建设,到2025年,全市光伏装机达到470万千瓦。发挥工业副产氢气充足的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加强企业间发展合作,加速产业链形成,到2025年,全市氢能供应能力达到25万吨/年,力争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推进海盐零碳未来城(园区)建设,鼓励开展核能综合利用试点,探索核能利用新模式、新场景。加强工业散煤淘汰力度,促进煤炭使用向电煤集中。优化天然气利用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扩大氢能利用场景,突破氢能在工业领域和园区的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比重达到63%。(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业燃煤锅炉,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三、着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七)推动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继续抓好农药、化肥“实名制、定额制”改革,形成“进-销-用-回”信息数据闭环。做好源头减量技术推广,构建精准测土、科学配方、减量施用机制。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推广高效生态环保农药,推进限用农药退市。到2025年,实现全市“肥药两制”改革县域全覆盖,建成“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90家,培育“肥药两制”试点主体944家。开展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开展综合减臭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推广一批综合减臭、节能减碳、节本增效技术,总结低碳循环、生态循环模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2%以上。加快推广环保型饲料,提高饲料利用效率。开展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调研,切实发挥好水产养殖尾水设施功效。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氮肥)达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3%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98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提升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水平。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绿色农田建设工程,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政策落实、技术落地,主推稻麦作物“秸秆还田+配方肥+脲铵”和经济作物“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具有嘉兴特色的高效施肥模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扩大可降解农膜应用,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减少种植业面源污染。推进饲料环保化,推广生物饲料、新型疫苗、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推进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减少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污染。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美丽牧场45家,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尾水零直排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九)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创建为契机,构建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新模式,大力推进秸秆多途径、高值化利用和闭环化管理,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离田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加强废旧农膜和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逐步开展捕捞渔具、畜禽诊疗等农废回收处理。因地制宜采取堆沤腐熟还田、生产有机肥、生产沼气、沼液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度。到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新模式。加快构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清洁生产技术体系,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渔菜共生”等绿色生态种养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大力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逐步减少设施农业对化石燃料需求,推进大棚、冷库等设施农业能源自发自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推动其他领域清洁生产
(十一)推动建筑业清洁生产。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组织开展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技术与政策研究。加快推进超低(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鼓励既有建筑安装光伏系统,探索氢能在建筑中的应用,积极推广其他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利用,探索“光储直柔”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达75%,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5%。强化绿色低碳建筑的建设管理、评估审查、能效监测等。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装修,培育装配式产业基地。结合城市开发、旧城改造等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快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生命周期中一体化集成应用。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十二)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以清洁生产为重要抓手,着力提升服务业绿色化、低碳化水平。强化餐饮、住宿等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理念,探索碳标签服务,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推进星级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禁限工作和餐饮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督促快递企业做好快递包装绿色发展工作,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寄递企业自行配备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动生产企业开展包装减量化,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合作,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设立快递包装循环回收点,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全市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2万个。(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提升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水平,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十三)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生产。加快运输装备绿色升级,加大新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推广新能源等在船舶、中重型货车的应用,推进新一轮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等更新淘汰。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提升水路货运量,提升多式联运水平,发展集装箱江海河联运,深化港产城融合,到2025年,海河联运集装箱量力争达到160万标箱。实施多式联运衔接水平提升工程,推进船型标准化、推广标准化载运单元。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引导货车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发展,规范发展网络货运等新业态。优化公共出行方式,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纵深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到2025年,市本级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100%,全市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8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清洁生产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
(十四)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持续推进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加强清洁生产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推进基础前沿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力争实现基础前沿重大创新、原创性成果的突破。加速低碳先进技术转化,促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争取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到2025年,力争取得清洁生产领域重大科技成果1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挥市内清洁生产相关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应用转化平台作用,协同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清洁生产相关技术的转化应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清洁生产核心技术装备的企业,促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发展清洁生产服务业。创新清洁生产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服务支付机制。加快建立规范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市场,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准入、考核管理、责任追溯等机制,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培训,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清洁生产服务机构,推动全市清洁生产第三方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六、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
(十六)创新领军企业清洁生产推行模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变革,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全链式绿色发展,推进产业链同环节、集聚型企业清洁化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企业清洁生产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聚焦节能降碳、污染治理、资源循环等领域,深入推进绿色技术交易及应用,引领产业生态圈关联企业技术革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以大制造、大化工、大消费等行业领军企业为重点,选取若干具有较强引领辐射效应的领军企业,实施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清洁生产变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十七)创新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以能源、建材、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包装印刷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为重点,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管理试点工程,推动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以园区或产业集聚区作为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的载体,创新开展“以行业性、区域性为主的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如需评估验收可参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探索清洁生产审核与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等有效衔接,研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到2025年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十八)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在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山海协作等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参与探索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统一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和审核要求,联合开展技术推广,协同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实施钢铁、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九)提升清洁生产数字化水平。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领域的应用,加快建立快捷柔性化生产新模式,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绿色制造和运维服务的数字化水平。系统推进计量标准、采集管理、监测分析等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覆盖主要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公共数据库,系统推进计量标准、采集管理、监测分析等保障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贯通“双碳智治”应用平台,探索多跨场景应用,建立多跨协同的能源消费及碳排放信息共享机制,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碳效诊断、碳技术、碳金融等服务,助力企业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工业碳效码”场景应用,精准识别高碳行业企业,择优推广一批优秀节能降碳技术装备产品目录,组织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实现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网上申报、网上推进、网上考评。(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深化迭代“减污降碳在线”平台应用,以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条路径为依托,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助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打造“浙农优品”应用,打通肥药购销、农废回收等环节业务流和数据流,推动农产品肥药全流程管理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协同推动本方案实施,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清洁生产重点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
(二十一)强化政策激励。财政部门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支持清洁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强化绿色金融支撑,引导企业扩大清洁生产投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引导金融机构对清洁生产型的重点项目提供绿色信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二)完善标准体系。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围绕重点行业,制定一批高质量发展能效引领的地方标准,加快完善用能权使用和交易基础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健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提升基础能力。依托相关社会组织加强清洁生产能力建设。组建嘉兴市清洁生产专家库,开展多层次的清洁生产培训。建立清洁生产典型技术和案例数据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推动清洁生产技术交流。深化和提升生活、工业“污水零直排”建设,促进各方面污水清洁排放。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行清洁生产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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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春光明媚,江苏能源领域迎来一标志性时刻——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连云港市后云台山隆重开工。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等股东方共同投资开发建设,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实施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6.6亿元,规划装机4台30万千瓦
4月29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投资建设的广东日日顺供应链有限公司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晶澳智慧能源与海尔新能源联合打造,利用园区5座建筑彩钢瓦屋顶铺设12150块N型高效单晶组件,总装机容量达7.6545MWp,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电网,作为2023年双方启动“碳乡融合”战
4月28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象屿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能源发展”)总经理林超群一行到访明阳集团,与明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传卫座谈交流。双方就深化新能源领域合作、风电产业协同、制造业互补及全球化战略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张传卫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9日,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辉科技”)发布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能源”)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剩余15%股权拟使用1.65亿元(暂定价)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股份受让方式取得。此次收购旨在整合双方资源
在国家“双碳”战略稳步推进的大背景下,西电东送南通道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挑战。这条连接云南、贵州、广西与广东的能源主动脉,其电力供需格局正在遭受新的挑战:受到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西电东送南通道供受两端地区电力需求迅猛增长,2024年广东省发用电差额飙升至2165.7亿千瓦时
据Eco-Business报道:在两年前的COP28气候大会上,各国签署了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部署增加三倍的承诺,这一宣布受到了极大的欢迎和媒体关注。当时,在东南亚国家中,只有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没有做出这一承诺,而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则支持了这一协议。然而,该地区总体上并没有以科学家们所
4月28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家电、废旧汽车、退役动力电池
4月18日,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3-2024年度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公示,根据公示清单,浙江杭州临平区入选2024年自然人户用光伏补贴项目公示名单共计108个;入选2024年工商业光伏补贴项目公示名单共计82个;入选2023年自然人户用光伏补贴项目公示名单共计199个,入选2023年工商业
4月15日,浙江乐清市发改局发布关于乐清市2025年第六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34个,总装机容量803.4kWp,年平均发电量879893kWh。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一年,自备案之日起计;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通知书有效期
从钙钛矿光链官微获悉,4月11日,浙江绍兴柯桥区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举行了重大产业链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共有43个项目签约,其中24个项目现场签约,计划总投资达317亿元,项目主要涉及光电信息、新型复合材料等领域。杭绍临空示范区共有13个项目签约,计划总投资达110亿元。其中,新一代光伏
日前,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通知》,通知称拟开展2025年度光伏补贴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
日前,浙江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上墅乡公共建筑光伏项目运营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称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也增加我乡各村集体收入,计划开展拟对上墅乡各村相关房屋屋面出租,用于安装太阳能光伏板,面积约5000平方米(最终按实际估算)。安装并网后最低价220元,20年每年
日前,浙江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废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公告称瑞安市实行的《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与上级文件内容存在冲突,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光伏项目有序发展,拟废止该文件。原文如下:关于公
3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并网时间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进行
3月31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发布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到,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
4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实现重大产业项目和新上项目能耗要素应保尽保,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
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农村自建房按规定翻新、翻建,推广一体式光伏屋顶。原文如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大力提振和扩大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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