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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武隆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实施城镇绿色建造。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推进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试点和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试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万平方米。
深化能源市场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调峰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建立储气库气量和储气服务市场化交易机制。
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与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适应的能源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部署,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统计核算方法,完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加强排污许可、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数据融合统一。推动固定污染源管理形成“一套标准、一张表单、一套数据”。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原文如下: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武隆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武隆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创建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19.2吨、10.17吨、437.5吨、114.6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1.着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拟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和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以建材、金属制品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基础制造工艺绿色优化升级,实施清洁铸造、精密锻造、绿色热处理、先进焊接、低碳减污表面工程、高效切割加工等工艺技术和装备改造。“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2.5%。到2025年,全区重点行业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标杆水平产能进一步提升。(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围绕建材、金属制品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聚焦取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力热力、钢铁、汽车、造纸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到2025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5%。(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1.深入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园区和企业“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争取“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创建。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市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到2025年,绿色工厂建设初见成效,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基本实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鼓励在园区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推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提高园区循环化水平。(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1.实施城镇绿色建造。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推进城镇新建公共机构建筑试点和新建厂房屋顶应用太阳能光伏试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万平方米。(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分阶段、分类型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试点。推动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推动数据中心、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实施绿色高效制冷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1.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优化客货运组织,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周转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铁水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强化各类交通方式的无缝接驳,增强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到2025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动港口、机场、货运枢纽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实施“油改电、油改气”工程,积极推进港口作业机械能量回收、供电设备节能改造。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机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建设和应用、新能源装备设备综合利用示范。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城市公交、出租、环卫、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时,优先采用纯电动、氢能源、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到2025年,新增纯电动汽车不少于500辆。(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中邮武隆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引导发展绿色物流,加快物流设施绿色化改造。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中邮武隆区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1.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积极推广节能型农业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太阳能、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结合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提升农村沼气利用水平。(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积极创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粪污就近就地还田。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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