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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13:32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关键词:时璟丽可再生能源2022光伏行业回顾及2023展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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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分析了光伏发电政策情况及趋势,并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约束性要求及激励政策进行了解读。
时璟丽表示,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方面,“十四五”以来我国实施约束性和激励性并行的政策。“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约束性主要政策是“十四五”期间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保障机制。并且,从2021年开始,每年初发布全国各省份可再生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的文件,当年的作为约束性指标,次年的作为预期性消纳责任权重导向。目前,政策已实施三年的时间,预期2023年将继续落实、实施相关的政策。
根据去年公布的2021年消纳责任权重的完成情况来看,大部分省份达到了最低值,十多个省份达到了超额10%的激励性指标,仅新疆和甘肃未达到最低值。从过去两三年的权重指标导向来看,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体现的政策方向就是逐步实现责任共担,通过可再生能源逐步的发展以及全程指标的引导和约束性要求,逐步缩小各个地方,尤其是中东部、西部地区承担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指标的差距,真正实现消纳和体现使用可再生能源作为全民、全社会的责任。
激励性政策方面,去年政策出台的力度比较大,我们预计今年有激励地方和相关企业进一步开发和消费新能源等政策。去年,国家发改委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缴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同时,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这样的绿色低碳能源消费来支持本地产业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现在三年疫情已经过去,可以看到各地方发展经济和产业积极性非常高,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政策,对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电力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激励性的政策。
此外,政策中还明确了绿证将作为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所有可再生能源电量都可以获得绿证,意味着绿政机制急需调整。实际上,去年九月份绿证已经征求了一轮意见,最主要就是根据新的政策形式需要,把绿证核发范围扩大到所有可再生能源,进行相应更完善的机制设计,并且未来绿证将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多种机制落实手段和计量的唯一工具,发挥更大的作用。
(发言为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根据速记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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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2030年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而根据今年的预期及行业讨论进度,这一目标可能会提前实现;同时,《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市场;同时,今年的政策导向和目标,也呈现明显的态势,有几
编者按:“无现货、不市场,不市场、难风光”。当下,电力行业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新能源入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发布以来,围绕“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目标,“有序推
近年来风电主要围绕着建立和实施并网多元保障机制、“沙戈荒”可再生能源大基地的规划建设、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以及老旧风电机组改造升级和退役这几个重点领域来制定相关政策与完善机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表示。2月23-24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指导,由北极星电力网、北极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侧机制——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报”作者:支彤)核心提要◆消费侧消纳将成为引导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核心机制。◆强化消纳责任权重,体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全社会责任和公平承担。◆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体现可再生能源
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提到,规划“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建设规模共计4.55亿千瓦的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然而,在省级层面相关政策尚未明确的阶段,电价水平和消纳能力的双重不确定性,成为当前新能源开发企业抢滩大基地时的“远虑”与“近忧”。(
2月23日,光伏行业协会2021年发展回顾与2022年形势展望线上研讨会上召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做《推进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的政策目标、制定及实施—2021年回顾与2022年展望》的演讲。时璟丽表示:2021年对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行业而言,可以说是政策集中出台的一个年份,仅国家层面就出台了
“十四五”是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阶段、关键期、窗口期,遵循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原则,大规模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高比例为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在市场化方面,2021年新增风光按燃煤基准价平价上网,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影响经济性的因素,如电力市场方面,执行燃煤基准价的执行小时数是多少,参与电力的方式,还要考虑增加的储能成本、辅助服务成本等,收益的增加则主要是可再生能源作为绿电获得的溢价收益。总而言之,今后新增的风光经济性需要更为详细的计算和评估风险。
2020年9月,我国提出“30·60双碳”目标,其后国内诸多能源企业纷纷提出落实“双碳”战略的路径和措施,加之国际上对产品用能绿色属性和碳足迹日益重视的态势,2021年用能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以下简称“绿电”)和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需求激增,同时越来越多的平价无补贴风光项目陆续并网发电,今后平价绿电项目数量、装机和电量都将快速增长。政策层面亟需理顺完善绿证机制,强化绿证的环境属性,发挥绿证在促进绿电消费、推动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落实“双碳”目标方面的作用。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文件正式官网公布,以市场化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来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提出确认、管理、运行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提前安排,同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并网和消纳,这一政策作为实现目标的长效的重要的措施之一,对于保障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
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之后,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规则形式对我国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核发、交易、划转、核销的全生命周期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氛围,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核发交易规则》”),这是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1044号文”)后,主管部
9月5日,关于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全文)发布。其中涉及能源提到,中方将支持非洲国家更好利用光伏、水电、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扩大在节能技术、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低排放项目的对非投资规模,助力非洲国家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发展绿氢和核能。全文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条件的补充通知,对于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之后提交注册申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须经省级电网公司对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等有关信息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绿电交易。对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在广东电力交易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全文如下: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规则》指出,绿证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平台开展交易,目前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依托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
7月,非市场化可再生能源(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上网电量16.35亿千瓦时、均价227.44元/兆瓦时。
9月3日,外交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建立新时代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其中提到,双方将深化在农业、卫生、医学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传统领域合作,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聚焦数字经济、新能源、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合作,进一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主任张显分享了《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现状及预期》,并对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工作进行展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趋势有三点,第一,推动新能源逐步参与市场,以市场化收益推动新能源的可持续投资;第二,绿色电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光伏分会秘书长张森介绍了2022光伏行业对外发展情况,并对光伏产业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张森介绍,2022年我国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额500.3亿美元,同比增长72.9%;组件出口约154.5GW,同比增长53.8%。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彭博新能源财经高级分析师江亚俐介绍了全球光伏产业发展情况。江亚俐介绍,全球光伏装机最高预期360GW。江亚俐还介绍了2022年全球能源转型投资情况,达到1.11万亿美金,光伏占比接近1/3,光伏新建产能投资近240亿美金;此外,光伏产业本土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通威光伏首席技术官邢国强表示,2022年通威硅料产能23万吨,2023年将达到35万吨;硅片产能将保持在15GW,电池产能去年年底70GW,今年将达到102GW;组件去年14GW,今年将达到80GW。(发言为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根据速记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消纳是大势所趋,参与模式、市场机制设计等仍待解题。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主任工程师王彩霞分析了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王彩霞认为,我国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仍面临参与模式、市场机制设计等问题,需要在我国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部太阳能处处长王昊轶分享了海上光伏发展趋势及基地开发情况。王昊轶表示,海上光伏基地开发迎来发展机遇,也将面对各种挑战。主要有以下三点:前期手续·海域使用许可:超700公顷需上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审批,办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王霁雪介绍了大型风光基地与联合开发模式。王霁雪表示,第一批9700万千瓦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投产;第二批陆续开工,第三批已形成项目清单。这一部分基地主要依托于既有系统的消纳空间,系统的存量通道,以及
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熊敏峰率先致辞,总结了过去一年光伏行业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政策支持,并对未来行业发展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据熊敏峰透露,营造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解决土地难点,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将加强与自
2月16日,在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处长金磊致辞指出:“光伏产业是我国少有的获得全球竞争优势并实现端到端安全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新兴产业。”以下为发言重点:2022年光伏行业立足“双碳”目标,在疫情多发、经济下行包括环
2023年2月16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在北京天泰宾馆顺利召开。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出席会议并作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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