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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指出,有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支持绿色微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生物质发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构建多能互补的高效能源体系。支持可再生电力在电加热窑炉、高温热泵、电热储能锅炉等领域电能替代,结合新型储能、储热等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相关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落实节约优先方针,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大幅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末,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绿色园区30个以上、绿色工厂3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新兴产业成为工业经济新动能,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先进水平,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成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
依托产业本底优势和转型需求,立足能源禀赋实际,严把项目准入关,合理配置产业布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1.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扩大绿色新兴产业在全市制造业中的增长占比。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子产品、先进材料、专业软件开发、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及储能等绿色新兴产业不断引优培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绿色低碳企业。以污染防治和节能降碳需求为导向,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污染治理集成总包、专业节能、先进环保和清洁生产服务,培育一批能够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多领域”的第三方服务企业,促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业化、市场化、绿色化,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低碳发展产业布局。中心城区要依托科技、教育、金融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产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城新区要以重点行业企业为牵引,大力实施绿色降碳改造,积极引育清洁能源、新型储能等绿色产业项目,提升产业链绿色化水平。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夯实绿色发展本底,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自身发展需求,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县、产业园区布局一批可引领、有影响的循环化、近零碳示范园区,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绿色低碳优势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创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低碳协同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严格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加强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全面推动新建项目进园区,加快中小企业集聚区规范发展,持续引导园外分散企业入园。加强能耗、环保、安全、质量领域常态化执法,持续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节能降碳。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升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替代使用水平,推进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
1.有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支持绿色微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生物质发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构建多能互补的高效能源体系。支持可再生电力在电加热窑炉、高温热泵、电热储能锅炉等领域电能替代,结合新型储能、储热等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深挖工业生产锅炉窑炉电力替代潜力,探索工业生产过程中低温热源电气化改造,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结果运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价格调控等手段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提升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推动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鼓励企业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发挥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鼓励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主要产品工艺升级与绿色化改造,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压缩机、泵、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深化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应用,加强工业设备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推广数字化能源管理解决方案等信息系统,提升企业能源供给与能耗监测预警能力,促进企业能源可视化、能耗最优化,推动构建面向节能降碳管理的数字孪生系统。统筹绿色低碳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鼓励企业基于能源管控系统探索实施数字化碳管理,协同推进用能数据与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逐步形成涵盖重点用能企业碳排放监测评价、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重点产品产能产量监测预警、重点用能设备在线监测等在内的管理体系。(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行绿色制造。
推动现有企业、园区生产过程清洁化转型,精准提升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水平,引导绿色园区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低碳升级版。
1.培育创建绿色低碳工厂。强化自愿性清洁化诊断培育支撑作用,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不断提升绿色工厂体量。探索现有绿色工厂分级动态管理机制,形成优中选优、进退有序的梯度结构。加强第三方评价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绿色低碳领域服务机构提质增效。鼓励绿色工厂中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实施低碳战略发展。培育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绿色低碳工厂创建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多领域”的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以“低碳”“零碳”为目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打造“超级能效”工厂和“零碳”工厂。(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持续创建绿色园区,强化园区节能降碳基础设施建设。以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和产业循环式组合为导向,加速绿色产业项目集聚式发展,打造园区内绿色低碳产业链条。推动有条件的绿色园区低碳升级,规范园区碳排放科学管理,健全园区碳排放管理机制。鼓励园区内企业深度参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及绿色电力直购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鼓励园区创新工业技术减排的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应用场景及载体,探索园区碳汇发展新模式。开展近零碳园区试点,打造一批近零碳试点建设优秀案例。(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3.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优势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促进上下游企业绿色协同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以全供应链思维促进产品脱碳,搭建供应链绿色低碳信息管理平台,优先将绿色工厂纳入合格供应商,发布核心供应商碳减排成效报告方案,实现上下游企业碳排放、碳足迹等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和管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化大宗货物运输方式和厂内物流运输结构。(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中小企业绿色转型,引导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挖掘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潜力,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及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能源审计、能效评估、能源监测、技术咨询、方案供给等绿色改造支撑。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绿色低碳专业化服务平台,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碳排放登记公示、技术支撑、绿色金融、能源托管等服务,切实提升中小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围绕钢铁、建材、印染、工业涂装等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将使用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重点企业优先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诊断评估。将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支持、试点示范建设等方面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形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清单,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对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开展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支持一批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项目,探索推行园区整体清洁生产模式,创建清洁生产试点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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