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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市级统筹、规划管理,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大力发展“光伏+”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光伏在不破坏农林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与农业、林业集中复合开发。挖掘可开发风电资源潜力,稳步推进一批具备经济可行性的风电项目,推动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等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非电形式利用。探索氢能发展,稳慎布局氢能试点示范项目。做好瑞金核电厂址资源保护,为未来核电发展做好战略性储备。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突破700万千瓦。
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方式,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太阳能光电、光热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多元化能源供应。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广“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运行模式。鼓励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储直柔”项目示范,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应用面积占比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原文如下: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发〔202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全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全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2.5%,力争达到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走在全省前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和绿色技术创新应用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试点示范建设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守住能源安全底线,妥善处理好能源低碳转型与供应安全的关系,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增长,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华能秦煤瑞金电厂等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推动煤电灵活性和节能增效改造。以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煤行业为重点,稳妥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能源替代工程。控制石油消费增速在合理区间,逐步降低成品油在一次能源消费的占比。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和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加强储气设施建设,提升民生用气保障能力。在气源落实的前提下,有序发展工业用气,引导天然气消费持续稳步增长。到2030年,天然气消费量达8.8亿立方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市级统筹、规划管理,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大力发展“光伏+”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光伏在不破坏农林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与农业、林业集中复合开发。挖掘可开发风电资源潜力,稳步推进一批具备经济可行性的风电项目,推动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等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非电形式利用。探索氢能发展,稳慎布局氢能试点示范项目。做好瑞金核电厂址资源保护,为未来核电发展做好战略性储备。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突破700万千瓦。〔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3.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强化电网骨干网架,优化现有电网结构,形成“500千伏多路通道、220千伏双向电源、110千伏双向链式、重要地区10千伏双环网配置”的网架结构。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加强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建设,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开展城区老旧电网改造,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提高民生用电质量。积极争取“闽赣异步联网”工程、第二回入赣特高压直流工程布局赣州,增强电力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重点推进赣县、寻乌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鼓励发展电力各环节和场景中的储能应用,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互补、“源网荷储”集成优化,推进电网智慧化改造。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省有关要求。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40万千瓦,全市电网具备30%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4.提高能源治理水平。加强能源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市、县能源管理机构,优化职能和人力配置,充分发挥赣州市能源发展中心支撑作用。全面提升能源服务水平,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华能秦煤瑞金电厂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区建设。结合数字能源应用,根据清洁能源发展水平和现代能源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能源高质量发展标杆县、标杆园区。强化能源安全监管,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市发改委、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市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重大项目节能改造升级,实现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以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及节能低碳改造行动,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大力实施工业倍增升级行动,不断完善产业链链长制,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和产业基础再造,持续壮大现代家居、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医药食品“1+5+N”产业集群,努力构建赣州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经济规模倍增。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绿色供应链,努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园区12个、绿色工厂40个,引导企业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工业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高标准建设中国稀金谷,强化有色金属产业资源掌控,建设永磁电机和硬质合金、电子级高纯金属材料生产基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稀土、钨及稀有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鼓励中国稀土集团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促进稀土与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深度耦合,形成稀土产业绿色发展新优势。加快稀土、钨等产业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冶炼分离、深加工等环节关键技术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推进有色金属行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和生产智能化、自动化、低碳化,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稀土稀有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和企业技改升级。〔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严控违规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加快原料替代和技术创新步伐,加大新型建材生产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水泥、建筑陶瓷能效水平。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推广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品,开展木竹、非碳酸盐原料替代。推广低碳及高性能水泥、碳捕捉纯化、全氧富氧燃烧、全电熔及电助熔、原燃料替代、成型烧结等低碳技术,研究推动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特种水泥、特种玻璃、特种陶瓷、人工晶体、矿物功能材料等先进建筑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建材产品向轻质、高强、隔音、节能、低碳、环保方向转型。〔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
4.其他重点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推进龙南、会昌化工园区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支持定南、大余、赣县等工业园区创建省级化工园区。鼓励化工企业和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深挖节能增效空间,加快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发展短流程炼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发展钢铁新材料。将绿色发展理念推广普及到全纺织供应链,实现从纤维开发、产品设计到制造过程、包装销售、废旧处理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强化清洁生产,推进废旧产品再利用,加强无毒无害物质开发和应用,持续削减重点污染物产排量,强化水系统集成优化和用水管理。〔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行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化+责任制”管理。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论证拟建项目,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对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严格甄别不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对符合审批程序要求的,若对应行业产能已饱和,新建、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政策;若对应行业产能尚未饱和,新建、扩建项目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准入门槛;若对应行业是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倡导绿色低碳城乡建设发展理念,优化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无废城市”、美丽乡村,推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推动城市更新,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推进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城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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