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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十四五”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

2022-12-28 10:34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发电十四五广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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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实施南澳县林相改造项目、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

2.新一轮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高质量推进水源林建设。推进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森林生态产业。

3.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本底综合调查与监测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保护和改善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

第三节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将生态环境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与土地综合整治、生态旅游等深度融合,以环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质,推动城市整体升级。

提升城市地区人居环境功能。完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建设,构筑布局合理、层次丰富、生物多样的“园中有城、城中有园”的绿地生态系统,并推动环城绿带建设,加强对通风廊道范围内自然生态空间的预留。完善“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绿道网络体系,以绿道网络为基础,建设开放式、多功能的自然公园环和城市公园环。依托大南山、小北山、桑浦山及莲花山等,串联丰富景观资源,打造城郊休闲体验、近郊山野健行、远郊极限探险的多功能登山健身步道系统,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游憩空间和绿色休闲生态空间。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整治。构筑汕头乡村自然生态风貌基底,挖掘现状汕头乡村风貌中的“山、水、田、林、海”自然要素特色,以练江两侧流域村落为主、保留逐水而居的特点建设典型水乡片区,以小北山、大南山山体周边村落为主、保留良好的生态基地建设山地风貌片区,依托南澳建设海岛风貌片区,突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生活形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片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连片集聚等工作,推进乡村绿化行动,实现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条特色林荫路、一个村级小游园、一片乡村风水林。深入挖掘潮汕乡村地区地方文化特色,塑造乡村新风貌和新活力,传承地方文化,打造美丽乡村。

专栏9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重点任务

1.城市功能提升重点任务。实施村镇工业园整合提升行动,推进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提质升级,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2.美丽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实施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森林乡村、绿色生态村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实施农房管控工程,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保护行动,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实施交通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农村物流枢纽平台和农村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第六章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夯实生态建设水平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美丽汕头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到2025年,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进行精简整合,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完善企业台账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评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查。落实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汕头控排企业和单位的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任务。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监管。强化污染源自行监测,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正常运行,确保数据有效传输至监管平台。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深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环境监管模式,积极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推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量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强化入河入海排污口、农业面源、油品质量、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快建立油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和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完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机制,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查处。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加大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加快构建海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监测全覆盖。加快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提升预报预警和追因溯源能力。推动大数据、5G、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前沿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严厉惩处监测弄虚作假行为。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环境治理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环保管家”式一体化服务。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创新农村污水垃圾和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健全企业信用建设,严格按照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探索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落实国家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的排污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依托“信用汕头”网站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个人诚信建设,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记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诚信记录,将自然人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在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限制。

第二节健全自然资源管控制度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责任,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

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责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经营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完善地下空间、海域产权制度体系。构建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职责体制,编制省级以下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估监测,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估制度,统筹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建立“考核、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监管体系,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模式。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监管权分离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式。按照“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的要求,逐步健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资源出让、开发利用、生产运营和到期回收或退出的全流程管理。搭建全省上下联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资源共享。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加强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积极研究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区等重要区位森林的国家赎买政策。

构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强成本监审,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建立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决策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交易市场,健全自然资源开发补偿和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将营利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用地纳入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机制,健全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制度,积极探索开展旅游、工业等经营性用岛市场化出让。

第三节优化环境治理市场运行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系统“实施高质量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及“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十二条措施”。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强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应用,加强区域规划环评宏观指导,为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提供依据;加强固定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内容衔接,探索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提前介入、精准帮扶,建立领导直接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精准对接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大规模企业环保宣讲、企业直联、企业家接待日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体系。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导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展区域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强化系统治理,提升村级工业园及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鼓励发展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向园区、企业、政府部门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环保问题解决方案。加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监管,健全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规范、责任划分及治理效果评估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环境服务公司列入黑名单,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

第四节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主线,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体系,将生态产品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生态产权交易提供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碳汇市场,更好地实现植树造林、保护草原、湿地和水田等自然生态的经济价值,实现生态产品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全面实施生态产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生态产品的准入条件、方式和程序。探索建立反应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代际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的实现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健全基础标准体系。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科学、统一的规范标准,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的核算方法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加快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由实物向实物与价值兼顾转变。探索不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价值评价机制、经营开发机制、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保障机制、实现推进机制等领域取得有效突破。

积极推进试点示范。争取上级在我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前期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区县,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围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路径模式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关键问题,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和政策创新试验,推动形成一批构建特色鲜明、各具亮点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模式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专栏10生态文明制度重点改革事项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2.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体系。

3.自然资源管控制度。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建立“考核、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监管体系。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体系。

4.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交易市场,健全自然资源开发补偿和开发收益分配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七章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城乡建设,坚持布局科学合理、设施配套完善、资源循环低碳、生态环境良好,以环境基础设施、建筑、交通、生态等为重点,大力推动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改造,构建生态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第一节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推进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提高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水平和污水收集效能。加强老镇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和基础设施薄弱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生活污水管网的排查、修复、联通进程,大力推进污水管网通水,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及减排效益。完善外排泵站、水闸、滞蓄设施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完成汕头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固体废物收集与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加快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以及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水平。

专栏11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任务

1.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重点任务。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工程,持续推动“厂网一体化”建设。推动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工程,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县城过境河流水系治理,完善外排泵站、水闸、滞蓄设施等工程建设,加强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2.垃圾处理设施强弱项重点任务。实施污泥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畜禽废弃物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强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实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扩建工程。建设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任务。完善农村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分类等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厕所粪污全面得到有效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推动符合农村地区实际的适用技术应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统筹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智能化手段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的应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优化城市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完善城市主要商业区、校园社区等末端配送节点设施。加速淘汰高耗低效及污染超标排放老旧车船,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持续做好公共建筑节能,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公共机构节能。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大力推广绿色建材与装配式建筑,积极鼓励技术和产品创新。强化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

第二节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体系,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推广绿色居住,减少无效照明,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出行。鼓励消费者旅行自带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脏乱差,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扩大绿色产品消费。落实好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反对浪费和过度消费行为。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厉整治过度包装行为。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示范公约,鼓励按需合理点餐、适量取餐、节约用餐,践行“光盘行动”。开展餐饮浪费的监测和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餐饮节约标准,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行业评先评优指标体系,引导餐饮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和创新经营方式。引导发展节约型餐饮企业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和行业规范。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抵制过度消费,改变“自己掏钱、丰俭由我”的错误观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大力培育生态文化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深入开展全民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环境教育立法,加强资源环境基本国情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和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作风。从娃娃抓起,将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学体系,组织开展第二课堂等社会实践。把绿色低碳生活消费作为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要求。

广泛推进主题宣传。坚持面向广大基层的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把绿色消费纳入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环保组织的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展会、论坛等渠道,向公众宣传、讲解、普及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专栏12 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重点工作

1.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

2.将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学体系。

3.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4.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湿地、地质等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科普馆、标本馆、体验中心等文化场所为主体,探索建设生态文化示范基地。

5.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厉整治过度包装行为。

6.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标准,强化资金保障,实施重大工程,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合作交流,把规划执行好、落实好,把蓝图变为实景。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规划的实施,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全面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协同推动规划的实施。

第二节 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产业绿色转型、绿色技术创新、绿色生活创建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贯彻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差别化价格政策和行业阶梯价格政策等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

第三节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内容。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

第四节 实施重大工程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谋划我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库,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以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促进规划落实。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无废城市”建设工程、安全清洁低碳能源工程等重大工程。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先保障生态重点工程的用地、用海、用能和环境容量。

附件 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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