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系统工程政策正文

广东汕头:“十四五”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

2022-12-28 10:34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发电十四五广东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四节 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优化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

强化能耗双控管理。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分解机制。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用能预算方案。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目标衔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深入推进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改造。强化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着力提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关键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改造,全方位挖掘节能潜力。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进交通运输节能,以城市公交、出租车、市政车辆、物流运输车辆为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港口、码头节能改造,加快建设综合智能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节能管理能力。加强商贸流通、农业农村节能,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加强5G通信基站、数据中心等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节能。持续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到202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

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确定流域水资源分配指标,健全市、区(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有效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行工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企业及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中水回用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园区企业之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量。推动农业节水增效,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动城镇节水降损,将节水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

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推进耕地“宜机化”改造。扎实推进农村土地高效利用,全面推进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的拆旧复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完善“点状用地”模式,支持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人地挂钩”、“增减挂钩”、“增违挂钩”、“增存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机制。加强闲置土地调查摸底和处置工作,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工业用地。加强“三旧”改造和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监测监管和考核评估制度,构建产业用地节约集约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实施建设用地全过程监管。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土地供应。促进重大项目集约节约用地,鼓励大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功能适度混合、整体设计、合理布局以及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加强市场配置,重大项目中的经营性用地供应应当充分贯彻市场配置的原则,实行有偿使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构建循环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资源循环使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拓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推进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农村废弃物统筹处理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融合发展。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经营管理,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高质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推动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重点再制造产品规范化循环利用。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快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培育可循环快递包装新模式,规范快递包装的回收和处置。开展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推进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及运营管理。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

专栏4 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重点工程

1.节能重点工程。开展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行动。实施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行动及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等能效提升行动,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农业农村节能等重点工程。

2.水资源节约重点工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工业、农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行动,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等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

3.土地资源集约利用重点工程。实施土地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三旧”改造和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农村旧住宅、空心村的拆旧复垦等重点行动。

第五节 积极发展绿色产业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鼓励先进节能技术、信息控制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的集成优化运用。加强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出台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或规划,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信贷、土地等政策措施并落实。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健全效益分享型机制,推广能源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环保管家”式一体化综合服务。

积极培育清洁生产产业。突出抓好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推动造纸、印染、制药等涉污染行业,以及重点工业集聚区、重点流域的企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强化节地、节材、节水,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探索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选择住宿餐饮、电商快递、汽车维修和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等行业,以及学校、科研院所等公共机构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完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建立更加规范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市场,推动行业自律化和规范化。加强清洁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对清洁生产人才的培养。

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导和支持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动我市节能环保技术的发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绿色技术创新,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对科技人员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收入奖励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激发科技人员绿色技术创新活力。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需求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

健全绿色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引导,按照国家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和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围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和流域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和修复、清洁能源替代、清洁生产、海绵城市建设、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新能源汽车等关键领域,研发应用一批具有基础性、关联性、系统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推广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强化标准贯彻实施,倒逼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建立健全认证结果的采信互认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管和对失信者惩戒。

专栏5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1.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创建清洁生产标杆企业,加强清洁生产能力建设。

2.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实施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关键工艺和技术节能装备应用示范推广工程、重污染行业废水处理与再生循环回用技术与装备应用示范推广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与装备示范工程、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示范工程。

3.农业绿色发展重点工程。开展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重点工程。实施农业节水行动。

第四章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立足国土开发现状,提升国土开发品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海陆统筹,实施红线与开发强度管控,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开发保护重点突出,集聚效益明显,陆海统筹发展的保护格局。

第一节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

按照“中心集聚、组团拓展、区域联动”的空间布局思路,优化和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国土空间开发进一步向海、沿江扩展,构建“一心两翼一轴两带”的区域空间发展格局。

深化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合理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强化生态系统维护与生态产品供给功能,因地制宜安排农业空间,完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统筹协调城镇空间,体现良好的城市区域空间形态,支撑科学合理、高质量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开发建设行为的约束作用,防止城镇无序蔓延。

构建全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深入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划定管控单元,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系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区管控,以关键单元的改善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监管机制,切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底线约束,统筹布局和优化提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

第二节实施生态空间分区管控

贯彻落实《汕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构建与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空间格局。

构建生态空间安全格局。以山体为屏、水脉为系、良田为斑,公园绿地、重要湖泊、湿地等重要景观为节点,加强生态屏障的建设和城市组团间的生态隔离,构建“一带三廊四屏一岛”的全市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一带”为串联各大河流出海口,构建以海湾、滨海湿地、生态防护林斑块等生态要素为主体的南北向沿海生态带,“三廊”为以练江、榕江、韩江河流水系形成的三条生态廊道,“四屏”为需严格保护的大南山、小北山、桑浦山、莲花山四大山体生态屏障,“一岛”为依托黄花山和果老山生态基底的南澳生态岛。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强制性严格保护好生态保护红线,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和“一本账”。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编制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交通、海洋等专项规划,必须对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环的有限人为活动。

合理开发海洋生态资源。围绕“海湾+海岛”资源优势,打造“生态+海洋经济”、“生态+海洋管理”、“生态+海洋科技”发展模式,推动建设生态良好的大汕头湾区。以海洋环境承载力为重要依据,统筹沿海产业布局,推进海洋资源有偿、有度、有序开发。加强岸线保护与开发,保持自然岸线完整、水质清洁和生态原貌。建立海岸带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海岸带调查、监视、监测信息和监督管理资料共享。加强海岛保护与科学开发,尽可能保持海岛自然景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发电查看更多>十四五查看更多>广东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