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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支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路径,深化工程建造方式、组织实施方式、造价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方式和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等改革,持续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
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重点发展一级及以上企业,培育优势企业整合资源,利用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实行收购、兼并、重组,创造符合资质升级所需人员、业绩、信息化等,力争特级资质取得零突破。
做专做精专业承包企业。支持二三级小微房建企业向钢结构、防腐保温、古建、防水、污水处理、环保等专业领域拓展,加快特色专业发展;主动与中央部属企业、大型房地产集团结成战略联盟,合作共赢。
发展工程咨询服务企业。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1-2家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推行工程管理新模式。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人才培训,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工程总承包为建筑业的主导模式。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落实招标人负责制,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行不良行为市场准入限制制度,在国有投资项目中优先考虑行业信用评价优良,对本市税收贡献大、施工设备好,技术力量强,以及在承担社会责任、工程创优夺杯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加强建筑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检查方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资质动态复查、质量安全大检查和项目班子在岗履职等行动,重拳出击建筑领域各种违法、违规和不诚实守信行为。
开展信用评价,推进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制度,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
积极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和办事程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力推进多图联审、多验合一等改革措施,采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业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力度。加强对外来建筑企业的管理,健全市场准入、清出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实施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全面推行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大力推进新技术应用。根据工程建设10项新技术,积极应用开展QC成果活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造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工程建设技术发展。
完善工程监理、检测制度。强化工程监理,落实监理工程师月报告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项目班子的监管,建立监理行为精细化考核体系;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完善质量安全动态管理远程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施工现场涉及结构安全检测信息、通过视频察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防控情况,并通过系统向监管对象快速传递监管信息,实现工程项目从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所有环节网上留痕、全程受控,形成内外制约机制,提高监督效率。
积极推进项目配套工程同步验收。推进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同步监督。
(四)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以风险管控为前提、以隐患治理为保障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按照风险等级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全面开展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及隐患排查整治,用3年左右时间,消除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
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创建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加大对施工扬尘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努力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各方主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以及对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地方政府、应急部门、住建部门协同联动、统一指挥的应急指挥机制,规范应急队伍和装备的配备。
(五)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从“四节一环保”向“五大性能”转变,鼓励开展绿色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建设,规模化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一批引领性、标志性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漳河新区与莫愁湖新区两个省级生态示范城区。到十四五末,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70%以上。
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市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时应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其他新建建筑合理选用太阳能和空气能热水系统。鼓励选择应用能源站、光伏屋顶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等,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发展。
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力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以更换节能门窗、修缮屋面保温、增设外遮阳、改造室外场地、雨水中水利用、更换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等适宜技术,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将集中组织绿色改造与居民分户自行改造相结合,探索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完善公共建筑能效监测平台,加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对既有高能耗公共建筑实施绿色改造。
推动绿色建材应用。推广应用集保温、防火、降噪、装饰等功能于一体的墙体自保温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磷石膏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研发、生产新型建材。进一步规范工作,引导建材行业转型升级,支持指导企业进行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在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率先使用绿色建材,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
(六)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协同发展。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对接融合工业互联网,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现工程建设的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培育扶持装配式建筑重点企业,打造典型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装配式工程质量和安全。积极推进装配式装修,加快装配式装修技术研究,大力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应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等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提升建筑装修品质。
九、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擦亮美丽城镇名片,筑牢乡村安全底色,护好乡村生态本色,打造乡村宜居特色,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一)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
全面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小城镇综合治理统筹不足、公共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滞后、管理水平不高、特色缺失等突出短板,以大力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让小城镇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纽带、乡村振兴的龙头。
以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于城区外的街道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全面实施以“七补齐”(即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力争全市小城镇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形成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小城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加强建制乡镇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建设
摸清全市乡镇供水、供气基本情况,以县为单位,推进完善建制乡镇建成区供水供气设施建设,提升供水供气质量,提高管网覆盖范围。
指导各地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定厂网运营维护管理、监督考核、绩效付费等规章制度,形成规范完整的乡镇污水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
(三)稳步提高农房建设水平
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市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市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指导各地制定农村危房改造长效制度,巩固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保障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探索开展建筑工匠互联网培训,推进设计下乡,加强农房图集推广使用,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企业发展,探索装配式农房设计、施工管理模式,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加强与乡村振兴工作联系,挖掘传承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加强传统村落日常保护管理,继承和弘扬荆楚建筑文化,展现荆楚建筑的文化底蕴、地域特点和建筑风格。
(四)加大“共同缔造”活动力度
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社区氛围,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十、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法,完善管理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一)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规范临时占道管理。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强化街面秩序管控,对乱摆乱放、乱堆乱占、乱搭乱建、乱牵乱挂等违规占道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合理设置便民疏导点,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科学设置单车停放点,督促运营企业运用电子围栏技术引导市民有序停放,有效缓解乱停乱放问题。
严格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监管。按照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丰富形式、确保安全、绿色环保的要求,修订完善《荆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科学调整全市户外广告布局,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促进户外广告逐步走上精品化轨道。
强化建筑垃圾和散装货物运输管理。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全天候痕迹管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考评奖惩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无牌无证、无标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伪造建筑垃圾运输标识等现象,严厉惩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撒滴漏、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日常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完善建筑外立面整治及景观照明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建筑外立面及景观照明设施清理排查,重点对破损、文字(图案)显示残缺、存在安全隐患、违反规划设置、市民反映强烈光污染景观照明设施进行集中清理,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到位。按照“谁建设谁管护”的原则,未移交的建筑外立面及景观照明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已移交建筑外立面景观照明设施由承接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完善建筑立面及景观照明设施养护和维修制度,加强巡查检修,及时消除安全故障隐患,保障亮化效果。
大力开展“打造干净城市”行动。在城市建成区(含工业园区、城市出入通道等)实施专业化、标准化、一体化环卫保洁模式。不断完善干净城市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精细化作业标准,强化标准化管理措施,为实施深度保洁提供坚强制度保证。深入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督导各区引进资金实力雄厚、专业经验丰富的大型环卫公司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运营管理,从而形成建管分离、管养分开、市场服务、有序竞争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深入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行动,完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终端处置系统。加强监督考核,督导静脉产业园稳定运行,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目标,完成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生态修复。督导各县(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建成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加速资源化利用进程。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通过报纸、电视和新媒体多渠道强化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塑造正确的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市民群众更多的理解、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加大公厕管理力度。加强对新建和改建公厕的运营维护及指导,督导各地制定城市厕所长效化、常态化管理制度,落实管护经费,重点解决“脏、乱、差”问题,提升公厕服务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完善厕所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将城市厕所建设管理纳入城市管理考评内容,巩固城市“厕所革命”成效。
(二)全面构建城管综合执法体系
制定出台餐厨油烟污染防治等地方性城市管理配套法规,细化《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相关城市管理事项,增强法规条例操作性,逐步形成以地方性法规为引领,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强执法检查评议工作,实现对立案、调查和结案流程的全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为抓手,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为着力点,努力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效率的提高。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对城管执法中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重大案件的审查办理和城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勤政廉洁高效执法。
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优化市、区、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善执法队伍结构,明确执法人员身份,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统一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健全教育培训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待遇,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示范中队建设,提升城管执法指挥、办案、监督工作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打造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强化智慧环卫功能。根据不断完善的城市管理运行体系,配套建设软硬件设施设备,扩充建设环卫设施管理子系统、人工作业考核子系统、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收运监管子系统、垃圾处理厂协调办公子系统、智慧公厕管理子系统等,拓展信息化环卫管理手段,实现“人、车、物、站、情”智慧环卫要素全覆盖。
探索智慧园林新应用。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智慧园林大数据库。将古树名木、行道树、独立树、护树设施、绿地附属设施等园林绿化绿地信息整合成园林绿化专业图层;对古树名木安装专业传感器,实时监测生命状态,保护古树名木;对绿地进行分类、分段管理,并建设巡检养护app,强化绿化养护规范。
搭建智慧市政管理平台。按照“机器补人”的工作要求,完成智慧市政管理平台建设,对市政设施及相关系统数据进行全方位的信息化处理和利用;开展市政资源采集,对城市公共资源进行有效的感知、监控和管理;搭建市政监管体系,强化对市政设施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建立健全智慧桥梁、隧道信息系统,加快完成桥梁、隧道安全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限期有计划地进行加固改造,保障城市桥隧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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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根据通知,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总规模为100万千瓦。各市州申报规模不超过15万千瓦,直管市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千瓦,单个企业以省级公司为单位不超过5万千瓦。关于调节能力,文件指出,为支撑全
12月6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2025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对风电、光伏项目入市的具体要求如下。1、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1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场站:须直接参与中长期及现货交易;110千伏以下新能源场站: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作为价格接受者,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后须报量报价参与电力现货交
当下,随着光伏发电走入农村,通过自己持有或出租屋顶等方式安装光伏项目成为老百姓实现家庭收入增长的方式。然而,这也引来了一批不法分子的觊觎,他们利用老百姓对光伏知识的匮乏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炮制出一个个看似诱人实则凶险的光伏骗局。为了充分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矛盾纠纷,提防上
近日,《湖北省玻璃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2026年底前,全省8家平板玻璃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28年底前,光伏压延玻璃、日用玻璃等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全文如下:鄂环发〔2024〕12号湖北省玻璃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9月12日,湖北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户用分布式光伏(包括“全款购”和“光伏贷/融资租赁”两种模式)由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房屋自有证明、项目自投承诺等材料后备案;租用屋顶的需提供与屋顶产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能源
9月11日,湖北孝感市发改委公布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积极争取能源科技创新等政策支持。目前,全市已争取国家新型储能示范试点1个,省级新型储能示范试点3个,其中:中广核大悟县大新镇50MW/100MWh储能电站纳入省级新型储能示范试点。同时,应城、云梦县入选国家能源局整县
8月12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新型电力系统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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