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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城市公用服务保障能力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市公用服务保障供给水平,实现公用服务质量、民生保障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安全监管力度“四个提升”,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提升群众获得感。
(一)提高公共供水服务能力
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保障体系,发展完善供水设施和管网布局。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实现城市供水双水源目标,持续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和供水保障能力。扩容荆门二水厂、三水厂,建成投运四水厂,启动建设五水厂。保障城镇供水水质,加强制水工艺改造,提高供水水质,解决因水源污染、设施落后等导致的饮用水水质不安全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得到改造。加速推进供水水质信息公开。
强化节水城市建设。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县城、节水型企事业单位、节水型小区,发挥节水典型载体的示范带动效应。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和装备目录,推进节水产业化发展。提升城市节水能力,统筹给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充分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契机,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宣传,调动全民参与。
(二)提升燃气保障供应能力
优化燃气设施及线路布局。规划建设储气能力500万方的储气设施,建设武宜线接气门站团林门站、东宝区调压站、凤凰湖西北侧调压站,建设荆门中心城区环城燃气主管网及其他燃气管网共125千米,形成五纵八横的环状管网布局,实现荆门市特许经营范围内“一主五组团”燃气管网全覆盖,实现双气源供气,满足距离主管道1公里范围内工商业项目、居民点用气需求。
建立完善智慧燃气和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场站设施、生产服务及安全管理全范围监控和受理,建立应急调峰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组建燃气事故应急保障队伍,保证城市供气安全。
(三)积极推进集中供热
优化完善供热布局。根据《荆门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17-2030)》,打通南北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形成南北互通,华能、国电、国电投3个热源互通互补的供热格局,基本实现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集中供热。
完善集中供热设施。规划建设东宝区金龙泉大道啤酒厂至杨冲路蒸汽支线、掇刀区泉口一路铁路桥东至果园三路蒸汽支线、漳河新区双喜大道主管至各用户支线等热网,新增居民集中供热面积75万平方米。
加强供热管网运维,不断提升供热稳定性、安全性,不断提升供热质量、服务水平、用户满意度,确保全市集中供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排水普查,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制度,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分类建立城市排水普查检测评估报告。建立健全排水接入管理制度,推动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依法规范接入管网,杜绝雨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和污水直排。
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创新污水处理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深化“供、排、净、治”一体化改革,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化。完善激励支持政策,创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模式,健全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系统治理的工作局面。
(五)强化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切实加强供水、供气、供热以及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均须办理设计方案审批手续和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登记和安全措施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对水气热等公用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七、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解决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矛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持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因地制宜推进棚户区改造。根据中央、省棚户区改造统一部署,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兼顾需要与可能,对符合条件的棚户区适时实施改造,既要不断改善棚户区居住环境,又不盲目举债铺摊子。
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公租房政策,不断壮大公租房资产实力;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加快科创社区、响岭公租房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保障房户型、面积、区位结构,满足住房困难群体多样化住房需求。完善公租房申请受理常态化机制,加强准入退出动态监管,建立以“互联网+政务”为依托的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退出全网络化流程,规范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惠及更广泛就业群体;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租住房支持力度,充分满足其基本住房消费使用,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推动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掌上办”“网上办”“一站办”,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规范化便利化;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精神,积极参与城镇化发展中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完善住房公积金职能,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能力。
(二)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供应原则,建立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与商品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实现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均衡。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防范市场剧烈波动。
严格按照土地出让价格、新建商品房价格、二手房价格“三价联控”原则,根据出让地块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片区指导价格,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有效调控土地出让价格,防止地价推涨房价。加强二手房交易监管,探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个性化服务,完成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拨付、使用的制度框架和组织基础。
建立健全房地产风险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健全房地产市场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引进大数据技术,统筹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教育、税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加强房地产风险系统建设应用,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管
完善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制度。探索依托楼盘表为基础,将房屋征收和拆迁、房屋面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等纳入一张楼盘表进行数据关联、分析和应用,对房屋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科学构建房地产市场新秩序。
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科学编制征收计划、棚改征收计划。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机构管理,建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机构登记备案名录库。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做好房屋征收项目审查备案工作。
加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外或变相对外出售、虚假宣传、哄抬房价、价格欺诈、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以及不按照规定移交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房地产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信用制度,科学评定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完善信用评价成果与行政审批挂钩机制,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诚实守信的房地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失信惩戒”的联合管理机制。
(四)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培育租赁住房多元供应主体,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住房租赁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对外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业务范围,通过代管、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房源,依法开展住房租赁经营。鼓励个人依法规范出租自有住房,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出租自有住房。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建设纳入我市住房发展规划、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充分考虑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总量、规模和套型比例结构,有序推进租赁住房建设。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机制,落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建立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引导成立住房租赁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定期发布住房租金水平相关信息,及时处理租金上涨异常等问题,切实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
(五)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以推进新型综合社区建设为统领,以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为目标,按照“党建指导、体制创新、市场运作、多方联动、共建共治”的原则,组建一批以党建引领的示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社区“三方联动、共建共管共治”新模式,打通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物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大力开展物业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等手段,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建设,动态发布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价信息。
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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