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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适度建设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 “十四五”光伏装机3GW以上

2022-06-02 11:32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装机量十四五福建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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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创新智慧用能模式,推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 鼓励消费侧节能降耗和用能新业态发展,推动构建多元化能源 供应体系。推进工业用能提质增效,积极打造低碳智慧工业园区。 推行全社会用能节约绿色,引导工商业生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居民生活等方面实现全方位节能。统筹推进用能权、碳、绿证、电 力需求侧等市场交易体制机制完善。 

(一)创新综合能源服务模式 围绕“数字福建”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 化升级,打破能源行业壁垒,加快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及社会 化共建共享。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和 5G 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 推动分布式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储能技术的深度融合。积极 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加快推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区域构建电、 气、冷、热等多元化综合能源供应体系,组织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总 体规划,增强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各环节的保障能力。 创新多样化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综合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 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商业模式。推动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南平(武夷新区)、平潭等地率先 落地实施智慧综合能源创新应用项目。 

(二)推进工商业用能减碳增效 运用大数据进行工商业节能分析,依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能 效梯级利用技术、电能替代等能源精细化管控手段,推广应用终端 智慧用能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多种能源综合化、有效促进工业减碳 增效。 有序推进传统石化、化工、冶炼等高耗能园区碳减排改造工作, 统筹推动园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产品耦合、节能改造。组 织实施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推进煤电清洁、高效、灵活、低碳、智 能化高质量发展。拓展非发电用燃气市场,进一步延伸天然气产业 链,推进空分、干冰、冷库等冷能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民用、交通、 工业领域的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提高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 平,推进园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系 统优化。依托宁德、泉州、莆田、福州的新能源产业园区,推动零 碳智慧工业园区的创新示范应用。 

(三)推行社会用能节约绿色 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全社会 用能节约,构建能源梯级利用、多能互补供应的用能体系,全力提 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建设绿色微电网,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 以超高能效电机系统、高效储能、超低排放改造等节能技术推广为 — 30 — 重点,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 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加强城乡建筑节能,降低建设过程能耗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 筑、装配式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执行 高于国家和本省的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 筑。推进存量公共建筑物节能改造。 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船舶 电动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充电桩、港口和机场岸电使用率,提升 交通领域电气化水平。 强化居民生活节能理念。积极引导居民节能、增强全民节能意 识、培养节能行为习惯,将节能减排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形成 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四)统筹推进能源消费市场建设 推进建设互为补充、规范统一、有序有效的能源消费市场,围 绕碳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引导各项用能成本与碳 排放成本有机结合。 进一步扩大碳市场参与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逐步增加 交易品种,发挥碳市场对温室气体排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 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作用。 统筹完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积极扩大绿证交易市场范畴, 加快建立引领电力消费低碳化的长效发展机制。 大力推进电力需求侧响应效能提升,推动建立需求侧响应长效激励机制,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调动消费侧参 与积极性。

 (五)构建方便快捷充电网络 加快电动汽车推广使用,继续鼓励岸电改造,按照适度超前、 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至 2025 年全省基本建成便捷高效的 充电网络。形成公交、环卫、物流、公务等为重点的专用车辆充电 设施体系,公共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为重点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 体系,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 快充体系,随车配套建成私人充电设施体系。各设区市城市核心区 公共充电网络较为完备,各县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初步建 成,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 不低于 80%,满足新能源汽车新车年销量占比 25%左右的充换电需求。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能源现代治理体系 

深刻把握“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持续推进电力、 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电网企业成本监审,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推动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全面完善电 力市场交易机制,建立以中长期电力交易为主、现货市场发挥重要 作用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积极研究推进油气管网改革。

 (一)推进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 进一步理清交易机构与市场管理委员会、调度机构职能定位; 完善交易规则制定程序,完成交易中心股权结构优化,建设公开透明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机制。 

(二)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 推进用电计划放开,逐年扩大、稳步推进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 用户进入市场,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放开发电计 划,推动热电联产机组、燃气机组、水电、核电、风电等进入市场。 做好公益性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用 户的稳定供应,加强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的事中事 后监管。 

(三)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持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引入售电侧竞争。 建立保底供电机制,完善售电市场的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逐步实 现售电侧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多元化。深入推进增量配网业务改革试 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逐步放开符合条件的增量配 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四)完善电力交易市场体系 形成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遵循“安 全可靠、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多方共赢”的原则,逐步建立电力 中长期合同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相协同的市场运营体 系。建立实时平衡和辅助服务市场,完善价格出清机制,建立各类 发电机组、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共同参与 的电力现货市场。  

(五)稳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油气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引导和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 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公司,研究制定油气市场化交易相关政策,积 极推进管网公平开放。加强国家管网公司天然气管道与省内管网的 衔接,主干管网与城市燃气管网的衔接,支持支线管道向市场侧延 伸,减少供气层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七、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促进能源装备产业发展

 (一)打造体系健全的科技研发支撑体系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能源领域重大关键技术 攻关,推进先进技术创新示范应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鼓励 能源企业与高校、科研及设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全力创建新能 源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壮大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与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力争落地国家级海 上风电研究与试验基地。建设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海上 风电检测中心、新一代核电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建设氢能工程 技术研发中心及氢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科研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 建设网络虚拟与实体展示相结合的能源行业技术研发基地。

 (二)加强能源前沿技术研究 确立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海洋高新产 业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省能源相关科技创新战略方向与重 点。积极引导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布式能源和节能减排与污染控制等重点领域创新技术的投入。积极参与快中子堆、高温气冷堆等 国家核电前沿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围绕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 电池电堆等装备体系,重点开展氢气储运关键材料及技术、基于可 再生能源及先进核能的制氢技术、空压机及氢循环泵技术等关键技 术研究。

 (三)加速电网智能化建设 全面建成电网一体化智能调度体系,加快建设适应分布式电源 高渗透率接入以及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灵活充放电需求的“三网融 合”现代智能配电网。推进新能源发电调度运行与控制技术支持系 统 100%覆盖全省,实现电网对新能源的全消纳。

 (四)推广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规模开发利用 积极推进新型热力循环、小型风光互补系统等终端能源转换、 多类型储能、热电冷系统综合技术及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的研究和 应用。推广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农林生物质发电、氢制备及燃料电 池关键技术等。 

(五)积极发展交通燃油替代 积极跟踪、发展工业海洋微生物产品等先进生物质能技术的开 发利用,积极开展微藻制备生物柴油等技术研发和示范,同时加快 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与船舶。 (六)做强做大优势新能源产业链 打造新能源领域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完全自主创新能力、 产业设施配套齐全、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链:支持莆田以制造应用为重点、泉州以研发创新为重点,以适度开发光伏项目为依托,共 同打造以异质结电池及其生产装备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园区;支持宁 德以储能产业为核心,布局完善动力电池和储能产业基地,带动一 批产业链上下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以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为 基础,通过科学有序配置资源,引导扶持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施工、 运维等全产业链做大做强。 协调推进电力企业在闽设立区域总部,积极引进核电配套装 备、运维企业在闽落地生产经营。结合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争 取充电桩制造企业落户福建。

 八、推进能源区域合作,探索两岸融合共享发展 发挥我省港口资源及区位优势,推进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协定(RCEP)地区的油气、煤炭等能源合作。加强优质煤炭进口, 引入稳定、互惠的国际天然气资源,在保障安全供应的同时降低采 购成本。推动省内能源企业实施“走出去”,稳步扩展 RCEP 区域能 源权益资源。 推进探索海峡两岸能源融合发展,建设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 台。支持两岸企业合作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第四章 重大工程

 根据规划主要任务,共梳理形成六类重大工程项目(含工程包) 128 个,为顺利完成能源规划的各项任务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 标提供了落地支撑及坚强保障。

 一、清洁能源壮大发展工程 

(一)核电。立足必需、安全、集中、稳妥原则,推进核电项 目,推动福清核电 6#机组和漳州核电 1#、2#机组等建成投产,“十 四五”期间增加装机 417 万千瓦。

 (二)海上风电。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 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 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 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 410 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 模约 1030 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 480 万千瓦。 

(三)光伏。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漳浦县、浦城县、 建瓯市、仙游县、宁化县、福安市、闽侯县、上杭县、厦门市海沧 区等 24 个县(市、区)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推 进分布式屋顶光伏(园区、厂房等)、户用光伏等项目,适度建设 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装机300万千瓦以 上。

 (四)天然气。加快漳州 LNG 接收站、中石油福建 LNG、莆田哈纳斯 LNG 接收站和天然气管线漳州—龙岩段、漳州—诏安段、福 州—福鼎段、西三线与管网一期互联互通漳州联络线尽快投入运 行,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十四五”期间增加接收能力 900 万吨。

 二、基础能源提质提效工程 

(一)煤炭。重点推进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180 万吨)、 神华罗源湾煤炭政府可调度储备基地(50 万吨)、华能罗源将军帽 二区煤炭堆场(50 万吨)等储运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年 储备能力 400 万吨。

 (二)石油。重点推进中石化古雷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160 万立方米)、古雷等地下水封洞库石油商储项目(规划 2000 万立方 米,一期 1200 万立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储备能力 1360 万立 方米。 (三)火电。坚持清洁高效、按需有序原则,推进煤电项目, 推动神华罗源湾电厂(2×100 万千瓦)、华电可门三期(2×100 万千瓦)、泉惠热电(1×66 万千瓦)建设,加快泉惠热电第二台 机组(1×66 万千瓦)、古雷热电(2×66 万千瓦)、江阴热电(2 ×66 万千瓦)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并投产;布局漳浦电厂(2 ×100 万千瓦)及两座百万千瓦气电作为应急备用调峰电源,争取 “十四五”末开工。 (四)水电及储能。重点推进厦门、永泰、周宁、云霄、古 田溪一级、仙游木兰、永安、华安抽蓄电站建设。加快“十五五” — 38 — 规划的德化、漳平、南安抽蓄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提前开工建设。 重点推进国网时代霞浦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源侧、用户侧配建新 型储能设施,有序推进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建设。“十四五” 期间依法依规科学有序推动小水电治理,力争小水电退出约 200 座、装机合计约 15 万千瓦。 

三、电网网架优化完善工程 

(一)500 千伏及以上主干网。加快形成省内“四纵三横”主 网架,构建北接华东电网、南联南方电网的主通道,重点推进闽粤 联网工程和省内北电南送新增通道福州—厦门 1000 千伏输变电工 程建设,新建闽侯、莆南、石狮、漳浦、汀州、永安、福鼎等 7 个输变电站工程,闽侯东台等 16 个扩建及电源送出工程,新增变 电容量 1375 万千伏安、线路长度约 1062 公里。 

(二)220 千伏电网。新建 39 座、扩建 50 座 220 千伏变电站, 新增变电容量 1947 万千伏安,220 千伏线路2456公里。 

(三)1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新扩建 110 千伏变电站 298 座 (新建 166 座、扩建 132 座),新增变电容量 2408 万千伏安、线路 5102 公里;新扩建 35 千伏变电站 164 座(新建 79 座、扩建 85 座), 新增变电容量 186 万千伏安、线路 2855 公里;新建、改造 10 千伏 线路 44745 公里,新建、改造 0.4 千伏线路约 23659 公里。 

四、能源消费节约集约工程 

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坚持挖掘需求响应资源与发电侧项 目建设并重,充分发挥需求侧响应资源在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的作用,引导节约、有序、合理用电。通过 强化政策保障、探索市场机制、建设示范工程、构建数字平台、创 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扩大参与需求响应企业覆盖面。推进终端用能 领域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 用能方式。全面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重点推动全电园区(小区、 景区)、港口岸电等一批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新增 用电量200亿千瓦时以上。 

五、能源绿色智慧创新工程 

积极推动西洋岛、台山岛风光储微电网等一批多能互补、风光 电一体化项目建设试点,推进能源绿色智慧创新发展。促进福州、 厦门打造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在风电、光伏电站、 核电站、水电基地等,谋划开展能源领域“零碳”示范体系创建工 作,打造一批智慧能源示范园区。 

六、能源装备制造拓展工程 

以福州江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为基础,做大做强我省海上风 电全产业链。推进国网时代宁德储能项目建设运营,以推广局部电 储能和风光储一体化为抓手,服务储能电池、动力电池产业发展。 推动规模化开发的可再生能源配建储能,并加快推进福清核电和霞 浦核电储能站、可门储能站、水口储能站等一批电源侧储能项目前 期研究工作。

第五章 环境影响与评价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一)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推动消耗强度降低 深入实施核电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发展、储 能设施分类发展、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革专项行动,全面推进 能源供给侧的清洁化低碳化,推动能源供应从高碳向低碳、以化石 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到 2025 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利 用达到4732万吨标准煤,天然气利用1071万吨标准煤;按照增量 替代煤炭利用测算,全省新增清洁能源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 4000 万吨。 

(二)创新能源消费体系,推动用能领域减排 以创新智慧用能模式、推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利用为重点任 务,优化能源要素统筹配置,推动重点工业、交通、居民等用能领 域绿色低碳转型。“十四五”期间,持续压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 产能,有序推进传统石化、化工、冶炼等高耗能行业碳减排改造, 分类推进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改造;推进煤炭集中使用,大力发展 集中供热,推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区域构建电、气、冷、热 等多元化综合能源供应体系;有序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船舶电动改造等措 施,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全面提升能效水平,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负荷和碳排放 强度。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一)加强能源规划环评工作保障措施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 环境保护各项要求,统筹“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 污许可工作,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准确把握规划环评重点,规 范规划环评审查程序,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作用、修编规划情形、跟 踪评价、规划与项目环评联动,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污染物排 放控制等政策要求。夯实责任,强化监管,规范竣工环保验收,依 法开展后评价,落实跟踪监测、企业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强化 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环评、施工期环境监管、后评价的有效衔接。 加大项目环评违法处罚力度,优化产能变化项目环评管理,促进环 境问题整改。 

(二)加强能源开发生产运行环节环保措施 本规划所有煤炭、电源、输变电等能源项目,建设过程要做到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投运过程要做到环保设施全 负荷、全时段稳定运行。输变电工程采用先进技术,优化施工方式, 截污治污,合理安排防护距离,降低电磁辐射、噪音等环境影响; 严格新建煤矿对项目周边环境保护、水土流失、废水排放等的影响 监督;严格新建机组环保准入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督,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均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配建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 施,研究碳捕捉技术;加强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和流出物监测,加 强核废物处置,提升核电厂事故场外应急能力;加强光伏、风电等 项目开发建设监督,避开对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等的影响;减少油 气设施建设、运行期间的“跑、冒、滴、漏”对大气、土壤和水环 境的影响;加强煤渣、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合 理利用与处置。 

(三)加强能源储运环节环保措施 依照油气管道运行规范,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加大 隐患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火灾等事故 对环境的影响。优化煤炭运输系统,提高“公转水”和点对点直达 运输能力,减少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完善能源资源储备系统,油 气储备设施选址,要严格落实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按照 工艺、材料和安全标准设计建造,严格设置消防、绿化、防渗、防 泄等防护措施;对煤炭储备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预防自燃等 措施。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推动规划项目落到实处 

(一)加强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跟踪。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 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 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建立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形成滚动发展良 好态势。 

(二)加强各项规划的衔接。做好与国家“十四五”能源规 划及分领域规划的衔接,主要目标、任务保持一致,确保上下级规 划协调统一;将能源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统一实施。建立政府主导的协调机制,编制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合的各项能源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协调 解决能源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由省发改委统筹规划项目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 导与监管,切实落实好本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 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完善 规划监测评估制度,省直有关部门要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 织开展全面评估,强化对规划实施效果的检查分析。

二、加强行业管理协调联动 

(一)加强能源运行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控制能 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统计、预测、预警体系,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各 地区和高耗能行业各项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 

(二)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坚持节约集约,全力保障好规划 实施项目在用地、用海、用林、环境容量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 方面的指标需求,注重提高要素保障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要 用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破解融资难题,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三)推进跨省能源调度协调。协调各相关利益方,在保障 供应安全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推动签订省际之间的运营调 度协议。 

三、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能源管理市场化调节机制,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 格的机制,提高能源配置效率,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建设。加强 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强化垄断环节监管。健全登记注册、行 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能源市场监管机制,完善以信息归集 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维护市场统一开放。

 (二)强化能源供应安全运行和可靠供应。对改革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从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认真做好应对预案, 确保能源稳定供应,人民生活不受影响。 

(三)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完善差别化电价和 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制度。 

(四)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温 室气体排放、森林碳汇、物种保护等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 数据核算制度办法。

 四、加强政策法规引导保障 

(一)引导需求侧科学合理用能。

对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 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继续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政策支 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反对奢侈浪费,鼓励绿色出行,营造绿色 低碳生活新时尚。 

(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完 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 策,有序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三)建立健全电力等能源工业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法 规和工作责任体系。按照“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遵循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制定 电力等能源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相关政策,明晰网络与信息安全 责任,并与相关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衔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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