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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系统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越城区、柯桥区等工业园区(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实施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深化重点水污染行业源头管控,推进印染行业污水处理多因子收费政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推进农田尾水生态化循环利用、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推进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生态消纳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重点推进越城区、上虞区虾塘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内河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完善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协同推进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探索推广内河运输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岸上处置”的“零直排”治理模式。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排污单位—污水管网—受纳水体全过程监管。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夯实河(湖)长制,组织开展已完成治理水体“回头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着力提升水生态健康水平。按照“守、退、补”原则,针对性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科学划定7大生态缓冲带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开展曹娥江水系等生态缓冲带建设。结合“百河综治”等工程,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开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修复,构建水下“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全面实施“十江百河千溪水美”工程,2021—2023年,创建幸福河(湖)36条(个)。稳步推进诸暨市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等4个湿地公园生态系统分级保护,推进湖库库尾、入库入河支流等敏感地区生态缓冲拦截区、入湖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以曹娥江水系、浦阳江水系为重点,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试点推进水生态健康评价和河湖健康评估。深入推进上虞区水生态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专栏4 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
生态缓冲带划定及建设:科学划定曹娥江镜岭下游澄潭江、浦阳江干流、鉴湖等7大生态缓冲带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开展曹娥江水系、浦阳江水系、鉴湖水系、绍虞平原河网生态缓冲带建设。
“十江百河千溪水美”工程:推进越城区中心湖南岸、北岸综合整治、上虞区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柯桥兰亭江、诸暨五泄江、枫桥江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美丽河湖;有序开展全市清淤轮疏工作。到2025年,基本构建全市域幸福河湖格局,打造“幸福河湖看绍兴”金名片。
(3)全方位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强化水源地整改“回头看”,深化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风险源管控及应急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和水体富营养化趋势监测。充分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现代化手段,率先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智慧化管控,提升水源地日常巡查监管能力。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水质提升工作,制定实施“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整治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4)推进美丽杭州湾协同建设。推进入湾河流氮磷减排,实施沿杭州湾地区化工、印染、造纸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杭州湾沿岸海涂水产养殖清理工作,对入湾河流和入湾排污口开展专项排查,全面开展直排海污染源整治行动。逐步建立曹娥江、东进河、团结河、滨海中心河4条入湾河流总氮、总磷监控体系,开展重要断面总氮源解析,推进入湾河流(溪闸)污染物入湾通量监测。严格约束海岸带开发建设,优化沿湾亲海空间分布,推进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海塘安澜工程。统筹谋划杭州湾绍兴岸段生态海岸带建设,强化杭州湾南岸湿地分级保护和总量管控。以越城区、上虞区现代农业开发项目为载体,融合曹娥江大闸风景区和海上花田旅游度假区,以点带面打造杭州湾沿线生态海岸线景观带,优化杭州湾绍兴岸段亲海空间。
3.坚持分类防治,确保“净土”开发利用
(1)深化土壤污染源精准防控。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重点推进越城区、柯桥区、诸暨市等地区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2023年底前,基本建立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做到“发现一处、管控一处”。大力落实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与风险管控,督促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造纸、有色金属冶炼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义务,落实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要求。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2)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依法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分类落实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要求,到2025年,各涉农区、县(市)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加。加强上虞区、诸暨市等产粮(油)大县优先保护类耕地管控,全面完成优先保护类耕地调整为永久基本农田和受污染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工作。持续推进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对重度污染耕地实行严格管控,在全面落实粮食禁止种植区划定、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的基础上,通过种植超累积植物吸附重金属等生物修复措施,逐步改善重度污染耕地环境质量。加强未利用地分类管理,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加强管控修复地块名录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打造可预警、可追溯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试点,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部门联管和质控。落实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的土壤污染强制性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制度,建立全市企业用地污染情况“一张图”制度。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从严管控农药、化工企业原址等重污染地块规划用途变更的环境风险。深入落实袍江印染、化工等工业企业退役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拟开发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以及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加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修复的环境监管,督促落实二次污染防治要求。
(4)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与地表水、土壤污染协同防治。实施4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水质目标。以沿江沿河重点化工园区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污染情况排查,全面掌握地下水污染分布和状况。各区、县(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区、防控区和治理区范围划定,明确提出对应的管控措施。对已查明的地下水重污染工业企业,依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督促落实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和健康风险状况调查,组织实施一批涉及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土壤修复工程,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建设。
(5)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强化新污染物全过程监管。针对全氟化合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源头管控,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备案登记和风险管控措施。到2023年,基本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掌握新污染物风险状况。
4.坚持源头控制,营造宁静舒适环境
(1)推进规划源头管理。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影响,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科学划定防噪声距离,明确规划设计要求。
(2)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工业领域突出噪声问题。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对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控。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到2025年,市辖区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5.坚持“三化”原则,打造“无废绍兴”样板
(1)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动循环型工业发展,积极培育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全面加强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加快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普遍应用。结合印染化工等行业企业搬迁集聚过程中园区循环化改造,探索危险废物减量化工艺与技术,加快实施循环经济工程项目。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减少农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应用,巩固生活垃圾“零增长”成效。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严格落实禁塑限塑制度,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
(2)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实施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五步法”治理模式,建立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收运机制。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体系,开展小微源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试点,到2025年,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集全覆盖。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继续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全覆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废旧农膜、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的运作模式,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3)拓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积极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加快轻纺类工业固废、造纸废渣、尾矿、炉渣、飞灰、工业废盐的高效再生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试点。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种养循环处置利用、有机肥资源化利用等新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推广秸秆覆盖竹林栽培竹笋等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壤的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实施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专业化。
(4)提升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五大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补齐飞灰、废盐、铝灰、活性炭、高卤素废液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和短板。加快工业废盐、废酸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危险废物年产量5000吨以上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并依法对外经营。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量化评级和分档管理,推动形成一批标准高、规模大、工艺先进、管理一流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示范项目。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推进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提高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形成能力充沛、竞争充分、就近便捷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体系。
(5)健全固体废物闭环式监管体系。依托绍兴市“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实现五大类固体废物统筹监管,不断完善全周期、智能化、闭环式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对重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全过程闭环管理。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段,将固体废物处置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2023年底,市及各区、县(市)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5年,基本实现危险废物“趋零填埋”。
专栏5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项目
补齐资源化利用短板: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工作试点,推进上虞区众联环保5万吨/年工业废盐和6万吨/年废硫酸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飞灰高温烧结资源化处置及废盐渣资源化利用处置等项目,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问题。
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以补短板、强基础为抓手,努力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固体废物处置体系。积极推进浙能污泥焚烧处置一期项目投入运行,并谋划二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嵊州市污泥焚烧项目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和诸暨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
6.坚持底线思维,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1)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严格把关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污染物的项目。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开展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工作。加强重金属源头污染防控,加强对涉及重金属、危化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相关领域污染防治监管,推进印染、化工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预警试点示范,鼓励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开展生态环境“一图一指数”(环境问题风险预警图、环境问题管控力指数)精密智控网络建设,提升环境风险动态预警能力。
(2)严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动态更新涉重金属全口径清单,建立涉重金属工业园区清单,严格管控重金属排放指标,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危险废物数字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用和暂时停用的尾矿库全部建成地下水监测井,鼓励和推动尾矿砂回采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漓铁、平铜等尾矿库治理,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做好化学品环境管理,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生态环境风险,推动企业做好履约相关工作。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及船舶溢油风险防范,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开展气、水、土壤等环境健康风险水平调查,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
(3)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强化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加强核医学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推进工业领域替代放射源新技术的运用,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建设,巩固“放心放射源”创建成果,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低放射性矿废渣分类监测和低放射性废渣豁免备案,强化城市放射性废物处置库清源工作。
(4)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应对。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与修编,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构建市、县、园区三级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横向和市、县纵向环境应急联动,提高联合协调行动能力。完善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以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格局
(1)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格局。推动国土空间优化布局,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绘好“一心、三江、四绿廊”绿网蓝脉风景线,打造“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绿色生态空间格局。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准入管理,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破坏和扰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推进土地利用相关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控制污染产生,对实施5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专栏6 “一心、三江、四绿廊”绿网蓝脉风景线
一心:指会稽山生态绿心。重点深化会稽山在市域生态空间结构中的资源战略引领和空间优化布局作用,保护会稽山绿心山地林地资源、河湖水网资源、生态文化资源,增强丘陵山区生态功能,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打造会稽山生态人文绿心。
三江:指钱塘江、曹娥江、浦阳江。开展曹娥江水系、浦阳江水系、鉴湖水系生态缓冲带建设。
四绿廊:指龙门山、天姥山、四明山和沿杭州湾等区域生态绿廊建设。严格保护林地资源,保障水源涵养功能,保障生态屏障完整,积极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原生林建设,禁止导致生态屏障破碎化的开发利用,合理推进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管控类别不降低。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隔离缓冲带建设,稳步清退不利于生态保护的人工设施。建立空间管控监管平台,建立“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移送上报”工作流程。红线区域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3)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坚持保护优先,以“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为整合目标,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明确自然保护地类型,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强化对各类重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健全自然保护地基本信息库,实施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管控,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完善科教研设施、应急防灾设施、基础设施等体系。
(4)构建河湖岸线保护体系。以“十江百河千溪”为重点,开展重点河湖岸线调查划界工作,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开发利用区以及临水边界线和外缘边界线,明确各功能区和岸线边界线管控要求。控制重点生态岸线的开发强度,加强河湖岸线规范管理,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加强空间内涉水活动监管,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清理整治乱占、乱堆、乱采、乱建“四乱”问题,依托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河道精细化、精准化的网格化管理,逐步退出不符合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要求的项目和设施。
(5)构建生态廊道体系。坚持系统化思维,以隔离生活生产空间、调节区域生态功能为目的,多维度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以小流域、小区域为单元,在河湖沿岸、城市近郊、工业园区、道路两侧等区域,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缓冲区建设,形成小区域的生态安全屏障,逐步向生态保护型、文化休闲型的综合廊道拓展。打造会稽山等森林公园、曹娥江等河流生态安全廊道和杭绍台高速公路、杭绍城际铁路等生态绿廊。推进生态廊道贯通建设,依托古城、鉴湖、浙东古运河等三大河流廊道,有机联系各个生态斑块,串珠成线,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
2.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以“拥湾发展、中心引领、两翼提升、全域美丽”的市域发展总体格局为核心,持续提升绍兴在杭州湾金南翼的支撑作用,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服务、创新和枢纽功能,提升诸暨、嵊新两大组群能级。引导中心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延伸,推进特大镇、特大村城镇化,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镇。重点区块增强综合承载能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优化交通枢纽、城市景观大道、中央商务区、城市阳台、绿道游憩网、高品质步行街等现代城市功能要素配置,形成宜居宜业的人口“磁力场”,吸引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
(2)优化工业空间布局。以打造“2+7+N”先进制造空间为抓手,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版,整合打造各类功能平台。全力打造国家级精细化工先进制造业集群,做强绍兴滨海新区、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两大高能级引领型重大平台。做优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曹娥江经济开发区、诸暨经济开发区、诸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嵊州经济开发区、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7个开发区(园区)高质量骨干平台,做精一批小微企业园、创业创新园、特色小镇等“专精特新”特色化基础平台。
(3)优化农业发展布局。优化农业布局,提升农田景观,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鼓励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全面落实“田长制”,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巡查清理,建立长效清洁及管护机制。全力打造产业布局有序化、生产资料集约化、生产全程清洁化、废物利用资源化、产品品质优质化、生态环境景观化的现代农业格局。重点推进花韵茶乡风情带、虞南四季果香风情带、新昌养生茶乡风情带等沿山农业特色风情带建设,推进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业田园综合体、省级农业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业乡镇,以及绍虞综合农业片区、暨北珍珠水乡农业片区、暨南综合农业片区、嵊州综合农业片区、三界—章镇综合农业片区和会稽山休闲榧乡特色片区建设,打造“三带、多点、六片”现代农业空间格局。
(4)优化文化旅游业发展布局。按照“兴市域、优古城”发展理念,构建“两江一河一古城”文化旅游发展大空间格局。以古城为核心,古运河为纽带,会稽山为脊梁,曹娥江、浦阳江流域为重点,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一体化建设。以西鉴湖、东鉴湖、古运河连接工程为纽带,打造集游步道、水道、快速干道“三道合一”黄金旅游线路,串联沿线景区、古镇、特色小镇,推动城市景观提质发展。
3.强化系统保护修复,夯实美丽绍兴生态根基
(1)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系统保护和治理思路,实施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积极推进上虞区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快推进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实施“不稳定耕地”生态退耕,开展“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全面推进“森林绍兴”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到2025年,实现新增国土绿化面积6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5.16%以上。实施重要水源地、山地脆弱生态区水土保持项目和重点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碳汇本地调查和碳储量评估。
(2)生物多样性保护。以诸暨市为试点,全面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系统掌握生物多样性特别是自然保护地内生物物种的种类、分布、数量等现状,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建设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标本馆和基因库。采取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繁育等措施,强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香榧群等特色农业文化遗产的物种资源保护力度,推进开展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关键生境保护与修复。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项目,高标准建设动植物“两园”,加强对东白山、舜江源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修复。建立生物多样性及生物资源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监管执法、疫源疫病防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坚持节约集约发展,推进经济绿色转型
1.把握减污降碳协同,探索低碳零碳发展路径
(1)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统筹经济增长、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及科技创新“6+1”领域,系统谋划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对区、县(市)督促指导,坚持市级统筹,实施区、县(市)梯次有序达峰。全面摸排形成碳排放重点企业清单,构建清晰准确的碳账户体系。鼓励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率先达峰目标,制定达峰路径,开展达峰专项行动。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构建整体智治体系,加快建设综合应用场景,着力创新制度和政策供给,完善争先创优机制,健全全社会参与机制,确保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
(2)加强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聚焦碳排放水平提升、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零碳技术等方面,重点围绕“6+1”领域,打造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零碳化发展模式。加强上虞区和诸暨市山下湖镇等省级低碳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谋划推进一批开发区(园区)、产城融合发展新区和未来社区碳中和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区、县(市)、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低(零)碳试点。以杭州亚运会碳中和行动为契机,推进全市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支持和鼓励开展“碳标签”实践,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试点示范工程。总结并发布低(零)碳、能效最佳实践案例,创建一批碳中和样板和低(零)碳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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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落实“双碳”目标,推进可再生和清洁能源发展,促进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积极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建立储能项目激励机制,扩大储能建设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和安全高效利用;大力推动太阳
日前,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实施“光伏+农业”“光伏+旅游”“光伏+直流+智能充电桩”等一批复合型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辽源矿业集团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大力开发全市风能资
5月13日,甘肃省发布2024年4月全省电力生产运行情况。截至4月底,肃省发电装机容量9420.34万千瓦,同比增长33.23%。其中,水电971.82万千瓦,同比增长0.00%,占总装机比重(下同)为10.32%;火电2525.52万千瓦,同比增长9.04%,占26.81%;风电2825.16万千瓦,同比增长33.39%,占29.99%;太阳能2733.14
5月11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政策要求。大力削减煤炭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
5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集散并举发展光伏。以海上光伏、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等大型基地为重点,加快探索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鲁北基地项目建设,推动国家第三
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发电装机及分类型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4月底,山东省发电装机总容量21130.0万千瓦,其中水电407.3万千瓦,占比1.9%;火电11893.2万千瓦,占比55.9%;核电265.0万千瓦,占比1.2%;风电2600.4万千瓦,占比12.2%;太阳能发电6111.5万千瓦,占比28.7%。2024年1-4月累计
美国清洁能源协会(ACP)发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清洁能源季度市场报告》。报告显示,美国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风能和储能行业一季度新增装机容量合计达5.585GW,同比增长了28%。其中,新增太阳能装机容量达4.557GW,使得美国地面太阳能装机容量累计首次超过100GW,达到100.547GW——ACP表示,美国的地
随着中国华能大沙坝15万千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中国华能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至此公司全口径发电装机总容量突破2.5亿千瓦,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再创新高达到48.47%。“十四五”以来,中国华能持续深化改革,优化管理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实现了“十三五”末年均
近日,根据菲律宾能源部数据显示,菲律宾2024年将启动近2GW的太阳能发电容量。该国能源部预计,今年将有1.98GW的太阳能发电容量并入电网,这是4.2GW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一部分。该部门表示,到6月菲律宾可能会启动966MW的太阳能发电容量,其中495MW的太阳能发电能力已经处于调试阶段。可再生能源容量目标
5月6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4年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一季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457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219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2381万千瓦,户用光伏新增692万千瓦,工商业光伏新增1689万千瓦。截至2024年3月底累计并网光伏发电容量6595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并网37950万
4月29日,三峡能源发布年报称,公司2023年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004.44万千瓦,营业收入264.85亿元,同比增长11.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1亿元,同比增长0.94%,主要经营指标实现稳步增长。2023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1353.56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004.44万千瓦。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941.6
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1月2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加快建设古蔺、叙永风电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建筑等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加快探索光伏
4月15日,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鼓励产业园区、大型建筑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发展分布式光伏。扩大光伏在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景观照明等方面应用。因地制宜发
2024年3月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实施《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皖工信电子〔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相关阅读: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
3月25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宜装尽装光伏系统,鼓励建设“光储直柔”建筑。因地制宜推进中深层地岩热、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供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推动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有机结合,鼓励配置必要储能设施,在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
3月4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该《措施》(试行)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等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指出,到2025年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明确,“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系统,“光”是指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分布式、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系统
3月2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项目申报分为二期,其中,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以下为原文: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
3月18日,浙江温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通知指出,扎实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全面推动建筑光伏发展。新建建筑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
为进一步提升光伏“见板率”,拓宽建筑领域光伏应用场景,助推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3月15日,常州市住建局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工作座谈会。常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主持会议,全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辖市区住建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
5月16日,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舟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利用。原文如下:舟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
5月16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汽车零部件、通讯设备、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强化再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工作,推动组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研究中心。(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
5月15日下午,温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处组织召开华东新华苍南赤溪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联合审查会议。建设单位苍南欣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图纸和资料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14日,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就景南乡开发区屋顶光伏增收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并表示因2024年各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靠该项目来增收,而光伏项目一建成就能发电,就有收入,为此要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缩短公开
5月13日,浙江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象山县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文件指出,重点排查锂电池生产、光伏生产等企业,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名称、设计最大储存量、火灾风险性、最大现场作业人员等信息。6月底前,建立完善“工业企业安全在线”“一企一档”信
5月10日,国网浙江电力举办2024年履行社会责任成果发布会,现场发布了基于ESG理念的省级电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显示国网浙江电力2023年消纳清洁能源1834亿千瓦时、成交绿色技术交易27.33亿元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以及完成亚运保电、打造世界一流国内最优电力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
5月9日,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深化农文旅融合,推进省级乡村旅游“五创”行动试点建设。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5月8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玉环市节能(节水)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量项目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关于光伏发电量项目,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网发电,且前期已通过市经信局节能降耗专项补贴审核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量达5万千瓦时的,在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基础上,按其年
4月30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应当按照“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组织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月28日,2024年乐清市绿色工厂名单(第一批)发布,共计13家企业入围。关于2024年乐清市绿色工厂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加快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促进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绿色工厂创建的通知》,乐清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乐清市绿色工厂项目创建工作,现对验
4月28日,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度萧山区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装机容量在30KWp以上已建成企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月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项目投资企业0.2元/千瓦时(从并网之月起连续补助60个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累计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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