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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150MW!重庆石柱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发布

2022-01-12 14:22来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十四五重庆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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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城市中心向边缘、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结合已建成充电设施情况,重点推进高速路口、供电所、景区、公交站点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共新增建设充电站18座、充电桩80台、容量6640KW。

专栏9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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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构建清洁能源消费体系

坚持节能优先,以清洁低碳为方向,促进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不断优化用能方式,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过程和各领域。

推动全社会节能行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消费,扩大电力和天然气替代规模。强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推进用能标准化管理,保障优质增量用能,淘汰劣质低效用能。到“十四五”末,石柱县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7万吨标煤以内,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14.5%,煤炭消费比例进一步降低。

转型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产业转型促进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推进重点产业能效改造提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促进高耗能行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强化能耗限额管理,依法依规淘汰环保、能耗、安全生产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落后产能。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低碳绿色生产监测评估。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节能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新型建材以及BIM技术的运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建设,提升道路等级,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推广城市公交和绿色运输装备。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开展照明、办公节能行动。到“十四五”末,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100%,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

推进传统能源高效清洁利用。严控煤炭消耗总量,对高耗煤行业和产能进一步压减和转型,推广应用新型燃煤设备和技术,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提升油品利用效率,寻找清洁替代突破,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先进高效燃油设备应用,积极寻求油品清洁化替代技术和油品替代原料。提升天然气利用占比,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辆、客运车辆、船舶等气电混改或天然气替代,加快形成覆盖物流集散地、高速公路、交通干道、船舶码头的CNG、LNG加气站。巩固扶贫成果,研究易地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机制,探索实施屋顶光伏建设,实时监测智能化运维。

(五)构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深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手段,构建智慧能源体系。集成信息系统与能源系统,实现对系统运行状态的精准监测和实时管理,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效转化利用。依托新能源、储能和微网等技术,实现分布式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促进多种类型能源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依靠能源技术,在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积极推广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示范。推动多种能源的智能定制,合理引导电力需求,鼓励用户参与调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

推动能源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经济技术在能源系统中的应用,鼓励发展基于分布式能源的用户端智能化用能、能源共享经济,实现能源自由交易和灵活补贴结算。推进物联网在燃气网络中的应用,整合气源、管网、客户端等供应链数据。推动能源与交通、金融等行业的跨界融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展数据应用,实现能源信息整合增值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平台发展,促进用能侧智能化、高效化管理,依托5G技术提供充电桩、光伏、路灯、加油站、园区等领域的能效管理、智能运维、需求响应、多能协同。

强化能源安全管控。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技术为手段,加强对能源的管理。推进清洁能源发电大容量储能、数字电网的应用,提高清洁能源的接入和利用效率。顺应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的发展,统筹能源基础设施的融合联通。利用先进智慧系统,推进能源实时监控和调节,保障能源供给安全。

(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能源供应格局。紧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协同发展机遇,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加强与周边区域能源合作,使县域内能源网络与周边区县、省市能源网络之间实现有机衔接。建立协同互补、合作共赢的能源生态圈,推动不同能源品种间的互补互济,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各主体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推动开放共享,构建大能源格局。

推进市场机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消除区域壁垒和行业壁垒,统筹实施各类能源政策。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推动电力、油气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机制以及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综合能源服务统筹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实现全方位融合发展。

加强能源发展监督。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信息共享、分析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整合能源数据资源,动态监测能源运行情况,促进供需平衡、能耗控制、运输协调、价格变动、运行调度、预警预测、行业监管等管理水平提升。推动实现能源总量和强度控制、优化能源结构、防控能源稳定风险。密切关注能源企业经营情况,针对行业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问题,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予以有效解决。

强化能源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面强化项目管理全过程安全生产要求,强化项目实施安全论证和安全评价。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运行阶段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电力生产、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重点规划建设项目

(一)总体项目情况

“十四五”期间,石柱县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包括天然气类、成品油类、电力类、分布式能源和综合能源类、节能改造类等5个方面,涉及新建、改扩建和储备项目58个(其中新建36个、改扩建(续建)12个、储备10个),总投资1472214万元。

(二)分类项目情况

天然气类项目。“十四五”期间,天然气类项目策划重点围绕天然气勘探、开采、利用,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改造,以及LNG、CNG等能源设施的建设,共策划项目7个,总投资93046万元。新增CNG容量90立方米、LNG容量120立方米。

成品油类项目。“十四五”期间,成品油类项目策划重点围绕加油站点和储油设施的规划建设,共推进19个加油站点建设,新增成品油储销能力471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0800万元。

电力类项目。“十四五”期间,电力类项目策划重点围绕各类电力生产、输变电和电网的新建和改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老旧小区电力改造、农村电网改造等方面,共策划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90568万元。新增电力装机容量37.61万千瓦,新增充电桩80台、容量6640千瓦。

分布式能源和综合能源类项目。“十四五”期间,分布式能源项目包括综合能源站和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共策划项目9个,总投资1052800万元。其中,新建4个综合能源站,新增成品油容量480立方米、LNG容量240立方米。

节能改造类项目。“十四五”期间,节能改造项目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术、循环经济改造,工业余热发电效率提升改造,煤改气、煤改电,照明设施改造等方面展开,共策划项目5个,总投资150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提升能源组织保障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把提升能源生产和供应水平、调整能源消费和供给结构、完善能源供给网络和管理体系、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能源保障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专门的能源保障规划工作机构,并充分发挥其决策协调作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完善能源管理运行机制

进一步整合电力资源,促进良性竞争,在严格执行电力布局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就近使用电力资源。成立石柱县能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其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委、供电公司、燃气企业、中石油石柱分公司等,负责制定全县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策划石柱县能源发展重大项目,加强对能源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加强规划落实和政策引导

促进能源政策与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环保、产业等相关政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连贯统一,提高政策综合效率。严格约束性指标管理,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适应能源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集中力量分阶段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能源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在能源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和解决。

(四)加强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的基础上,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优先保障能源供给类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用地计划向、能源供应保障等重点项目倾斜。依据项目建设时序,统筹考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用地计划,及时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鼓励使用荒山、荒地、荒滩、荒漠化土地等“四荒地”建设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科学合理使用荒漠化草地、林地,少占或不占牧草地和林地,禁止占用耕地、水源地和水源涵养林。

(五)完善能源财税投资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市级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投资力度,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储备设施建设等能源基础设施以及风力发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新型能源建设项目。全面落实资源税费改革政策,加强运行监管,落实价、税、财联动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加强能源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融资,加大担保力度,鼓励风险投资以多种方式参与能源项目。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增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融资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设施的投资建设,完善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落实能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

附件

石柱县“十四五”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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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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