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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五”面临的新发展形势
(一)党中央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精神
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各国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汇聚起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接下来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2020.9.30)、第三届巴黎和平论坛(2020.11.12)、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2020.11.17)、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利雅得峰会“守护地球”主题边会(2020.11.22)、气候雄心峰会(2020.12.12)、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2021.1.25)等世界级会议中习近平主席多次密集提出中国在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宏伟目标。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工业领域要推进绿色制造,建筑领域要提升节能标准,交通领域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
2021年0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住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并讲话:“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2021年5月27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6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强调,要紧扣目标分解任务,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和督促地方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科学设置目标、制定行动方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当前要围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二)国家及湖北省绿色节能相关政策与行动方案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强调从全生命周期理念出发,提出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2019.10.29)、《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2020.07.15)、《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01.27),提出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对发展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加强技术研发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可再生能源供暖作为区域能源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用能需求推广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
2020年9月4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推进绿色建筑提质扩面、建筑能效稳步提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决定在全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要求到2022年当年全省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70%以上,继续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绿色建材应用及绿色智慧建造。
2021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绿色技术与科技创新驱动,着力转变建设发展与建造方式,提高建筑能效,降低建筑碳排放,提升建筑品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现高品质发展。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绿色建材方面确定了目标,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另外,湖北省正在组织编制《湖北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全省碳排放总量达峰时间,提出煤炭、工业率先实现达峰的时间表,全面推进交通、建筑、居民消费、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低碳发展。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重点工作。
(三)襄阳市面临的新发展形势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中部地区发展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要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加强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治理,实现中部绿色崛起。这为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但在“十四五”期间,尤其是受疫情常态化的影响,襄阳市新增建设项目的总规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行动所带来的建筑节能减排任务将不能仅依赖新建建筑来完成,需要通过提高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加强建筑节能减排与绿色建筑技术的科技创新等多种途径的共同努力来实现。
三、“十四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引下,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推动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和强化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以科技创新引领和驱动建筑能效提升、绿色建筑提质扩面和绿色建材创新应用,通过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互动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襄阳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环境友好、绿色生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全市绿色城乡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低碳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重绿色建筑品质,扩充绿色建筑内涵,创建绿色生产生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参与感。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探索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实施路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因地制宜,凸显特色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结合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文化内涵,凸显襄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特色。根据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制定襄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在汉江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利用其丰富的水资源禀赋,通过水源热泵、分质供水、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式加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体现“汉水融城、水润襄阳”的特点;根据襄阳市夏热冬冷气候特点,建筑节能与绿色设计以遮阳隔热、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被动式技术优先,体现本地气候特色;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古城文化”等引领襄阳建筑领域的特色发展,传承襄阳历史文化。
3.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强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监管、指标约束、绩效考核、经济扶持与奖惩等多方面政策手段,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绿色金融等市场经济调节手段,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顶层设计和统一组织领导,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加快完善市场诚信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形成推动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4.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在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措施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建筑品质与内涵,制定适合襄阳市特点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打造绿色建筑集中连片示范与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区,重点监督和推进“东津新区”、“尹集城乡一体化田园新城”、“庞公新区”等已获评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提质增效,确保绿色建筑的落地效果;推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规模化、长效化的综合利用,构建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体系;完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机制、政策措施,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促进老旧小区环境品质与建筑能效双提升。
5.科技引领,产业支撑
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引领、支撑和推动作用,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建筑,鼓励绿色科技应用。通过绿色技术创新驱动,促进绿色建筑的质量与规模的均衡发展,推动绿色科技的换代革新,促进建筑能效水平提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降低建设碳排放强度。开展先进技术的工程试点示范、普及宣传,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推广及新标准应用积累经验,加强适宜性技术的总结和推广应用。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断创新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开展建筑领域碳达峰与碳中和路径的深化研究,为实现碳排放达峰路径提供技术支撑。
(三)、主要目标
1.建筑节能
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节能建筑面积2552.5万平方米,新增建筑节能能力52.44万吨标煤。新建建筑严格执行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节能标准设计与施工阶段均达到执行率100%。
2.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
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856.0万平方米,当年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达8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
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注:1、按《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17进行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参照标准验收要求竣工验收的均可纳入统计范围。
3.可再生能源
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799.0万平方米。
4.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216.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节能绿色改造面积135.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81.0万平方米。
5.绿色建材与磷石膏
积极组织本地区高性能的保温材料、墙体材料、节能门窗等优秀建材企业创建星级绿色建材。到2025年,累计获得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标识的企业达到10家及以上。到2025,全市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7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90%以上;
“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散装水泥供应量达393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2851.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29.0万吨。
引入、培育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到2025年,基本实现磷石膏产用平衡。打造形成“磷石膏—新型墙材—装配式建筑”、“磷石膏—新型建材—市政基础设施”、“磷石膏—水泥缓凝剂—水泥”、“磷石膏—路基材料”等循环产业链。
6.装配式建筑
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装配式建筑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装配式构件高标准化、模数化生产、堆放、运输和安装流程机制、管理体系。完成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1275万平方米,完成至少1个三星级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
7.本土文化融合
挖掘历史文化建筑中的绿色元素,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中营造具有襄阳文化的城乡整体风貌。重点建设2个及以上具有明显体现襄阳市文化特点的建设项目。
注:[ ]为五年累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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