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国际正文

美国绿色电力市场建设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0-06-24 11:15来源:中国电力作者:叶小宁、王彩霞关键词:光伏发电绿色电力美国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编者按:当前推进能源转型进程中新能源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国网能源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紧抓能源革命时代机遇,围绕能源转型、国内外新能源政策信息动态展开持续跟踪和深入研究。本专栏将围绕国内外能源转型评价、新能源接入、配额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结合相关研究成果与思考与读者共赴一场思想盛宴。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ID:ELECTRIC-POWER)

文章导读:作为世界上绿色电力发展最迅速的国家,美国的绿色电力市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历经了二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通过各州政府的推动及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已形成了强制市场与自愿交易并存、采购方式灵活多样的市场格局。首先分析了美国绿色电力市场发展情况,其次分别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绿电及自愿交易两类市场类型和美国绿电追踪机制进行了研究,最后结合中国绿色电力市场建设,提出了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绿色电力市场建设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执笔人:叶小宁、王彩霞

国网能源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

由于传统化石能源消耗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美国联邦和州层面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绿色电力市场由此应运而生。

美国绿电市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的合规市场(compliance markets),二是自愿交易市场(voluntary markets)。合规市场是各州政府依据RPS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目的是帮助承担配额义务的责任主体实现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自愿市场则是消费者出于自身绿电消费意愿而采购可再生能源的市场。

1美国绿电合规市场

RPS较早在美国实施。州级RPS要求电力供应商的绿电供应量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达到一定比例,不能按时履约的责任主体则会接受相应的惩罚。

配额制所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方包括:州政府、监管机构(如公用事业委员会)、发电商、中间商、售电商等。各相关方之间的关系为:(1)州政府负责制定本州的RPS机制,包括设定目标、确定责任主体,并通过立法来确保RPS机制的法律地位;设立公用事业委员会并授权其全面监管RPS的实施;(2)在州政府授权下,监管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发放可再生电力证书,对供电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同时还对履约成本进行必要的管控(设置成本上限);(3)发电商除了出售可再生电力之外,还将所获得的绿证出售给有履约义务的责任主体;(4)供电商通过提高自身可再生电力的供应比例或者购买绿证来满足配额标准的要求,并向监管机构报告履约完成情况;(5)绿证交易经纪人作为中间商,可以购买和出售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REC)。

2美国绿电自愿交易市场

绿电自愿交易市场是在合规市场之外为满足用户对于绿电消费的意愿而产生的,交易主要发生在零售市场。自愿交易市场的主要购买方可分为居民和非居民用户。相较合规市场,自愿市场更为灵活,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偏好购买不同的绿电产品。

自愿市场为有意愿采购绿色电力的消费者提供灵活多样的采购渠道,帮助企业履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在自愿市场获取绿电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八种:(1)公用事业绿色定价:公共事业公司可以通过自行发电并出售给客户或者代表客户向发电商购买绿电来满足客户绿电采购的需求,同时获得REC。(2)公用事业绿色电费:大型公用事业公司代表客户签订绿电合同,客户根据修正后的绿色电费支付费用。(3)竞价市场:在放松管制的电力市场中,用电客户可以在公用事业公司和竞争性电力供应商之间自主选择。(4)自愿购电协议:电力消费者通过与就地的或场外的可再生能源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来获得绿色电力。(5)非捆绑的绿证市场:客户可以选择分开购买绿证和绿电,而绿证通常通过第三方购买。(6)社区集中采购:社区集中采购将社区内消费者的用电需求汇总到一起,作为一个整体购买方向电力供应商采购电力。(7)社区太阳能:公用事业公司或第三方项目开发商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所发电量并入电网。消费者根据所订购的装机容量或发电量支付费用,并获得与订购量相匹配的公用事业账单信用补偿。(8)自行发电:这种模式下,捆绑/非捆绑绿色电力消费者自己拥有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并自己负责运维。

3美国绿电追踪机制

绿电追踪机制是美国绿电交易市场的重要配套机制。起初,绿电市场追踪系统是为了促进RPS履约所设立的配套机制,但近年来越来越频繁地在自愿市场中使用。由美国环保署倡议建立的绿色电力伙伴项目尽管不强制要求其成员使用绿电追踪系统,但建议成员购买此类获得认证的绿电产品。美国目前建立了两类追踪系统,一类是以绿电交易合同为基础的追踪系统,另一类是以绿证编号为基础的追踪系统。

4对我国的启示

(1)根据绿电市场建设目标,设定统一的绿电交易机制,但在前期考虑两类市场承担主体、考核目标的不同,先独立运行,相对成熟后建立统一的交易系统或体系;(2)建议将配额制度上升为下一轮《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以法律为保障,具体实施规则以法规和政策的形式得以体现;(3)在中国实施强制性的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之后,加上目前的绿证自愿市场,证书的追踪机制是必须的,尤其是绿证的追踪需要考虑电量实物消纳和绿证价格双重特性;(4)中国新一轮电改已经启动六年多,市场化的平台已经建立,可以结合近期已经开展的风光平价上网试点等开发更多的绿电自愿市场模式,为绿电用户提供更多的适宜各自情况和需求的途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发电查看更多>绿色电力查看更多>美国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