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配售电电力交易政策正文

《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2016-04-28 11:30来源: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关键词:新能源消纳电力交易新疆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7.偏差电量

7.1偏差电量定义

7.1.1针对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中标电量与结算电量产生年度偏差电量时,即当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实际完成替代交易电量与中标结果不一致时,为出现偏差电量,应在保持其总替代交易电量不变的前提下,按月滚动调整,最终实现年度成交电量基本与中标电量结果保持一致。

7.1.2针对新能源企业供暖高峰期发电空间不足,可能出现中标电量与结算电量产生年度偏差电量时(当参与替代交易的新能源企业上网电量之和小于替代交易电量之和时)为年度偏差电量。

7.1.3调峰替代交易的月度结算电量以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的月度实际下网电量(含调峰替代交易电量、网购电量)计算后确定,为事后确定方式,故先行计算自备电厂调峰替代电量,再计算新能源企业替代电量,并出具交易结算单。

7.2偏差电量的处理原则

7.2.1针对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中标电量与结算电量产生年度偏差电量时,各燃煤自备电厂所属企业实际替代交易电量应是按出清结果等比例调增或调减(或进行合同转让交易),其年度偏差电量原则上按照应不超过±3%控制,如超过-5%以上时,执行相关违约责任。

7.2.2针对新能源企业年度偏差电量,其偏差电量原则上按照应不超过±10%控制,如超过-25%以上时,执行相关违约责任。替代交易年度偏差电量在-25%以内时,结算补偿电费时先由电网运营企业垫资,次年一季度由参与替代交易的新能源企业返还,同时调度机构应根据需要返还的总电量适当调整其AGC系数,使其增发部分电量按比例确定后进行返还。

7.2.3调峰替代交易电量每月结算一次,其出现月度偏差电量时可滚动调整,整个交易期内清算完毕。针对新能源企业间歇性发电特点,偏差电量不超过-25%时,按照返还方式处理。

7.2.4为保证调峰替代交易试点期间的各方利益,确保替代交易的执行和结算电量、电费的完成,应做到“有理有据”“留下痕迹”,便于提高工作效率,故调峰替代交易的执行应依托调度生产管理系统(OMS系统)中的电子流程进行流转确认交易电量,即该流程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实时启动,按照与燃煤自备电厂协商一致的替代执行时间和时间段进行双方签订确认。各参与调峰替代交易的燃煤自备电厂均可登录该系统查阅替代交易电量的执行情况,便于对结算电量核查和协调安排后期替代交易电量执行提供条件。

原标题:关于对《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能源消纳查看更多>电力交易查看更多>新疆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