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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到底怎样发行?

2016-04-01 09:19来源:债市观察作者:袁荃荃关键词:绿色债券光伏投融资光伏企业融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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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选择发债类型?

发行人募投项目确认投向绿色产业项目之后,应依据项目特征和需要去选择绿色债券发行方案。目前来看,发改委等各债市监管部门都已经和正在发力绿债市场,因此对于发行人而言,未来既可以选择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可以选择发行中票、短融、定向工具等。具体而言,各债券品种的特征如下:

表1 绿色债券发行人可选债券类型明细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鹏元整理

由于监管层对绿色债券较为明显的支持态度,对于发行人而言,设计发行方案、设置期限、选择权、还本付息方式等等都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在发债类型的选择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包括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期、项目回收期、项目预测现金流情况等在内的多重因素。下面,让我们做几个简单模拟:

(1)如果绿债发行人为地方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较大,募集资金用于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尚处于建设初期且建设周期较长,同时预计建成后客流量和票款收入很有保障,那么就可以选择项目收益债、可续期类债券;沿用上述城铁项目,如果该项目已经投入运营并开始盈利,那么就可以选择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如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或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

(2)如果绿债发行人为城投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募投资金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项目处于开工初期,建设周期为5年,投资回收期为20年,这种情况可以选择发行一般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可续期债券等专项债,债券期限、选择权、还本付息方式可进行灵活设计。同时,发行专项债的城投公司还不受“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

原标题:一般公司主体绿色债券发行实务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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