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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农业七大问题不解决 投资者恐“先驱”变“先烈”

2016-03-07 09:04来源:华夏能源网作者:曹昱媛关键词:光伏农业农光互补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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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与农争地问题如何解决?

民以食为天,土地对农民来说是最后一块精神家园,没有了土地的农民就没有了归属感,安全感。

与农征地,是光伏农业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很多企业都可能经历过类似的情况,手续都办完了,配额也都拿到了,就是因为土地迟迟不能落实,施工人员无法进场开工,最终导致项目流产。

在采访中,还有业内人士对华夏能源网记者表示:目前有些光伏农业项目虽然是以农业为出发点,看似以农业为主导,但由于农业盈利性相对较差,最终做成了单一的光伏电站,这样的光伏农业项目可持续较差,有变相征地之嫌。

谈及土地问题,光伏农业项目大多为建设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红线内,属于不可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用地(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任何人、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无权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对于这一问题,怎么办?

云南省的做法有一定代表性。2015年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组成了联合调研组调研农用地管理情况,针对光伏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的问题,联合调研组给出解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光伏农业的重中之重是土地,是农业顾虑的根本,需要解决好土地问题。

总而言之,企业作为一个外来投资者,必须以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为原则,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将土地流转后要比之前获得的收益更大,生活更加富足,农业用地与光伏的有机结合才会得到农民的认可。

问题五

补贴农业还是补贴光伏?

发展光伏农业对于促进我国农业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规模较大的光伏农业大棚已经达到400多个。

2014年9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文明确:中低压35千伏以内并网、20兆瓦以下的农业大棚和渔光互补项目将被列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项目范围,享受地面电站的标准上网电价。

这样的优惠政策,让光伏电站开发投资企业激情满怀,进入了新的一轮光伏电站“跑马圈地”。

业内人士表示,不少企业打着光伏农业的幌子跑马圈地,占用了土地,建立地面电站,在地上随便种东西,农业效益如何,根本没有人关心,还有很多企业通过光伏农业进行宣传炒作,实际上只是为了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以发展光伏农业为幌子,获取政府补贴,这样的做法让国土、农业部门严重不满。2015年能源局下发文件,对不达标的项目不予以补贴,这是很明确的信号,一定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原标题:光伏农业凭什么大发展?7大问题不解决,先驱一秒变先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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