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光伏光伏系统工程光伏应用政策正文

巫溪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5-07-20 12:33来源:巫溪县人民政府关键词:光伏扶贫光伏政策巫溪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目标任务

2015年,在试点区域内择优选择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在6个月内建成投产。实现年发电量约75万度,年收益约75万元,户均年增收约1500-2500元。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五、试点范围及对象选户条件

(一)试点范围。

实施对象以新镇路沿线的胜利乡龙狮村、胜合村、洪仙村、堑场村、胜利村,塘坊镇梓树村,文峰镇银峰村、长沙村等3个乡镇8个村筛选共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指标详见附件1)试点实施。同时,鼓励该区域其他农户参与实施项目。

(二)选户基本条件。

1.试点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除外)。为2014年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且在新镇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要求贫困户积极性高、自愿自筹资金,且具备安装条件的。

2.试点范围内的其他农户。为新镇路公路沿线农户,能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自愿自筹资金。

(三)安装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不低于1200小时/年;光伏电池组件四周无树木、山岭及建筑物遮挡。

2.有适合的安装条件。一是房屋有整浇水泥平顶,结构相对较好、承重500公斤以上、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二是屋顶不具备安装条件,房屋周边有光照充足、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在能够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安装,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且自行承担场地建设等相关费用。三是房屋需有产权证书。

3.符合并网条件。已实施农网改造,有220V交流电源且单独立户的电表,且电表户头与户主姓名一致,以及供电公司所要求的相关并网条件。

原标题: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光伏扶贫查看更多>光伏政策查看更多>巫溪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