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市场正文

浙江修订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引入竞争机制

2015-05-12 11:02来源:浙江在线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浙江光伏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资金分配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进行招投标。对前期工作充分,具有示范效应的地区优先安排。

对中标的清洁能源示范县(市、区)和新能源示范城镇,综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和各地实施方案建设项目的开发规模、投资额等因素切块给予县(市、区)补助,并实行总量控制。单个示范县(市、区)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800万元,单个示范城镇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600万元。

资金申报、审核与分配

1.标的发布。根据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各地清洁能源示范县(市、区)、新能源示范城镇建设情况,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编制和下发年度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并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专项资金申报。参与竞争的示范县(市、区)、示范城镇,由县(市、区)发改(能源)和财政部门按照年度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的要求,联合向省能源局、省财政厅报送示范区实施方案、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综合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申请等资料,并由各设区市发改(能源)和财政部门共同推荐本行政区内参加竞争的示范县(市、区)、示范城镇。

3.评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年度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评标办法分别对清洁能源示范县(市、区)和新能源示范城镇进行综合打分排序,确定评标结果。评审期间,邀请监督部门的有关同志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

4.公示。评标结果在省能源局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

5.确定分配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015年1月,浙江省采用招投标方式,首次竞争性分配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1.9亿元。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最终6个示范县、9个示范城镇、8个创新示范项目通过竞争胜出。据初步测算,可推动全省风电项目建设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万千瓦、家庭住户光伏4500户、太阳能热水器5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25万平方米,带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效投资50多亿元。项目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6万吨,二氧化硫6800吨,氮氧化物6000吨,灰渣10万吨。

原标题:浙江修订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引入竞争机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可再生能源查看更多>光伏发电查看更多>浙江光伏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