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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圈地者”的梦魇?

2014-03-11 14:06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张广明关键词:光伏电站项目屋顶光伏电站光伏电站融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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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中环股份公告称,其合资公司华夏聚光正式注册成立,计划于2017 年前在内蒙古开发建设7.5GW装机容量的光伏电站。按照估算,这个项目的投资金额需要750亿元。

除了一些圈内企业纷纷公布大手笔投资计划后,一些圈外企业也开始加入。

正信光伏近日对外宣布,该公司已与中船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签订项目融资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合作开发光伏电站。

根据协议,中船重工、正信光伏拟定于2014年合作开发200MW光伏电站,其中,中船重工集团主要负责项目融资,正信光伏则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开发及组件供应。

无独有偶,爱康科技近日也发布了再融资方案,本次拟募集资金为10亿元,其中2.9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余的7.1亿元则用于在赣州、无锡、苏州三地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梦魇”来临

综合来看,许多公司之所以抛出大手笔的投资项目,只不过是配合其再融资、业绩等的噱头,至于能否落实则处于次要位置。

除了配合再融资等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则在于通过这种大手笔的投资计划,在获得光伏项目路条等方面增加与地方政府谈判的筹码。

不过,这种操作路径的空间正变得越来越窄。

财政部近日就下发通知称,对于2012年获批的金太阳项目,如不能在2014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将被取消示范项目资格并收回所拨补贴资金。

而浙江则更近了一步,其对项目并网时间与补贴、项目立项等相挂钩已经不仅限于金太阳项目。

浙江最近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国家能源局共下达该省1200MW光伏发电建设,容量规模列全国首位。

不过,对于项目立项方面,浙江也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条件,包括项目需在2014年6月份前开工,年底前建成投运、落实奖惩措施,未按时间开工、投运的项目视情取消计划资格等,并同时将以往的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其来年获得项目立项的主要评价指标之一,比如规定以往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绩较好、规模大、具有诚信的项目业主优先安排,建设速度快的业主2015年建设容量予以支持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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