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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类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效益测算(图表)

2014-02-12 09:45来源:光能杂志 袁晓辉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发电成本分布式光伏发电效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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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回收期

川黔地区分布式发电项目估算投资回收期:

回收期(上网)=9000/339=26.5年。

回收期(生活)=9000/471.6=19.1年

回收期(工业)=9000/666.6=13.5年

川黔地区属于我国按五类日照资源划分条件最差的第五类地区,明显不适合市场化发展光伏发电。但需说明的是,1200小时只是川黔大部分地区的平均日照时数水平,川西地区很多地方可以达到2300-2700小时数,为盆地低值地区的2-3倍,效益情况与以上测算是不同的,需另当别论。

如果用山东、河南、苏北、安徽北部等第三类地区日照条件置换第五类地区日照条件同理测算,上网、生活用、工业用投资回收期分别为8.1年,6.4年,4.9年。而一二类地区回收期会更短。

如果第三类地区发电项目都按合肥市2元/W装机及0.25元/KWh发电地方配套补贴支持测算,回收期分别缩短到4.6年,3.8年,3.1年。此测算与媒体报道的业主测算“合肥工业区分布式项目回收期仅为3年”吻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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